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精编5篇】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分享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精编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第一篇】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幼儿园园长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第三条后勤部门在园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2/10第四条幼儿园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园长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六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七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3/10(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责任:1.使用、加工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第八条责任及处分(一)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他处分。(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4/10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九条责任追究程序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后中心校、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本办法由幼儿园负责解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第二篇】--1、校长(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严格遵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不得加工制作和提供的食品品种规定。2、中小学和幼儿园应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陪餐人员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记录。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3、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4、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5/10者受委托经营方,学校应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5、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6、采用食堂方式供餐的,依实际公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品种、规格、供货者的名称和经营资质等。采用供餐单位方式供餐的,要公开供餐单位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食品安全等级等。7、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第三篇】自x月5日接到区教育局转发的区、市、省、国家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整顿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来,我们幼儿园按照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对园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进行报告。我园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230余人,专职食堂员工2人,专职食品采购员一名。2023年5月,我园根据以往幼儿园食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大力的整顿和修整,重新更换了幼儿食堂纱窗,按照规定设置了各类食堂功能操作间,食品加工场地占地50平方米,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6/10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按照食品监督部门的要求设置了操作间、生食加工间,熟食加工间。面食间、库房、消洗间等相关功能室,并购置了伙房各类炊具、消毒用具、保鲜用具等,保证孩子在安全洁净的环境中用餐。三、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四、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五、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六、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供货商全部提供相应证件及检疫证明,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七、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消毒液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八、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九、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7/10十、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办园5年以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限于场所条件限制,我园目前食品从食堂到班上的运输过程还存在安全隐患,一些食品加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第四篇】--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幼儿园园长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第三条后勤部门在园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8/10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第四条幼儿园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园长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六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七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9/10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责任:1.使用、加工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第八条责任及处分(一)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他处分。(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10/10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九条责任追究程序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后中心校、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本办法由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