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4篇】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那么我们该如何写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分享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第一篇】xx年5月17日下午。随着社会的发展,家乡变的越来越漂亮,以爱家乡为主题,通过绘画的活动形式激发学生的爱家乡及团结协作的情感!绘画纸,铅笔,尺子,水彩笔等1、给每位同学发一张绘画纸2、同学们讨论一家我们的家乡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特色,例如,住的房子有楼房,毡房,穿的衣服有什么特色,戴的帽子有什么特色,周围山的特色…..同学们把自己眼中的家乡的样子画下来。3、让孩子们提前和老师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交流一下,让他们讲述一下,或看看xx年前阿合奇的照片是什么样子的和现在家乡的情况比较一下,让孩子们明白。建设家乡是我们2/22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树立为家乡的每天变的更好而努力的信念。一起评出优秀的作品。5、奖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交作品的同学都有)二等奖3名奖状3张转笔刀3个三等奖5名奖状5张水彩笔5个鼓励奖若干名铅笔10包活动结束后总结,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了解了家乡的风土人情,增强爱家乡的意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第二篇】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6,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密切民族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着力巩固3/22和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奠定坚实基础。《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创建主题、创建目标、主要措施、具体要求等方面。一是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从学校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实把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其真正转化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巨大力量。二是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研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托该校的人才、科技与教育资源,深入调查分析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研究,努力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三是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列为各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常规性的学习内容,增进各族师生的沟通交流和相互了解,在全校营造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氛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宣传引导、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措施扎实开展,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学校党委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4/22单位要制定长期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突出重点,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是注重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注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从实际出发,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是加强宣传报道。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挖掘民族团结活动中的典型案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营造学校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做好督促检查。要制定监督检查规划,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为推动全市创建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覆盖率,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23〕65号)和《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字〔2023〕1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5/22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三线精神、深化三变改革、谱写三交新章”为创建主题,把创建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维护基层民族团结,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凉都新未来贡献力量。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和各级支持乡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建成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供强大助力。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各县(市、特区、区)重点打造2—4个民族团结创建示范乡镇(街道),高标准将六枝特区落别乡、盘州市淤泥乡、水城县米箩镇、钟山区月照街道打造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示范点。(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乡镇(街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采用6/22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政治理论集体学习或干部职工会学习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打造宣传载体,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学习宣传活动做到有活动、有载体、有学习资料、有成效,制定检验学习成果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手段,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建设。重点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以“五个一”为载体(一个领导小组、一次会议部署、一个创建方案、一份典型材料和一个宣传载体),把创建工作融入本乡镇(街道)各项工作方方面面,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镇(街道)、村寨,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效。成功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的,优先推荐申报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三)积极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7/22变”改革持续深化等重点任务,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稳步提升、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农民人均收入逐年提高、贫困人口清零,实现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基本完善并提升。支持乡镇推进“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力争每个乡镇建成至少1个特色农产品支柱产业。支持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农用地、集体经营性资产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兴办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发展旅游产业,力争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四)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发展。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支持开展民族节庆、歌舞、传统手工艺等民族文化传承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纪念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富有民族特色的文体娱乐活动。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积极培养民族工艺领军人才,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兴办企业,促进少数民族手工艺传承发展。支持民族古籍、民族语言、民族文字的挖掘、保护和传承。(五)积极构建和谐良好的发展环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导各民族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意愿、8/22呼声和利益诉求,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提高各族群众满意度。建立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处理协调机制,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治安良好。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六)坚持党对基层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做好基层民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乡镇(街道)要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注重对乡镇(街道)领导、党组织负责人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培训,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注重培养和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加入党组织,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在创建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族团结创建办负责牵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工作,制定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二)加强宣传报道。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充分利用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正面宣传报道,既造声势、又鼓干劲,为推动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汇聚强大正能量。各乡镇(街道)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上报不少于1创9/22建信息到各县区创建办,由县区创建办汇总后上报市创建办。(三)注重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注重创建工作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完整收集各项工作印证材料。各项资料要充分突出各乡镇(街道)履职尽责情况,体现工作成效,梳理出特色亮点。各项资料完整收集后,认真审核、分类装订,做到规范有序、保质保量。为进一步加大都兰县创建工作力度,全面巩固提升都兰县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展示都兰县创建工作综合效果,9月8日,都兰县创建办结合都兰县工作实际,由县委副书记普华太同志带队,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讲解员,开展了讲解员互观互学培训活动。互观互检组先后深入蒙藏医院、都兰一小、热水乡龙玛日寺院等受检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观摩组一行通过采取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认真了解了各受检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就各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提炼、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此次讲解员互观互学,有效地加强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讲解员间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将好的典型做法与经验,挖掘提炼成为具有都兰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典型,使之相互学习,达到固强补弱、共同推进的目的,同时,通过交流学习及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