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商务领域安全工作分级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商务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和管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分级管理方案。第二条本方案所称商务领域安全工作,是指涉及我县商贸流通、市场建设、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等商务领域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工作。第三条本方案适用于我县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所辖企业、单位的安全工作分级管理。第二章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第四条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商务领域安全工作分级管理体系。第五条目标:通过实施安全工作分级管理,实现商务领域安全风险的有效识别、科学评估、系统管控和持续改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安全工作新格局,确保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第六条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管控、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成立县商务领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第八条商务主管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商务领域安全工作分级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辖企业、单位的安全工作;(三)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四)负责协调处理商务领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五)负责开展商务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第九条企业、单位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二)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四章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与管控第十条基础资料收集:商务主管部门应组织所辖企业、单位收集与商务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包括历史事故记录、安全检查报告、设施设备台账等。第十一条开展时间:商务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所辖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性的辨识评估。第十二条辨识范围:安全风险辨识应覆盖商务领域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商贸流通、市场建设、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等各个环节。第十三条辨识分析方法: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所辖企业、单位采用科学有效的辨识分析方法,如LEC评价法、风险矩阵法等,对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第十四条辨识要求:安全风险辨识应全面、准确、细致,既要考虑现有风险,也要预测潜在风险,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第十五条风险评估和分级:根据辨识结果,对安全风险进行等级划分,明确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第十六条编制风险清单: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所辖企业、单位编制安全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点、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等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第十七条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根据风险等级,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直观展示风险分布情况,便于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风险告知和警示:商务主管部门应督促所辖企业、单位将安全风险告知相关人员,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第十九条风险分级管控原则:按照风险等级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管控责任,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第二十条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一)对于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商务主管部门应制定专项管控方案,明确责任人、管控措施、时限要求等,并加强监督检查;(二)对于一般风险和低风险,所辖企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三)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企业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安全风险。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辖企业、单位安全工作分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第二十二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安全工作分级管理情况纳入企业、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处理。第二十三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商务领域安全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商务领域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第六章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第二十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商务领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商务领域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第二十五条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知识普及,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如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安全培训会等,向企业、单位和公众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第二十六条商务主管部门应组织所辖企业、单位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第二十七条鼓励和支持企业、单位自主开展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体系,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第七章应急处置与事故调查第二十八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商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第二十九条加强商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水平。第三十条发生商务领域安全事故时,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第三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商务领域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第三十四条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