司法局扫黑除恶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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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司法局扫黑除恶汇报材料【范文参考】此篇精选办公资料“司法局扫黑除恶汇报材料”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供您写作参考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使用吧!司法局扫黑除恶汇报材料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高度重视,措施有力1、我局于今年x月28日调整了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司法所负责人任成员,全盘领导扫黑除恶工作。2、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要求,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办法。配合县政法委开展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江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于7月16日出台《武宁县司法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江西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反馈问题对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大清理、再部署。同时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展,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了《20xx年下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开展一系列法治及宣传活动。此外派遣一名年轻精干干部加入到县扫黑办支持工作。3、4月中旬,九江市西片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在我局召开,西片区多个县律师包括我县修江律师事务所、一博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认真参加了学习座谈。在今年9月底由武宁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共青城被告人叶天明等55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中,收到29份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通知书,我局高度重视,在我县可代理律师人数不足情况下,积极与市局相关方面沟通协调,最终获得我市其他县援助律师配合,圆满完成此次辩护工作。二、加强学习,提高能力今年6月以来,我局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活动。认真学习了黑恶势力的法律概念界定以及打击涉黑涉恶涉霸违法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重点解读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通过学习培训,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全面增强了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能力,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的攻坚战。三、广泛宣传,效果明显县普法办、各司法所结合综治宣传月、“x•15”国家安全日、送法进乡村、进社区等普法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20余次,张贴通告、发放书籍、传单等资料80003/8余份,展出展板80余块,接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努力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这项斗争中来。今年我局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现已举办5次“农村法律明白人”讲座,将扫黑除恶等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之中,增强法律明白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了解,号召他们深挖线索,积极参与。四、着眼矫正,专项排查截至目前我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61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人员251名,其中缓刑246人,假释4人,监外执行1人,累计期满解矫910人。(一)开展全面巡察。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区巡查工作,对重点管控人员重点巡查,了解其社矫情况,查阅其档案中是否涉及黑恶,走访排查,做到每人必见,对重点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建立台账,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工作。(二)加强监督检查。利用手机定位,实时监督矫正对象人员动态;不定时与矫正对象进行电话联系,明确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集中点验矫正人员,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三)进行集中教育。对在管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警示教育,明确处罚措施,告诫社区矫正人员要预防被黑恶势力引诱,并鼓励他们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提高他们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及法律法规的意识。司法局扫黑除恶汇报材料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迅速在卫计系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努力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市卫计委迅速安排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如下:一是迅速动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市卫计委认真研究领会《高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干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明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系统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迅速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职工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二是组建机构、制定工作举措。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早在二月初市卫计委就成立了以主任书记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委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高安市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做了明确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职责到位。三是认真开展排查。各地各单位就卫计委行业特点迅速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特别是要针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度排查,同时要做到证据真实有效,保证打击有力。3月份卫计委领导小组对全系统进行了一次为期半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督查,对部分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督导意见和建议。力争使扫黑除恶心专项斗争在卫计系统起5/8到真实可见的效果,更好地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高安和谐快速地发展。司法局扫黑除恶汇报材料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列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到常态化部署、常态化督导、常态化落实。一、工作开展情况(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文件,组织全局干*及律师多次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各司法所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并由局领导带队定期开展督查。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各司法所和律师对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全面排查社区服刑人员当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以前有涉黑涉恶案底的人员。在社会服刑人员中开展*示教育活动,让服刑人员更直观地认识到国家打击黑恶势力的严厉态势以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黑恶势力活动。设立举报箱,公布了县“扫黑除恶”办公室的举报电话,鼓励社区矫正人员主动提供线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力度,鼓励他们主动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并建立相关台账。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没有涉黑涉恶人员。(三)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必接必送”制度,建立了“一人一档”。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建立线索受理、移交、跟踪台账,掌握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数据。鼓励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做好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的接收工作,预防和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律师学习《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同时印发《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布置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全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35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折页、以案释法读本等宣传资料3600余份,法治手提袋420余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8人次,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自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司法7/8所也因地制宜,通过流动音箱、LED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农民夜校等方式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五)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调解员,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节庆假日,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线索摸排,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大环境。二、目前存在问题(一)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和声势还不够大。(二)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还没有完全入户入家。(三)深挖线索不够。由于司法所普遍存在人员短缺的情况,面对繁杂的工作量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可能会出现线索排查不力的情况。(四)协调沟通联动机制还需完善。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不同步,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反馈不够及时的情形。同时与各部门之间的联动融合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方面存在死角。(五)各司法所之间的学习交流还需加强。各司法所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对于这些好做法、好经验,我们没有及时梳理总结或通过各种方式让其他司法所及时借鉴、运用。(六)*调解的作用发挥还需扩大。目前扫黑除恶工作着重在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上下功夫,针对*调解开展工作相对较少,没有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调解具有矛盾多元化,行业领域广泛化的特点,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阵地。对*调解着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黑恶势力摸排、打击的范围有所局限。三、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形*人知晓的氛围。加强司法所的学习交流进度,做好*调解相关工作统筹安排。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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