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主题教育村党支部检视整改问题清单根据市委主题教育办关于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村党委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已全部完成并销号,根据主题教育有关要求,现将具体整改情况通报如下:一、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一)扛起主体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力保障。(二)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巡察整改要求,镇党委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50个问题进行逐一梳理,逐一研究讨论整改措施,制定出了《咸村镇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咸村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目标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有效推进。(三)加强督促指导。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镇村干部大会进行研究部署,逐项落实落细整改举措,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贯穿整改全过程,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思想不够深入,落实县政府关于补充耕地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针对问题,强化整改。根据县政府下达咸村镇2022年度补充耕地任务45亩(其中补充水田亩),旱改水提质改造任务12亩,表土剥离再利用任务60亩。2022年完成县级验收补充耕地亩及水田和旱改水亩,完成比例为%、%;完成验收表土剥离再利用任务亩,完成比例为%。另实施咸村-枣岭村2022年土地整治项目项目,规模面积亩,可新增耕地(水田)亩,已完成现场施工,水稻种植后即可申报项目验收。二是强化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5月8日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及市、县有关补充耕地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对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的思想认识。三是多措并举,有序推动工作。委托1家第三方设计公司帮助寻找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并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开展现场踏勘,确定项目可实施性。目前,咸村镇川中-芹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拟新增水田亩)、碧岩-枣岭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拟新增水田亩)等2个项目已获得县政府立项批复,3/27正在确定施工单位并协调地块青苗补偿事宜,另踏勘川中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拟新增水田亩),正在申请项目可行性论证。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古建筑指示批示精神不主动,推动传统村落修缮工作滞后”的问题。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强化资金监管。2023年4月6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内控制度及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等财经制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监管要求,督促专项资金拨付及支出规范,川中村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已支出万元,目前结余资金万元,资金拨付比例%。二是严把程序,加快项目进度。4月26日完成石门巷3号古厝修缮项目验收,4月29已送县财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5月27日咸村镇传统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川中村传统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已出具初稿,川中村传统村落保护结余资金计划10万元用于支付保护规划编制费用。3.关于“房屋建设审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结合实际完善规划。完成碧岩村、高际头村等13个村村庄规划,剩余咸洋村、洋中村等11个村(社区)已纳入集镇规划编制,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编制。二是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在施工关键环节进行现场巡查和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办理房屋建设手续9户。4.关于“落实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不够精准”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制定补助标准。2023年5月8日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补助标准,按照产业类型分类补助,种植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的每亩补助700元,养殖鸡鸭兔等家禽的每只补助20元,每户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800元。5月19日发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受益脱贫户110户。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5.关于“集镇配套谋划不够全面”的问题。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积极配套公共设施。咸村镇车站项目由县国投作为业主,目前完成选址,已启动招标流程,同时完成樟岗新村村口停车场建设,设立202个停车位,划定客运车车位10个,已向周宁汽车站发送关于客运车转移至樟岗停车场的函,将客运车移至樟岗停车场。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咸村镇农贸中心已于2023年4月12日动工,目前已完成地面一楼建设,进度持续推进中。6.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有待提升”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行“3721”集镇整治工作法。安排镇村干部、城管中队人员开展集镇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阶段常态化开展集镇整治200多天,有效改变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二是全力推动项目实施。完成专项债项目沿线裸房外立面整治工程、咸川大道樟源至林业站段项目、洋中古民居周边巷道改造提升工程、垃圾分类项目、咸川大道樟岗新村村口停车场工程、洋中至阮朝兴公园巷道及道路建设工程、5/27咸村桥拓改工程及桃源溪沿岸生态休闲步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三是完善人居环境配套基础设施。开展垃圾干湿分类,发放家用干湿分类桶5000个,设置户外智能干湿分类箱17个,完成6个大型垃圾分类处理站、5个小型垃圾分类处理点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个美丽”建设。