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如何充分发挥好巡察办的统筹协调职能巡察办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既是负责谋划巡察工作的“作战部”,又是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参谋部”和巡察组的“后勤部”,其统筹协调职能发挥的如何,直接影响到巡察工作质效。今天主要围绕我区在巡察任务、各方关系、人员力量三个方面统筹协调的做法,向大家作简要汇报。一、强化巡察任务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强化对巡察任务的统筹部署,是把准监督方向、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量、有节奏推进的基础。这里的统筹协调不是虚的,是巡察办的重大政治任务,更是确保巡察工作方向正确的先决条件。巡察办及时向区委和领导小组报告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党的建设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或工作建议,并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方式及时组织全体巡察干部深入学习。对于每一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巡察办都建立台账、细化分工、明确时限、跟进要账,确保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换届以来,紧盯全覆盖目标任务,立足实际、科学谋划,制定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同时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绘制了“区委巡察地图”,准确掌握巡察进度,及时对巡察范围重点、节奏方式进行规划和调整。截至目前,我区共巡察部门(单位)50个、乡镇12个,覆盖率达69%,巡察村(社区)125个,覆盖率为65%;巡察共发现问题2123条,问题线索563件,涉及1011人,立案86件,党纪政务处分10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做到了“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每轮巡察就如同一场“攻坚战”,既需要各巡察组“冲锋在前”,更需要巡察办做好“排兵布阵”。每轮巡察,巡察办都做足做细巡前准备,坚决不打无准备之仗,对动员部署、情况通报、进驻、汇报、反馈、移交等各环节工作细致统筹安排、协调有序推进,确保各巡察组既相对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又按照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步调一致、稳妥开展,为每轮巡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保驾护航”。二、强化各方关系统筹协调,持续增强巡察工作监督实效巡察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巡察监督是各类监督的纽带,这就决定了巡察工作不能单打独斗,要强化一盘棋思想,打通巡察与各方面监督的内在联系,形成监督合力。巡察办作为巡察工作开展的中枢,需要统筹协调好上下、横向、办组等多方面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着重加强工作请示和汇报,对上级文件,采取先研究对策再正式报件的方式,做到“研而后谏”;对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实时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回音”;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主动上报”争取领导小组支持,充分赢得领导的理解与信任,更好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这既是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在省委巡察指导督导组手把手帮助指导下,我办出台和规范了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各部门单位对接人员,健全巡察联络员机制,推动各部门与巡察办之间有序衔接、协同作战。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办组一家,三个到位”的工作理念:巡前共同商定巡察方案,协调巡察人员,做到协商会商到位;巡中成立指导督导组,对巡察组工作保障、工作进度、工作纪律、规范程序等进行指导督查,注重解决巡察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为巡察组提供详尽信息和有力支持,做到指导督导到位;非巡察期间,统筹考虑办组需求,灵活配备办组人员,协调办组人员共同落实日常工作,做到融合贯通到位。三、强化人员力量统筹协调,不断提升巡察队伍战斗力过硬的巡察队伍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基础保障,强化巡察队伍的统筹协调是巡察办重要职责,特别是巡察工作中临时抽调人员较多,巡察队伍组成流动性较大,为了充分建好、用好巡察队伍,我们强化对巡察干部的统筹管理、协调配备,为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提供人员支撑。针对当前巡察人才库使用率低,人员“不够硬”的问题,通过多次与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会商,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的意见》,对人才库进行调整,确保入库人员懂专业、敢监督、作风正。目前入库人员数量达到150人,涵盖了纪检、组织、审计、信访、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多部门专业人才,为高质量开展巡察提供人才支撑。坚持每轮巡察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占比不低于70%,对不能适应巡察工作需求的人员,及时剔除人才库,目前已更新巡察人才库20余人,进一步激发巡察干部担当作为,保证了巡察质效。改变过去由单位推荐、沟通协调等方式进行抽调巡察干部,采取“抽硬人、硬抽人”的方式确保干部抽调到位。根据巡察对象、巡察重点的不同,按照“巡什么事,抽什么人”“业务对口、管理归口”的原则,优先从人才库“选人才”,配备巡察干部。坚持把支持选派干部参与巡察作为一项严明的政治纪律,巡察办在拟定初步人选名单后,及时函请纪委监委、组织部商定,报领导小组审批,要求参与巡察工作人员全脱产开展巡察工作,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更换、调整或要求离岗,确保干部抽调顺利到位。一方面综合考虑现场巡察工作和日常工作,制定巡察机构年度培训工作制度,明确培训重点、细化培训安排,结合每轮巡察工作任务,注重开展巡前培训,由巡察办领导、巡察组组长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分别授课,进一步坚定政治巡察定位,明确巡察重点提高巡察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强巡前培训、巡中指导、巡后总结,用心营造“归属感”,使其真正发自内心融入到巡察大家庭中来,切实增强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政治担当。另一方面注重对巡察干部“巡后评估”,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长综合评价,巡察办出具书面考核鉴定,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抽调干部给出评优建议,对巡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和不能适应巡察工作需求的人员,及时调整出巡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