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后勤工作大清查的通知根据《xx局关于开展后勤工作大清查“回头看”的通知》,为切实抓好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前期专项工作清查成效,全面推进全市xx队伍后勤规范化建设,杜绝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打擦边球”、顶风违纪“闯红灯”等现象,支队决定:4月25日至6月中旬在全市xx队伍开展后勤工作大清查“回头看”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查清支、大队级后勤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和解决执行制度不严、监督管理不力,落实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财”“物”监管制度上“踩红线”、“闯雷区”等问题,堵塞后勤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财行为和经济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管财意识,推动全市xx队伍建立健全后勤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一)组织领导。支队成立全市xx队伍后勤工作大清查“回头看”领导小组。(二)支队检查组人员构成与工作职责。此次专项工作对下检查采取内部与外部专业人员相结合的方式成立2个检查组,由顾伟译副支队长、陈飞处长带队,后勤处尚霏、谢明杨及聘请的玉溪市云瑞会计师事务所2名审计人员组成,职责分工上:队伍—2—内部人员重点检查各单位资金安全管理、资产管情况、队伍经费账收支情况;外部人员重点检查各单位地方经费帐、营房基建、集中采购项目。(三)各大队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各大队相应成立由主管后勤工作主官亲自挂帅的大清查“回头看”领导机构,具体安排后勤财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开展、整改、总结及数据上报。各大队在抓好本级清查整改的同时,要积极配合支队开展好此项工作。三、工作范围和内容此次后勤工作大清查“回头看”专项工作在对2017年后勤工作大清查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检查复核的基础上,重点对2017年1月以来所有后勤管理涉及的问题进行检查,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审计、巡察、巡视发现和官兵反映集中,与搞不正之风紧密关联、危害性大的后勤财务敏感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查纠整治,必要时延伸至以前年度。内容上主要包括:(一)财务工作1.党委理财工作方面。重点检查各单位执行《党委理财责任暂行规定》《经费资产审批管理规定》等制度是否严格;工程建设投资、大型设备购置和大宗物资采购等大项经费支出,以及房地产、设备物资等国有资产处置是否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规定权限和程序逐级报批;是否坚持官兵参与、专家论证、党—3—委集体审议的大项经费投入论证决策制度;预算收支、财经工作定期分析汇报的党委议财理财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坚持;重大经费支出上是否严格执行报上一级党委审批制度。2.经费保障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报实力高套标准多领报标准经费;是否存在虚列项目或虚增需求向上请领项目经费;专项经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存在不按项目、规定范围开支使用,改变经费用途;是否存在地方xx经费中列支无来源的补助补贴;是否存在擅自调整上级下达经费使用单位或用途;是否存在挪用经费的情况;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地方业务经费是否存在转入武警队伍经费账户虚增预算外经费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审批拨付经费的情况。3.资产管理上。重点检查单位资产账、会计账、实物账是否账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不如实进行实物资产盘点和日常核算,造成资产流失;是否存在在产权变动中,对需要进行资产评估而不进行评估或故意低估、漏估或低价变卖的情况;是否存在私分、私占固定资产,隐匿或者转移资产、越权处分资产的情况;是否存在实物资产未计价核算,未严格落实登记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接受捐赠资产不申报,逃避或拒绝监督检查;检查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手续是否齐全。4.资金安全管理上。重点检查财务人员岗位设置是否合理;—4—财务印章密码管理是否合规;银行账户管理是否安全可靠;现金日常管理是否合规;票据管理制度执行是否严格;资金对账制度执行是否严格;财务信息系统使用是否规范;资金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是否落实。5.伙食费管理上。重点检查有无在伙食费中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购买土特产的情况;有无超标准退伙;有无用伙食费请客送礼的情况;有无非伙食性开支;有无少交欠交,有无变相私分伙食费;有无挤占挪用,有无错领错报,有无虚报冒领伙食费;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军粮差价补贴款。6.公务接待费管控上。重点检查有无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不规范,接待开支无接待审批单或清单;是否存在对公务接待范围把握不清,标准掌握不准,纪律执行不严,接待报销审批程序不规范的情况;有无超标准接待上级、地方、友邻单位人员等支出;是否存在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有无超标准接待,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报销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餐费支出;有无公款报销高档酒水、茶叶、药材及香烟等购买支出;是否存在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支出;有无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支出;有无公款报销旅游景点门票、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支出。—5—7.车辆运行维护费管理上。重点检查车辆维修管理是否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是否执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是否存在超范围修理;有无以私车公用为由报销个人油料费。8.会议、培训费管理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安排宴请和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培训无关的参观活动;是否存在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有无在价格高于会议培训费开支限额标准的地方高级宾馆、饭店或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组织会议培训;是否存在安排高档套房,额外配发洗漱用品;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会议培训费购置办公设备,是否存在以会议培训费名义套取资金的情况。9.营房维修费管理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项目未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或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即开工建设;是否存在未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开工;是否存在通过营房维修项目洗钱套现的情况。10.日常办公消耗支出管控上。重点检查有无违规多批、大量购买物资耗材;有无公款报销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支出;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办公消耗支出是否纳入集中采购;是否存在通过假发票、假合同或者变通发票合同套取骗取资金。11.差旅费管理上。重点检查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6—有无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探亲、游览路费以及家属子女、随行人员差旅费;有无虚构出差、虚开票据等套取差旅费;有无向其他单位转嫁报销差旅费。