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度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委办公室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夯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重大意义XXXX位于黄河流域,境内河流湖泊众多。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不断加强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工作,促进了河湖防洪、供水、生态等综合效益的发挥。近年来,一些地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差、河道环境流量不足,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同时,与人民群众对水环境的要求与期盼存在差距。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对保障我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龙亭具有重要意义。各乡(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2—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区河流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严格水资源总量控制,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方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与执法机制,拓展公众参—3—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三)总体目标2024年年底前,建成区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在全区河流(沟)设立河长,统一树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上岗到位,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全部建立。2024年对各级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到2025年,境内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3%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5%以下;XX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6%以上;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到2026年,实现市定我区“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境内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57%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9%以下;XX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6%以上。到2027年,重要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5%以上;基本完成全区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国家直管的黄河河道及水利工程按水利部要求完成划界确权。XX市管河道及市管水利工程,按照XX要求完成划界确权。建立责任明晰、运转有序、监管有力、和谐安全的水事秩序。到2030年,力争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境内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62%以上,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4—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97%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三、组织体系(四)构建三级河长体系全面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区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副总河长由区委副书记、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区级河长由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乡(街道)村(社区)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跨乡(街道)、村(社区)的河湖由上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河湖所经村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河长。各级河长名单由同级党委、政府根据情况适时予以公布(村级河长名单由乡级党委、政府公布);区级河长负责的河湖流经乡(镇)办事处的河段,其河长名单由区河长制办公室公布。(五)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成立区级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明确牵头单位、组成部门及其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林牧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城区水利局派驻副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区农林牧机局、区城管局、龙亭环保分局、开封黄河第一河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亭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5—设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爱卫办、柳园口派出所、午朝门派出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办公室副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四、工作职责(六)区级河长职责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河湖的管理保护以及河长制工作。区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七)区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在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区级河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等工作任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宣传等。(八)区直有关部门职责—6—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河流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争取国家投资和政策支持。柳园口派出所、午朝门派出所负责指导依法查处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区监察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河长制专项经费,统筹协调安排区级河流保护管理相关资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河长制相关奖惩措施落实。龙亭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流及水利工程范围内水流产权确权登记工作。龙亭环保分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更严格的河流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组织全区地表水水质监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河湖保洁。区城管局负责指导全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河湖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区农林牧机局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推进河流源头水源涵养林、生态—7—公益林建设。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监管和推进内河整治及疏浚、水上污染防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卫生监督指导工作。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指导工作。开封黄河第一河务局负责黄河有关规划与实施、水资源开发与管理,直管河段防洪工程及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水行政许可与执法监督等。其他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五、主要任务(九)加强水资源保护。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坚持节水优先,持续推进农业、工业、生活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我区属于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明确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落实污染物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对河流、湖泊、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确权登记,加强空间开发保护,严格水—8—生态空间管控。对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及其水利工程,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编制岸线利用管理规划,落实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十一)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XX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着力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十二)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9—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十三)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十四)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先进技术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六、保障措施(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10—抓,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组织协调和督察指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河长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情况进行验收。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十七)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区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