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一章概述一、国际结算的概念二、国际结算的种类三、国际结算的基本内容四、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五、国际结算网络的构成六、国际贸易惯例国际结算的概念为清偿由于国际贸易以及国际间其它经济、政治、文化等交往引起的债权债务,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相互开立的帐户,进行资金转移的一种国际间的货币收付行为。国际结算的种类贸易结算(TradeSettlement)指由有形贸易活动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非贸易结算(Non-tradeSettlement)指由有形贸易以外的活动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国际结算的历史发展从现金结算发展到非现金结算从买卖直接结算发展到通过银行结算从“凭货付款”发展到“凭单付款”国际结算电子化程度不断加深。国际结算与国际贸易融资有机结合。国际惯例的产生使得国际结算更加规范。国际结算的基本内容国际结算工具(financialinstruments)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主要包括汇票、支票和本票国际结算方式(meansofint’lsettlement)信用证(LetterofCredit)托收(Collection)汇款(Remittance)国际结算单据(commercialdocuments)用以说明货物特征的商业凭证。主要包括发票、提单、保单、装箱单、检验证书等。银行结算网络的构成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与境外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1)代表处(RepresentativeOffice)非营业性机构,不能经营银行业务,仅为总行或其国内分行提供当地各方面的信息,为在当地设立分行建立基础。2)办事处(AgencyOffice)可以从事一系列非存款银行业务3)分行(Branch)可以经营银行业务,但不能经营非银行业务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4)附属银行(SubsidiaryBank)附属银行股权的全部或大部分属于海外母银行,其余资本属于当地或其他外国银行。5)联营银行(AffiliatedBank)联营银行所占股权在50%以下,其余股权为东道国所有,或由几家外国投资者共有。6)银团银行(ConsortiumBank)由两个以上跨国银行共同投资注册建立的具有公司性质的合营银行。任何投资者所持股权不超过50%。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代表处、办事处、分行不是独立的法人;附属银行、联营银行、银团银行是独立的法人。与境外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代理行关系(correspondentbankingrelationship)代理行是指相互间建立委托办理业务的、具有往来关系的银行。控制文件(ControlDocuments)密押(TestKey)印鉴(SpecimenSignature)费率表(ScheduleofTermsandConditions)代理行的种类代理行之间按有无账户关系划分可分为:账户行(DepositoryBank)非账户行(Non-depositoryBank)账户行单方开立账户往账(NostroAccount/DuefromAccount)来账(VostroAccount/DuetoAccount)双方互开账户头寸调拨通过账户行直接入帐通过共同账户行转帐通过账户行的共同账户行转帐国际结算中的清算系统和通讯系统(1)国际美元支付清算系统CHIPS(ClearingHouseInterbankPaymentSystem)Fedwire(联邦资金转帐系统)国际结算中的清算系统和通讯系统(2)国际英镑清算系统CHAPS(ClearingHouseAutomatedPaymentSystem)国际结算中的清算系统和通讯系统(3)国际欧元清算系统TARGET(Trans-EuropeanAutomatedRealTimeGrossSettlementExpressTransferSystem)国际结算中的清算系统和通讯系统(4)SWIFT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ocietyforWorldwideInterbankFinancialTelecommunication)特点:收发电讯快速、安全、准确,且成本低廉。对报文可以自动加押或核押。使用一整套标准化统一格式。世界各国货币使用统一的符号:如GBP(英镑)、HKD(港币)、USD(美元)SWIFT每一个加入SWIFT组织的银行,均有一个银行识别代码(BIC),代码由8至11位字母或数字组成,1-4位是银行代码,5-6位是国家代码,7-8位是方位代码,9-11位是分行代码。SUMITOMOMITSUIBANKINGCORPORATION,TOKYO(日本三井住友银行)-SMITJPJTBANKOFCHINA,SHANGHAI(中国银行上海分行)-BKCHCNBJ300ICBKCNBJZJP/HZUSWIFT报文类型由三个数字表示MT103客户汇款MT202银行头寸调拨MT400托收业务付款通知MT700开立跟单信用证MT707跟单信用证的修改国际贸易惯例《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URC522(UniformRulesforCollection,ICCPublicationNo.52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UCP600(UniformCustomsandPracticeforDocumentaryCredits,2007Revision,ICCPublicationNo.600)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名词解释国际结算国际贸易结算国际非贸易结算结算方式代理行帐户行控制文件密押签字样本费率表思考题为什么银行能成为当代国际结算的中心?开展国际结算业务,为什么要广泛建立代理行关系?国际结算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形式有哪些?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金融票据票据概述汇票本票支票票据的定义广义的票据指商业上的权利单据,是作为某人的、不在他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所有权的证据。如股票、债券、汇票、提单、仓单等。狭义的票据指由出票人签发并无条件承诺由自己或委托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法英美法系:以英国《1882年票据法》为代表。