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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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为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纳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后半篇文章,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行风治理,按照《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的通知》(X〔2023〕X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中医医院巡查工作(2023-2026年度)的通知》(X〔2024〕X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市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二、时间安排本轮大型医院巡查自2024年3月启动,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开展,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三、巡查重点(一)公立医院党建1.围绕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相关情况。重点巡查:一是二级及以上或设党委的公立医院是否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是否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等方面发挥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机制,将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二是是否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并有效落实。三是是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是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四是是否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2.围绕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党的政治建设落实情况和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重点巡查:一是是否结合实际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医院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学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第一主题、干部培训第一主课,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是否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三是是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治理“七个有之”问题,做到“五个必须”。四是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配齐配强医院中层干部,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级干部的监督约束,班子成员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医院管理。五是是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选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程序任用干部。六是是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瞄准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学科建设人才需求,完善人才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七是是否建立并落实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3.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重点巡查:一是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是否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党支部是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对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党支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的制度机制。二是是否健全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由内设机构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三是是否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发展党员程序是否规范。四是是否推动党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是是否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4.围绕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巡查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重点巡查:一是是否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二是是否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三是是否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四是是否开展患者及员工满意度测评工作,并根据测评结果,完善医院建设、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五是是否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六是是否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七是中医医院是否坚定中医药文化自信,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医道。(仅适用于中医类医院)八是是否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加强对医院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九是是否坚持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领导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保障职工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行使民主监督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方面的权利。5.围绕加强责任落实,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落实情况。重点巡查:一是是否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效协同、合力运行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二是是否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严明纪律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三是是否加强医院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作用。四是是否由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支持内部审计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建立内部审计、纪检监察贯通协同机制,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二)行业作风建设1.围绕行风组织建设,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与人员配备情况。重点巡查:一是是否认真贯彻落实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行风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配备符合工作需求的专职人员,定期研判行风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行风工作中的系统问题和主要任务。二是是否形成与上级行风管理部门顺畅衔接机制以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制度,并在管理架构、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形成制度性安排,确保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2.围绕行风教育培训,重点巡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与警示教育开展情况。重点巡查:一是是否建立完善学习教育、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培训,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教育,积极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二是是否落实国家和我市相关廉政建设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肃处理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强追踪溯源、总结分析、举一反三,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行警示教育,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3.围绕行风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重点巡查:一是是否明确责任人与责任主体,监督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是否从思想道德机制、管理机制、制约机制入手,建立行风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推进。二是是否落实行风工作“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将业务工作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三是是否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领域,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内部监管体系。四是是否建立完善行风考核结果运用评价机制,将行风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等参考依据。五是是否建立健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惩戒和整改闭环机制。六是是否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的实效性。4.围绕行风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重点巡查:一是是否制定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审计和医保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办法,完善切合实际、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二是集中整治工作是否做到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六个到位”。是否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是否做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工作。三是是否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药品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收受企业回扣、违规讲课取酬等违反“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四是是否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五是“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和满意度测评落实情况,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日间诊疗推行情况。六是是否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等委托临床检验检查行为的通知》(X〔2023〕X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临床检验第三方委托服务。七是是否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及外配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X〔2023〕X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八是是否构规范设置医用耗材管理组织,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开展重点高值医用耗材临床使用监测评价,提升临床合理使用能力和水平。九是是否贯彻落实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加强科研诚信监管,是否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5.围绕公益性保障,重点巡查公立医院服务大局、履行公立医院公益性职责和深化医改政策情况。重点巡查:一是是否有效落实“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二是是否完成对口支援、“组团式”健康帮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任务、为下级医疗机构培养卫生技术人员等政府指令性任务。三是是否加强医联体建设,实施分级诊疗。四是是否推进《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应用,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五是是否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情况。六是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等医改中医药有关政策和指标落实情况。(仅适用于中医类医院)(三)运行管理1.围绕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巡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国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巡查:一是是否全面贯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中关于学科、临床专科、人才队伍、信息化建设,以及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理、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等各项要求。二是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及结果运用情况,推进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医保飞行检查、审计等相关工作整改情况,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处理情况,是否建立内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2.围绕医疗运行管理,重点巡查国家和省级医疗管理政策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巡查:一是是否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二是是否按照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X市落实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X〔2023X号),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规范日常诊疗行为,全面推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三是中医医院是否持续深化“方便看中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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