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就业合同样例【实用4篇】在我们平时进入公司工作的时候,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一件事。劳动合同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使用书面的形式。您收集了哪些规范的劳动合同范本呢?经过收集并整理,网友为您呈上学生就业合同范文汇总7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浏览本站。学生就业合同模板篇【第一篇】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就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乙方学生的培训安置工作及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益,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适用于乙方的地区企业用工信息。2、甲方负责核实用工企业的经营状况、招聘要求及岗位职责、福利待遇等相关事宜,并对学生提供必要的岗前强化培训,以提高学生就业成功率。3、甲方按培训安置工作流程安置乙方学生。4、甲方对安置上岗的学生实行个月的重新安置服务和年的后续跟踪服务。(详见附件一)5、甲方保证乙方学生最低月收入元(大写,)以上。(以上均不含食宿费用)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如实向学生说明企业用工情况及要求,所组织的学生需符合企业用工标准,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装整洁、行为正常、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服从安排。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培训安置工作,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组织学生,提供学生花名册,调整学生就业心态,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管理制度。3、乙方学生需备齐相关证件,包括,学历证明、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外出务工证等,及一寸照片张。如有必要,乙方还需办理前往的边境通行证。4、乙方学生需备足外出必备费用,以应付交通、住宿及生活所需。5、乙方应及时交纳学生培训安置费用。6、甲方安置服务的企业,乙方不得单独发生业务往来,不得利用甲方名义私自进行经营活动,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三、收费标准1、培训安置管理费,每个学生收取个月收入作为培训安置管理费(按学生上岗收入标准)。2、特殊企业、特殊岗位、特殊情况,其收费标准双方另行商议。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4、缴费办法,乙方组织学生到达甲方中心时,需向甲方缴纳每个学生%的培训安置费及元/人(大写,)(共天)的住宿费,安置费总额在安置工作结束当天,按实际安置总人数与甲方结算。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违约责任1、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2、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也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协议。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七、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签订地点,乙方代表签名,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附件,附件一,重新安置细则及申请服务细则学生就业合同模板篇【第二篇】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敢怒不敢言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学生就业合同模板篇【第三篇】摘要就业劳动合同,是大学生与招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但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上,大学生因为缺乏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他们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与就业单位签订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从而引起劳动纠纷。那么,如何减少这些因签合同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对那些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是十分必要的。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问题分析一、劳动就业合同与大学生就业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二、目前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学生就业合同模板篇【第四篇】劳动合同被认为是保护劳动者权利,规定劳动者义务的有效载体,而用人单位也用劳动合同来规范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劳动合同就可以不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劳动者也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不受劳动法的保护。真的是这样吗?1、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员工合法吗?王先生10月8日被上海某中外合资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聘为销售人员,月工资底薪元,底薪之上按完成的销售额提成8%。被雇佣期间该公司未与王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按国家规定向社保机构缴纳各项保险费用,但口头上承诺会根据工作业绩补签合同和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王先生认为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而且公司的发展环境还说得过去,就劳动合同的事未继续找公司领导询问。11月15日,王先生因背后发了几句牢骚,还顶撞了领导,公司管理层就以销售人员富余为由,将王先生解雇,工资支付到解除当日。王先生不服公司的解雇决定,于月21日向本市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A公司承认雇佣王先生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申诉人王先生解雇的处理是错误的,违反了《劳动法》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导致劳动争议纠纷发生。并主动提出撤消解雇的决定,请王先生尽快上班。王先生认为劳动纠纷已经发生,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没法协调,不愿回去继续工作,要求企业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并补交其工作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A公司同意王先生的这些要求,并按规定补交了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承担了所有诉讼费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没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解决纠纷?李某是一名在上海某公司从事IT的人员,今年4月10日进入公司工作,面试时说明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为50000/年,每个月要扣掉30%,作为年终奖。李某进入公司后并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由于家庭的原因,李某想离开上海。现在要求辞职,但由于公司扣下的30%工资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李某想跟公司讨回。但公司方面说李某自动辞职要赔偿公司的损失,李某的工资作为对公司的赔偿金,无权要回。无奈之下,李某将劳资纠纷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析: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招用员工,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此作为双方确立劳动关系、履行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在受聘过程中,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是在试用期过程中,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提前30日向企业提出辞职报告,但得不到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辞退员工,那么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出现以上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还可起诉到法院。在严格执行《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