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调研报告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相关通知和指导精神,我区组织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为核心内容的调查研究工作。通过深入了解和综合分析,我们深感区委组织部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措施得力、工作扎实,不断推动形式主义问题的解决,切实为基层工作减轻了负担。这种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使上级文件精神得到了有效落实,基层减负成果显著,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激发和释放。一、主要做法与成效区委组织部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基层需求,以实际成效为衡量标准,强化了源头治理,引领作风转变,切实为基层解绑减负。一是大力实施“精简”策略。每年年初,我们开出“瘦身处方”,针对文山会海现象进行治理。在干部、党建、人才等各个方面的工作中,能够合并发文的,不再单独发文,减少不必要的普发性文件,坚决做到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于内容相似、时间接近或参会人员交叉的会议,我们提倡合并召开或套开,避免不必要的会议开支,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我们倡导蹲点调研和深入实际的工作方式,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倾向,即“痕迹主义”。在进行综合性督查检查时,我们注重合并同类事项,可查可不查的检查项目一律削减。同时,我们积极探索运—2—用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先锋e坊”平台的运用,利用大数据来管理和调度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倡导简约务实的工作作风。部领导下乡调研时,我们强调轻车简从,不踩点、不打招呼、不陪同,以减少基层的负担。在资料管理上,我们适度留“痕”,既不过度留“痕”,也不特意留“痕”,切实将基层干部从繁琐的“痕迹管理”中解放出来,让他们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基层干部腾出时间和精力干事创业。对于组织部门负责的考核项目,我们简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强化实地查看、满意度调查等,以察实情、看实绩、比实效为标准,避免简单以资料多少论高下、留痕与否定优劣。三是用心加强干部关爱。我们建立完善组织部门联系服务基层机制,对生活困难、两地分居等有实际困难的基层干部,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关爱。同时,我们认真落实好关心关爱干部激励保障措施,将基层打造成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和主阵地,激励广大基层干部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并敢于担当。我们还注重加强专业化培训,推动乡(镇)、村干部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手段,引导他们善于通过“指尖”“云端”广泛收集分析各方面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基层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提升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尽管减负工作已取得一定—3—成效,但距离基层干部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仍存在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痕迹主义”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基层反映,当前的督查检查工作过于注重“问题”和“问责”导向,导致“重痕不重绩”的倾向愈发明显。检查组过于依赖“显微镜”和“放大镜”来开展工作,主要侧重于发现问题,而在协调帮助和指导服务方面则显得力不从心。督查检查过度关注资料,每一项工作都要求拍照、做笔记、建立台账,这种重留痕轻实绩的检查考核方式已成为常态。部分乡镇为更好地迎接检查,甚至在一个多议题的会议中频繁更换会标,仅仅为了拍照留存作为佐证。二是文山会海问题尚未得到根治。会议数量依然较多,从中央到基层的“层层贯彻落实”往往演变成“层层开会专题研究”,导致乡镇、村等基层单位频繁参加相同主题的会议,占用了大量时间,增加了行政成本。同时,文件数量也较多,与上级文件雷同的内容较多,结合工作实际和下级情况不够紧密,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倾向。据统计,2019年、2020年、2021年区委组织部共发文XX件、XX件和XX件,发文数量并未实现逐年递减。此外,一些工作在检查考核、指标设定、时限要求等方面存在“层层加码”的现象,未能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导致“今天喊明天要”“刚布置马上要”等现象频繁发生。三是关爱激励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当前,容错纠错机制的配套制度尚不健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虽然明确规定了五—4—种可容错的行为,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政策作为指引,导致容错边界和尺度的把握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此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的落实也不够到位,部分日常表现良好、工作能力突出的基层干部因职级数不足而无法获得晋升。三、原因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工作指导存在偏差。这表现在过于强调工作的“安排部署”,而轻视了“指导服务”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过度依赖会议传达和文件转发,对于文件的实际效用和会议的实际效果缺乏深入的思考和评估。这种做法导致了文山会海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此外,一些“顶层设计”缺乏实际操作性和指导性,过于强调痕迹化管理,导致过度追求留痕,从而偏离了工作实绩的核心。二是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下级部门提出的实际需求,有时在提供支持和帮助方面存在不足。特别是在需要上级部门提供配套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支持时,主动作为的意愿不够强烈。此外,一些检查督查工作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基层单位在应对检查时无所适从。三是“权责”匹配不够合理。在县区组织部门中,一个股室往往需要对应上级部门的多个股室,导致工作任务繁重,人员配备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人员的定岗定责形同虚设,干部身兼数职成为普遍现象。这种“倒金字塔式”的机构设置和队伍配备加—5—剧了基层人手的紧张程度,使得“责权利”层级不匹配的问题更加突出。同时,“人财物”的保障不到位也严重影响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四、对策建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反复性、长期性,必须坚持长效治理、久久为功。一是要抓住“以上率下”这一关键环节。必须层层压实责任,使基层减负成为持续性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需深入学习减负政策,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减负工作要求,确保减负成果得以持续巩固。同时,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保持对精文简会的刚性约束,坚持“四不两直”开展调研,切实解决政策执行中的“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二是要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必须强化部门履责,厘清机关与基层的职责边界,督促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减负措施,防止以“属地管理”之名推卸责任,确保权责统一、各负其责。同时,要引导基层担责,坚持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懈,督促引导基层干部履职尽责,树立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营造更加良好的履责氛围,以保障基层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6—三是要用好“正向激励”这一措施。必须强化鼓励激励,加强对基层干部政治上的激励关怀,拓宽基层干部晋升流动渠道。在选拔任用基层干部时,应向肯吃苦、能干事、有干劲的优秀人才倾斜,形成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同时,要规范压力传导,明确工作责任、履责压力传导的“红线”,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推动有关考核单位少用慎用“一票否决”。此外,要保障正当权利,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用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政策措施,为“想干事、肯担当、能成事”的基层干部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