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登记表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备注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全区安全生产现状,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坚持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科(队、所)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各科(队、所)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所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贯彻执行。监管一、二科、烟花爆竹科研究拟定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及安全技术标准。监管四科负责研究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起草我区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协调科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科、办公室研究、分析全区安全生产现状,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2组织对重点企业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和评估。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察和监控,督促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办受理涉及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季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参与全区范围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应急办、监察大队3监督事故隐患的整改。参与重大整改建设项目的设计审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各科(队、所)2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所4组织对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应急办、监察大队参与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煤办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察大队牵头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察大队5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监察大队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开展监察执法。监察大队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发布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办、办公室、法规科7负责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厂(矿)长和主要经营者等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康培训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级区直有关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指导行业部门安全培训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所38对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装置和特种的生产、使用、检验、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落实卫生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等相关标准情况。各科(队、所)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煤办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的备案初审、申报。应急办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辖区内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落实情况。各科(队、所)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险品、烟花爆竹、冶金、电力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各科(队、所)10综合监管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病危害等工作。综合监管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作。监管一、二科、煤办、烟花爆竹科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所11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法规科12负责危险化险品、烟花爆竹企业相关证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销售许可证审核、申报、发证。行政处可科、监管二科、烟花爆竹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申报、发证(不含储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备案申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工作。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审查和销售许可证审核、申报。13协调、指导和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估、评价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估、评价工作。科技规划科414指导协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实现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协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实现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监管一、二科、烟花爆竹科15负责行政执法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司法事务。负责行政执法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司法事务。法规科16受理新闻媒体披露的安全生产案件。受理新闻媒体披露的安全生产案件,办公室、法规科17对提出的行政复议事项,组织相关听证会议,并负责各种诉讼案件的审查和移送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案件。对提出的行政复议事项,组织相关听证会议,并负责各种诉讼案件的审查和移送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案件。各科(队、所)、法规科5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1矿井关闭监管安监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井关闭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8]4)安监局接到举报,某一乡镇矿山存在非法开采,扬尘及污水影响环境,要求查处。接到举报后,国土局会同环保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根据实地调查,发现该矿山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且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根据职责,安监局提出该矿山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意见,发出现场处理措施指令书,要求立即停产,并从危险区域撤出工作人员2危险化学品监管、油气管线(城镇燃气管道除外)监管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全区依法立项核准的油气管线(城镇燃气管道除外)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办字[2013]139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2013]83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管道及涉气单位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2013]83号)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在某地行驶中发生泄漏接到报警后,该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应急救援人员陆续赶到,经过多方艰苦努力,事故终于得到了有效控制。随后市里组织开展了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安监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危化品运输的隐患。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负责指导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计、竣工验收审查,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号)为防治环境污染,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管理,为此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需要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其中,安监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其违法销售国家和当地政府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行为等等。64职业病防治安监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实施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的管理,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国家安监总局第48号令);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有人向安监部门举报,他在某电镀企业长期工作过,得了某种职业病,要求企业进行赔偿。进行了调查,安监部门发现该企业没有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在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给予2万元的罚款。通过本次检查,该企业依法进行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5火灾事故调查安监局对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引发的火灾事故由区政府授权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事故调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某单位发生重大火灾,公安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并将火灾事故情况报告当地政府,消防队依法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对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引发的火灾事故由区政府授权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事故调查。6农药监督管理安监局负责办理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肥料管理办法》。某公司是一家农药经营企业,经营杀菌剂、杀虫剂等农业、林业用农药、蚊香等卫生用农药。区政府农资打假协调小组组织农业、工商局、环保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生产假农药的违法行为,部分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市民随意购买、使用相关农药的情况。经执法人员集体会商,决定以区工商局名义对经营假农药行为进行查处;以区农业局名义对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区环境保护局名义责令该企业经营的假劣农药、过期农药、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区政府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名义通告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粮食局做好林业用农药、蚊香等卫生用农药、储粮用农药的安全、使用的指导。7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序号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1“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6月组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安委办66669022安全生产信息发布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媒体和局网站上发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同时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的发布。安委办6821920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每年在当地媒体刊登安全生产专刊,播放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办公室法规科68219204安全培训服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针对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为企业员工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办公室安康培训中心职业卫生所68219205《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每年4月24日至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职业卫生所682192089四、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为了加强重点行业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区矿山、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冶金、建材、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等重点行业企业。二、监督检查内容全区矿山、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冶金、建材、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二)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情况;(三)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四)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六)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