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工作汇报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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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开展“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工作汇报整理2篇第1篇:乡镇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管理工作,根据国办发〔xx〕65号、苏政办发〔xx〕1号和苏人社发〔xx〕xx号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专项治理文件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镇认真开展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人员基本情况我镇现有在职在岗人员xx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xx人(含财政所行政编制x人)、事业编制干部xx人(其中含人事代理x人、编外合同制用工x)。自“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对照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排查,“吃空饷”情况在我镇不存在,但有“在编不在岗”人员x人,系农业服务中心x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我镇及时召开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精神。9月1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作出开除处分决定。9月16日派员赴xx监狱与当事人谈话并签订终止聘用合同文书。二、公示情况自4月30日至5月4日,我镇对全镇“吃空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自查自纠情况,在政府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电话和来访来件。在此项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方法,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了广泛的、公开的清理整治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三、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根据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了全镇部门负责人,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清理对象等内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按照规定程序,我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到位。(三)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一是着力完善内控内管机制,实行机关单位考勤月通报制度,进一步严格规定了请销假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并着手酝酿制订其它配套制度。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为进一步巩固整治“吃空响”、“在编不在岗”人员活动成果,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勤奋履职,树立清正、务实、高3/5效的形象。下步我镇将从以下方面努力:(一)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单位人员到岗情况的管理力度,同时镇级层面组织专门力量,采取不定期到单位抽查的方式,并长期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二)强化考核措施。通过制定明确有效的考核措施。进一步强化单位部门人员工作绩效与工资挂钩的力度,坚决杜绝干与不干,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行为,将人员考核结果及时与组织科、财政所等部门对接,及时处置存在的问题。(三)科学建章立制。将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从严控制超职数配备,严格做好编制使用计划申报制度。同时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按《XX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核定的规定》,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定编定员工作。认真借鉴经验,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吃空饷”人员现象。第2篇:全市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汇报近期,我市严格借用工作人员和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全面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推动干部“回巢归位”,着力解决“基层没人干事、机关人浮于事”的问题,得到干部群众一致好评。一、回应基层呼声一些基层干部长期被上级部门借用、部分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未退先休”、少数事业单位干部在编不在岗,是不少地方长期存在的顽疾,这也直接导致基层干部因任务繁重、人手不足而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基层正常运转和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这一问题,我市委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面从严规范工作人员借用、严格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大力推动干部回巢归位、履职尽责,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二、坚持以上率下市委把规范干部管理作为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主持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任务部署后的一周内坚持逢会必讲、到基层调研必问,全程跟踪督促,确保了清理规范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市委组织部专门印发《关于规范干部管理的通知》,围绕工作人员借用、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等三个方面提出刚性措施、明确时间要求、划定纪律红线。市委各部办委带头落实各项要求,第一时间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市直其他单位和各县市区迅速响应。三、强化上下协同坚持借出单位与借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发力,市直单位主动清理从县市区借用的工作人员,县市区直单位对标清理从乡镇(街道)借用的工作人员;既要求借用单位及时“归还”借用的工作人员,又要求借出单位严格督促借出的工作人员返回单位工作。明确要求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必须坚持正常上班,所在单位要妥善安排其工作。在编不在岗人员除特殊情况履行5/5请假手续外,必须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返岗。四、坚决动真碰硬坚持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和媒体监督“三管齐下”,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组织6个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到11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通过查看考勤登记、工资发放明细、监控录像等,核查借用人员返岗和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到岗履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市广播电视台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xx日报社选派记者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暗访,进一步传导压力。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有效推动了规范干部管理工作落实落地。五、注重常态长效明确规定市直单位不准从县市区借用工作人员,县市区直单位不准从乡镇(街道)借用工作人员,县市区不准跨行政区域借用工作人员,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或重大项目指挥部确需借用工作人员的,原则上从本级有关单位借用,借用工作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规范干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形,首先追究领导班子和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通过健全机制、压实责任,确保常抓长严、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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