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在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稿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地方立法任务。刚才,市司法局、环境局、住建局介绍了立法工作开展情况;XX区和XX县人大分别就法规贯彻实施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了交流发言,我们还为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了授牌,为13名立法咨询专家颁发了聘书。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从三个维度来认识。(一)从大局来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这一伟大实践过程中,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行了创造性发展和完善,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一重大改革,总书记也就地方立法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立法功能、立法意义、立法原则、立法重点、立法体制和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去年11月,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六个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和“六个方面”重点任务,特别强调“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些都是我们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地方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担当作为,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二)从全局来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推动我市“一都四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进“一都四区”建设。在这一形势下,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在许多领域亟待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引领和规范。我们要从推动XX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在设区市立法权限内制定出符合我市实际、体现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推进立法决策3/14与党委决策有机衔接,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一体遵循的法律规范,推动党委决策部署在更广层面、更深层次贯彻落实,切实为XX“一都四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三)从终端来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共享发展成果、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保障自身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愿望和诉求越来越迫切。作为设区的市,我市的立法工作更接近社会生活终端、执法实践终端、矛盾问题终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具体。广大人民群众对立法成效的感受也最直接、最具体。所以,我们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新期盼,通过加强地方立法来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立法在平衡、调整、规范、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弥补制度短板缺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人民群众共享立法带来的法治红利,真正使地方性法规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保障。二、总结经验、找准差距,正确估价当前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形势2015年9月,省人大授予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搭建工作班子,多方汇报,争取机构、编制、经费,保证立法工作顺利开展。七年来,先后开展立法项目调研30余次,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6部,其中程序法1部,实体法5部,对2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对一府一委两院报送的4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回顾我市七年地方立法工作历程,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高点起步。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从一开始,就面临着零基础起步,立法经验和人才力量都欠缺。我们以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勇气扛起探路先行的使命,将社会关注度高、立法难度大的物业管理作为首部实体法立法项目,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XX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任务。相关立法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先后有广州市人大、河南南阳市人大、安徽阜阳市人大和咸阳市人大等到我市考察学习相关立法工作经验。二是紧扣大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对市委提出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法要求,及时开展调研论证,结合发展实际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始终坚持市委工作重点指向哪里,市委决策部署和改革攻坚到哪里,地方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针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城市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等,我们制定了《X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5/14《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同时,我们还及时调整立法规划,将《X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XX市实施办法》《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XX市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条例》等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开展了前期调研等准备工作。三是为民立法。从物业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到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立百姓需要的法,把立法工作做到人民心坎上,让人民充分享受到立法红利。其中《XX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填补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立法空白,用法规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做法也得到了水利部的肯定。七年多来,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开局良好,步伐稳健,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立法能力建设得到加强,立法水平和法规质量不断提高,立法工作影响力逐步增强。这些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需要认真进行总结,需要继续坚持、不断完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立法工作机制还需完善。法规起草提前介入、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协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还需健全完善。有的单位思想上重视不够,对负责的立法项目推进力度不大。立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不稳、专业化和综合能力水平不能满足立法工作需要,立法工作保障机制还需完善。二是立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法规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系性还不够强,地方特色不够鲜明。立法基础工作有待夯实,立法调研有时缺乏深度和广度,公众参与立法成效不够明显,专家智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法规宣传还不够到位。部分县区政府对我们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大,导致法规的贯彻执行不到位、普及率、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四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比较薄弱。大家对这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高,一府一委两院之间、各县区之间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三、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扎实组织实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立法规划、计划是立法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也是法规起草单位的“任务书”和“责任清单”。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今年的立法计划已经市委批准,接下来我们大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凝聚工作合力,切实组织实施好立法规划、计划。(一)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牢固树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原则,坚决纠正“立法是人大的事”错误认识。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法规表决前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把市委的意图在立法规划、计划和重大制度设计上得到充分体现。二是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在立法项目的选定上体现人大主导,在法规的重大制度设计上要体现人大主导,在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上要体现人大主导。市人大常委会7/14各相关工委要牢固树立“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思想,坚决克服“立法是法工委的事”错误认识,按照立法规划、计划的安排,积极主动介入,把握起草的进展,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按计划提请审议,做好法规草案的一审工作。三是起草单位要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加强法律学习研究、遵守立法工作流程,按期限、高质量完成草案起草任务。四是审查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司法局是代表市政府履行法规审查和协调工作,各起草单位要有大局意识,立法工作上服从司法局的协调安排。司法局也要履行好指导协调职责,一方面做好审查修改,一方面积极与市政府办公室沟通,组织完成好上政府常务会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期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从这几年的立法工作实践来看,每一部法规到人大审议阶段,争议最多、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这一核心问题,在政府常务会上没人提,到人大审议阶段,大家互相推诿、扯皮,争的不可开交。由人大来界定政府部门职责,明显是不合适。所以,司法局今后在法规审查及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时,头等大事就是要解决政府部门职责划分问题,一定要请政府先行协调,提出方案,将问题解决在审查阶段。(二)注重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起草每一部法规草案都有大量工作要做,而重点工作是保证法规质量、突出地方特色,确保法规草案能够过得了审议、经得起推敲。一要创新立法体例和结构,探索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自从设区的市获得立法权之后,各地积极主动作为,在立法实践中积极探索,出台了很多地方性法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普遍出现“贪大求全”现象,讲究“鸿篇巨制”,而真正实用可操作的条文并不多。今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务必要注意避免这些问题,切忌贪大求全。要坚持形式服务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立法形式、体例,积极探索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做到有几条立几条,针对具体事项做出具体规定,不断提高立法的质量。二要从XX实际出发,在增强地方特色上下功夫。立足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突出地方特色,决不能简单地重复上位法,照搬兄弟市立的法规。要更多在针对XX实际上下功夫,重点放在补充上位法未规范的内容和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的内容上来,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来做文章,让立法体现“XX需要”“XX味道”“XX特点”。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绝不能“闭门造车”。要充分吸收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把这些成果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能具体的要尽量具体,能明确的要尽量明确,既要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又要便于操作可实施,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四要维护法治统一,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坚持把维护和体现国家法治统一、不违背宪法精神、不违背上位法规定作为地方立法的红线,避免出现扩大上位法禁止行为范围、增加当事人义务、减损当事人权利等问题。要坚决摒弃立法就是管理治理老百姓的错误观念。行政管理立法的初衷是规范公9/14权力,防止老百姓的利益在庞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受到损害。坚决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要多邀请人大代表、行业代表、专家学者等对立法有关内容进行充分论证,切实发挥好立法机关在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三)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立法规划、计划的要求,主动担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既定计划、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立法各个环节工作。一是全力确保年度审议项目按时完成。今年我们提请审议的项目是《XX市养犬管理条例》,目前已通过二审,将在8月进行三审,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市司法、公安和城管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