完成樟岗、咸洋、上坂、下坂等4个村农村污水建设项目,确保无生活污水直排口。7.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多措并举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3月10日组织樟源溪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方召开樟源溪河道综合治理约谈会和项目推进会,同时要求樟源溪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咸村中心幼儿园两个项目部出具书面材料,倒排施工时间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樟源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部施工及监理方出具通报函,强化施工及监理人员管理,加大施工力度,确保施工质量。二是强化监督监管。安排人员每周不定时深入项目现场对施工进度进行查看,确保施工方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周宁县咸村第二中心幼儿园施工许可证于2023年1月19日完成批复,2023年1月28日开工桩基基础施工,目前,主体建筑已封顶。8.关于“便民服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配齐工作力量。2023年1月3日,已安排干部在便民服务中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窗口坐班受理群众办证登记业务。二是提高办事效率。截止目前,我镇共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186宗,面积共计26646亩,共受理群众咨询570余人次。9.关于“长者食堂推动成效不显著”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对11个长者食堂运营情况进行自查,并建立了清单台账,加强管理,规范提升长者食堂运营条件,目前,11个长者食堂已经全部在常态化运营。二是强化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志愿服务队伍,为长者食堂提供志愿服务。10.关于“惠民政策落实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单8150份、悬挂横幅130条、**号7条和村村响播放农村医保政策,提高群众对医保缴费的知晓度;各包村片长带队,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宣传,逐户开展医保缴费。二是制定目标传导压力。同时对各村医保征缴完成情况进行每日通报,同时设置阶段性目标,将压力传导至各村,咸村镇2023年度的医保缴费工作完成20276人,完成率为%,排名全县第5名。11.关于“村财增收谋划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多渠道提质强村。持续开展集体经济“提质强村”三年行动,在梅山、樟源、碧岩等6个村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试点工作,发展茶叶、毛竹、柿子、木薯、金丝黄菊等经济作物,提高村财收入。二是以点带面促发展。成立党员“双带双富”基地1个,发展庭院经济、劳动教7/27育实践研学基地、香水柠檬基地等乡村产业。三是优化投资带动收入。持续牵头22个村投资新能源项目550万元,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55万元。加强10对村企共建,带动增收。目前,全镇村集体经济收入100%突破15万元,50万元的村达6个。12.关于“专项扶持资金投资存在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强化整改力度。2023年3月14日收回2020年12月投入1家家庭农场的利息3000元,4月15日收回本金5万元。二是举一反抓落实。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摸排出8个村入股合作社,除芹村外,其余7个村均已收回利息共万元。芹村村委已经向合作社发放利息催缴函,5月6日镇党委政府向芹村党支部发函,限期追回利息万元。13.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扎实推进资金拨付进度。2021年实施的21个乡村振兴项目中,至巡察结束尚存云门村品质提升工程、洋中古村内道路修缮提升工程、洋中古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未验收决算,目前已完成整改。其中,云门村品质提升工程于2022年7月3日验收,2023年1月5日完成报账;洋中古村内道路修缮提升工程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3年1月15日验收,2023年1月17日、4月28日完成报账;洋中古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提升工程分别于2022年8月16日、2023年3月14验收,2023年1月12日、4月13日完成报账。二是切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度实施25个项目,未竣工的云门下村至生态采摘果园彩色休闲步道改造提升工程、云门智慧乡村提升项目、芹村文化旅游活动中心建设等14个项目中,目前已完成11个项目验收报账,尚存云门古建筑修缮工程(二期)等3个项目未验收决算,其中,云门古建筑修缮工程(二期)已完成工程进度80%;云门村抛荒撂荒项目20万元已于5月份入股周宁县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洋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于2023年4月28日完工,目前正在报账。三是进一步推进项目验收报账。光夏宫前岗至泗淀农业生产道路硬化工程(二期)和王宿外村水尾至林坑垄头机耕路建设2个未开工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整改;其中,光夏宫前岗至泗淀农业生产道路硬化工程(二期)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验收、2023年1月12日完成报账,王宿外村水尾至林坑垄头机耕路建设分别于2022年12月25日验收、2023年1月18日完成报账。14.关于“制度制定不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严明制度。3月21日通过党委会废除《咸村镇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重新制定并研究通过《中共咸村镇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3月30日正式行文印发,进一步明晰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职责,将意识形态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反馈以来,落实公文三审三校制度24次。9/2715.关于“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2023年4月4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文件精神,并严格实施,于2023年5月9日制定《咸村镇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好研讨发言制度,提高学习质量。二是严格落实整改。已要求相关责任人对相关研讨材料重新撰写。三是强化核查。2023年1月至今共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组织研讨14人次,同时,要求发言人员提交电子档发言材料,进行核查,目前暂未发现抄袭现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6.关于“宣传载体发布审核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举一反三及时整改。经摸排,发现梅台村、梅山村等5个村有相关的错误表述,2023年4月29日,已清理整改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