美国的票据法是在英国票据法基础上加以发展而成的。英国、美国及一些英联邦成员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巴基斯坦的票据法均属英美法系。英美法系的特点是强调票据的流通作用和信用功能,保护正当持票人的利益。票据法大陆法系:以《日内瓦统一法》为代表。1930年,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日本、拉美国家等二十多个国家在日内瓦召开国际票据法统一会议,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次年,又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日内瓦公约的签订,逐步消除了大陆法系各国在票据法上的分歧。但由于英美等国拒绝参加日内瓦公约,使日内瓦公约签订国形成与英美法系并存的两大法系。票据法中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真正规范的票据法。1996年1月1日起生效。票据的特性设权证券rightsoraholder有价证券valuabledocuments,papers,securities金钱证券pecuniarybenefits债权证劵rightsofcreditor文义证券writtenconfirmation要式证券requisiteinform,solemnity无因证券abstract,unconditionalcontract流通证券negotiability提示证券presentation缴回证券returnability票据的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流通功能票据分类法律上的分类:汇票本票支票(存款单)学理上的分类:依出票人是否直接对票据付款:自付票据和委托票据依票据的信用:支付票据和信用票据依票据对权利人的记载方式:记名票据,无记名票据,指示票据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票据权利的取得有两方面限制: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无偿或者无相当代价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超过其前手的票据权利。持票人若要取得完整的票据权利,必须是善意取得的并给付对价的持票人。第二节汇票BillofExchange,B/E,Draft汇票是由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于一定日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的支付命令。汇票定义Abillofexchangeisanunconditionalorderinwriting,addressedbyonepersontoanother,signedbythepersongivingit,requiringthepersontowhomitisaddressedtopayondemandoratafixedordeterminablefuturetimeasumcertaininmoneytoortotheorderofaspecifiedperson,ortobearer.汇票的分类按出票人分类银行汇票(Banker’sBill)商业汇票(CommercialBill)按是否跟单分类光票(CleanBill)跟单汇票(DocumentaryBill)按付款期限分类即期汇票(SightBill,DemandDraft)远期汇票(TimeBill,UsanceBill,TimeDraft)定日付款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atthirtydaysafterdateofdraftsight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atsixtydaysaftersight(accepted)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汇票atsixtydaysafterdateofbilloflading按承兑人分类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AcceptanceBill)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Trader’s)AcceptanceBill)按记载权利人方式的不同划分记名汇票无记名汇票指示汇票按汇票的当事人不同划分一般汇票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变式汇票指己汇票ABA付受汇票BAA对己汇票AAB己付己受AAA汇票的分类按汇票的流通地点划分国内汇票(DomesticBill)国际汇票(InternationalBill)汇票的分类按汇票使用的货币划分本币汇票(LocalCurrencyBill)外币汇票(ForeignCurrencyBill)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项目写明“汇票”字样无条件的支付命令一定金额的货币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收款人名称(出票地点)和日期(付款时间)出票人名称和签字汇票的其他记载项目出票条款(信用证项下汇票必须加列的条款,表示“依据某开证行于某日期开出某号信用证而开立此汇票”。)付一不付二商业汇票经常是2张一套,但债务只有一笔,因此第一张上说明“FIRST(SECONDBEINGUNPAID)”,在第二张上则记明SECOND(FIRSTBEINGUNPAID)”汇票号码对价条款(汇票上常有“ValueReceived”(钱货两讫)的条款,这是沿袭习惯的做法,不记载并不影响汇票的效力。汇票的当事人及其权利责任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e)payer收款人(Payee)背书人(Endorser)被背书人(Endorsee)持票人(Holder)对价持票人(Holderforvalue)正当持票人(Holderinduecourse)参加承兑人(AcceptorofHonour)保证人(Guarantor)对价持票人(HolderforValue)对票据付过对价的持票人及某一前手持票人付过对价的任何持票人。对价是指受让人不是无偿获得票据,受让人获得票据时必须向转让人支付一定的代价。对价可以是货物、劳务、货币资金,也可以是未清偿的债务。无偿受让(如馈赠、继承等)不构成对价。正当持票人(HolderindueCourse)正当持票人:善意地支付对价的票据受让人。正当持票人的构成有两个条件:票据形式方面:票面完整;没有过期票据转让程序方面持票人善意地支付了对价。取得票据时不知道票据曾被退票;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