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学校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方案详情集聚【最新4篇】【范文参考】此篇精选办公资料“学校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方案详情集聚【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供您写作参考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使用吧!学校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方案【第一篇】一、基本情况全省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校党委就后续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根据省活动办要求,学校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瞄准问题,明晰了六个方面、20项整改内容。同时,制定了制度建设计划,从8个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其中修订完善的制度13项,新建制度11项。主要涉及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决策、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整治文山会海,加强干部教师培训、绩效考核,加强校园稳定,规范运行质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需要说明的是,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为系统办学,其州、县电大均隶属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省电大进行教学指导。除省校(总部)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单位外,各州、县电大根据省活动办安排部署,均随各地进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因此,学校根据省活动办《通知》中有关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重点针对学校自身工作开展了认真自查。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一是在整治工作作风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从开展调查研究、服务师生、改进宣传报道、厉行节约、加强督查等方面提出了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我校按照《办法》的各项要求,在全校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整顿工作纪律等系列活动,加强了日常监督,严肃了工作纪律,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教职工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增强了工作干劲。二是在整治文山会海方面:以规范会议为突破口,修订完善了《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校各类会议管理办法》,精简会议规模和数量、规范会议管理,精简全省性电大系统工作会议2个;以公文管理为切入点,修订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公文规范管理办法》、《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和材料的规定》,学校党政文件得到有效精简,今年校内全面启用了电子公文系统,发件印制数量大幅减少。三是在整治庸懒散现象方面:修订完善了《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校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明确职能、职责任务和岗位要求,3/25提高部门工作运行质量和效能。通过绩效考核带动干部职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增强了内驱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同时,校组织人事处加大了工作时间巡查力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有效遏制了个别部门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四是在整治三公经费方面:学校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经费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执行省财政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标准,厉行勤俭节约,经费使用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并进行全校公示,加强财务公开和群众监督。2013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压缩万元。同时,为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五是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教职工提出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等问题,校领导班子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新建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调研工作制度》、《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为探索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证;新成立了教学工作委员会,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职责和运作范围,形成了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修订《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加强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为防范和有效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修订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确保了校园的安全稳定。三、存在不足和后续整改思路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效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党支部对承担的整改任务重视不够,存在思想松懈的现象;二是个别整改任务没有完全按照时限要求落实到位,需要抓紧整改。反对,改进作风是一项长期任务。我校将按照省活动办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进一步巩固在理论上、实践上已取得的成果,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我校后续整改工作思路是: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收场的要求,以反对,正风肃纪为核心,以落实整改方案、制度建设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为抓手,统筹推进、逐项落实,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电大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证。一是强化整改落实。全面落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继续聚焦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通过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求真务实,立说立改,既着眼长远立规矩、定制度,又立足当前抓整改、促落实,用整改成效取信于师生。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党的群5/25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围绕解决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废、改、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项落实《计划》,将计划确定的新建、修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和制度成果。学校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方案【第二篇】一、谁不履行课堂监管义务谁负责原则每位任课教师都承担着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都有学校规定的课程和课时,教师无论是讲授课本知识还是辅导自习,都是课堂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履行安全职责和义务方面应做到“五要”和“六不”。“五要”:1.要清点和登记缺课学生,并将学生缺课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2.要在课堂随时留心观察学生的各种异常表现,如,情绪激动的、攀爬窗台的、玩弄刀具火种等危险用具用品的、突发急病的等,一旦发现问题,尽力予以制止或救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学生家长;3.体育课、实验课、信息技术课、社会实践课、劳动课的教师,要在课前深入教室或活动场地排查安全隐患,查看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等是否完好无损,有无不安全因素,并对学生提出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以及应遵守的纪律;4.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指导学生规范操作或活动,对学生操作或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应指导到位;5.要加强教学用具和实验药品管理。“六不”:1.不迟到早退;2.不无故旷课;3.不中途离开教学场地;4.不随意拖堂;5.不允许学生随便离开上课场地;6.未经学校批准不到校外教学。二、谁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谁负责原则每个学生都是公民中的一员,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和生命健康权,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对未成年人而言,更应得到重点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现实中学校教师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出现,从而引发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接连不断,教师在伤害学生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也许有的教师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学生,但是所采用的方式方法是不能被认可的,尤其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当今社会,家长是不能容忍的。三、谁组织学生活动谁负责原则学校少先队、班级、团委、政教处、教导处等机构,因工作需要,经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但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组织学生集体外7/25出活动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书面申请报告要写明组织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活动目的、时间、期限、地点、规模,形式和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需乘车的还须向随行车辆司机索要有关安全资质证件,落实有关部门配合人员。组织者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制定活动方案,合理分析和预见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做到安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安全职责到位、后勤服务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活动前,组织者要对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纪律和安全教育,使其树立安全意识,全面了解安全知识,必要时可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同时对活动场地及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者要将活动起始和结束时间、地点等情况提前告知家长,以便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和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活动必须严格按批准内容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主题、扩大规模和变更时间、场地。活动中,有关人员要在现场全程指导和监管,规范学生活动程序,严防突发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意外,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不能以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名义安排学生到校外从事商业性活动,否则一旦学生发生伤亡事故,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四、谁值班巡查谁负责原则学校要建立教职工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巡查制度,安排值班巡查人员和带班巡查领导,明确值班巡查人员工作职责,配备值班室,公布值班电话。值班巡查人员要彻底排查校园不安因素,对学生上下楼梯、出入楼门校门等关键时段以及门卫、学生食堂、伙房、图书阅览室、宿舍、校内施工现场、活动场地、校园周边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和监管。查看教职工是否按时到岗,有无提前离岗和中途逃岗的;学生有无拥挤起哄、打架斗殴的;学生夜间是否按时就寝,有无夜不归宿的;楼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灯能否照明;不用的电器是否关闭;锅炉房、伙房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决不放过每个环节,决不留有任何盲区和空档。值班人员在巡查期间应随身携带值班巡查通信工具,每天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接听和通报安全信息。值班巡查人员要遵守学校规定,昼夜值守学校,不得擅自变更值班时间,未经校长允许,不得让他人代班。值班巡查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巡查人员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火速抵达现场,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应每天保证24小时不关闭手机。在救援人员未到之前,由带班领导担任临时总指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尽全力遏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值班巡查结束时,要履行交接班手续,全面、准确、详细地记录值班巡查期间接报和处理的有关事项,并向接班巡查人员交代需续办的事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值班巡查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有脱岗、漏岗、值班电话不通等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9/25件信息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带班领导和其他值班巡查人员的责任。五、谁承担岗位工作谁负责原则学校安全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仅靠几名学校领导是难以做好的,需要全校教职员工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才能完成好,这就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教职工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校长要与学校副职、中层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炊管人员、电工、校车司机、门卫、清洁员、校医等教职员工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形成安全工作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必须由签订双方亲自签名方可生效,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说明岗位安全职责明确到人了,在以后工作中,签订者就会自觉地树立起责任担当意识,就会为自己的安全行为负责。如果学校没有使教职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教职工不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是什么,一旦发生学生伤亡事故,那就是学校领导的责任。如果学校使教职工明确了岗位安全职责,而教职工落实不到位,一旦造成学生伤亡事故,那么教职工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教职工因事请假不在岗位的,学校要安排临时代岗教职工,请假教职工的岗位安全职责由临时代岗教职工承担。六、谁首遇安全问题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