12.奖励经费、补助补贴等人员经费管理上.重点检查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比武竞赛奖励、先进奖励、安全奖励、新闻报道奖励等表彰奖励费;有无超标准超范围突击发放补助补贴;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支付外请专家讲课、评审和咨询费等;有无用历年预算经费结余发放个人补助补贴;有无用当年和历年预算外经费中的罚没收入、房费水电收入、利息等收入发放个人补助补贴。13.其他支出管控上.重点检查有无违规支出慰问费;解决退休移交人员和转业复退人员实际困难,以及组织老干部集体活动等支出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未向合同约定收款单位账户支付款项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情况;是否存在采用虚列工程量、虚列支出、虚设银行账户等手段,通过地方公司、商户套取侵吞公款的情况;是否存在队伍党团费不按规定及时入账、挪用的情况。14.预算外经费支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开支和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违规虚增预算外收入;是否存在擅自扩大预算外经费成本性费用开支范围;是否存在在预算外经费成本性费用开支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预算外经费收不入账、转—7—移隐匿收入,截留挪用应上缴经费的情况。(二)装备物资采购和车辆牌证管理工作1.检查装备物资集中采购合法性与合规性。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购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立项,擅自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评标专家组组成或抽取不规范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采购程序、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采用拆分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合同条款及货物技术参数标准组织验收的行为。2.检查合同签订及款项支付的合法性。重点检查有无应实行而未实行集中采购签订的合同;有无违反合同约定预(超)付款,以及采取虚假验收入库提前支付采购经费;有无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未按规定组织审价签订的合同;有无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况;有无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情况;有无未按合同约定应付质量保证金而强行扣留的情况。3.检查有无未按照“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购置车辆。有无接受地方捐赠车辆,有无外借武警车辆牌证,有无不按规定涂装超标车辆和安装使用警灯警报,有无武警车辆套用地方车牌,有无不挂、混挂、挪用车牌和改装车牌悬挂等情况。(三)营房工程管理工作—8—1.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和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支队级培训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建设项目,以及200万元以上工程管理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坚持队伍和地方双审批“先批后建”,是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重点检查中央、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根据投资计划、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付款,是否存在超进度付款或未审计结算付款情况;是否按照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收取工程履约金等。2.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签订及履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支队级培训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建设项目,以及200万元以上工程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招标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是否报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招标工程项目是否选取中介代理公司组织,组织程序是否规范,项目是否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是否申报预算价审计;采购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对招标代理公司和评委监督不严格的情况;合同是否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是否存在条款与招标文件不相符、未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所签合同条款对后续服务质量保障无约束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法律审核、审计和内部签批情况;合同履行是否存在工程延期未审批情况,是否存在未收取滞纳金或违约金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更换项目经理情况。—9—四、工作步骤(一)对下检查(4月25日至5月下旬):支队在做好本级单位自查整改工作的同时,对照方案检查重点,组织检查组对各大队进行全面检查,各组具体出发时间由各检查组组长自行确定。(二)通报整改(6月初):支队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督促各单位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公安xx队伍财务工作大清查业务纠治办法》,拉单列表,逐项进行整改,所有问题必须于6月20日全部整改完毕,并向支队上报专项检查及整改报告。五、工作方法此次专项活动,支队将严格对照后勤工作大清查“回头看”方案确定的重点,逐条进行检查。在完成检查后统一形成检查底稿,由检查人员以及被检查大队分管后勤的主官签字确认。各大队要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公安xx队伍财务工作大清查业务纠治办法》按时限完成整改。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站在整风肃纪和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后勤工作大清查“回头看”重要性的认识,发扬工匠精神和“红管家”优良传统,深查严纠后勤违规违纪突出问题,做到不留隐患,不搞下不为例,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后勤管理的关键环节,确保不漏掉一个单位、一笔经济事项。—10—(二)严格政策标准。要把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要求贯穿于全过程,严字当头、较真碰硬,不避重就轻,不回避问题,重点纠治资金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手续缺失,专项资金及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物资资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确保各类问题能得到有效发现并按期整改到位。(三)注重质量效果。要全面检查掌握各级单位真实情况,重点检查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钱物转化关键环节,做到清查见底、整治见效。要认真做好情况统计、数据核实等工作,不隐瞒情况,不误统错漏,发现问题隐患和事故苗头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要坚持检查工作底稿签字制度,防止出现走过场和发现问题不报告、擅自处置等情况,做到标本兼治、堵塞漏洞。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拉出清单,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切实把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四)抓好机制建设。要通过此次后勤工作大清查“回头看”专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强化经常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