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跟班学习的心得体会在支队领导的关心关爱下,我有幸到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目前,跟班学习已圆满结束,在这三个月的学习中,从法纪理论学习到案件审理审查,再到监督执纪工作,无论是工作方式方法亦或是工作作风,都使我受益匪浅,不仅提高了知识储备、开阔了视野思维,更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为具体的认识。下面,我结合跟班所学和工作实际与大家交流四点心得体会:一、勤学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和职务的升迁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在跟班学习期间,我接触了许多违法违纪案例,这些案件的“主角”有曾经兢兢业业的老党员、老干部,有已经成家立业的“家庭顶梁柱”,有屡教不改的顽劣人员,也有本是未来可期的年轻干部......看到他们一笔一划写下的忏悔书,听到他们向组织真诚悔过的致歉,不禁令人感叹:悔之晚矣!“知有所畏,行有所止。”是非明于学习,理论上的清醒才能保证行动上的坚定。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廉政思想教育是“治本”工程,要常看警示录、多学法纪规章,了解“围猎者”的糖衣炮弹、看清酒桌上的推杯换盏、认清生活中的诱饵陷阱,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仅要使学习教育达到“不敢腐、不能腐”的效果,更要激发“不想腐、不愿腐”的自觉。立身百行,以学为基。面对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更大、—2—担子更重、要求更严,纪检干部更要以学习为基石,强化理论武装,加快知识结构更新,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学海”中勇立潮头。只有做到心中有“料”、脑中有储备,才能与所承担的纪检监察业务相匹配,查办案件时才更加有底气,面对新挑战和新矛盾才不至于陷入“本领恐慌”。二、善听“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身入更要心至”。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很多问题只有身在最前线、最基层的群众才能给我们答案,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善于俯下身子“拜群众为师”。以在全省各级队伍全面铺开的基层风气联系点制度为例,一方面,联系点的建立架起了基层与机关之间“沟通的桥梁”、打通了消防员与领导干部的空间隧道,是纪检干部“走出办公室,走进群众门,和群众坐在同一条板凳上”的有力举措,是解决“视觉失明”和“听觉失聪”问题的一大突破,充实了纪检队伍力量、扩宽了监督渠道。从制度实际运转效果来看,我们能够明显感受到基层指战员敢于发声、敢于监督的责任意识越来越强,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政治自觉性越来越高,队伍严实的纪律作风和全员参与监督的效果越来越好。这也充分说明了只有让基层的声音有地可诉,才能真正掌握实情、搞清问题,才能寻找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捍卫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增强群众对纪检监察的信任和信心。另一方面,各级党委、纪委多次为基层风气联—3—系员、纪律委员撑腰鼓劲,在制度上注重保护监督执纪人员,引导大家消除思想顾虑,敢于说实话、敢于较真碰硬,通过建立单独考评机制、定期汇报监督情况等措施,不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激发基层单位自主抓建的内生动力和广大指战员主动参与的热情,在队伍上下逐步形成“人人受监督、处处讲廉洁”的严实氛围和共识。三、明查公生明,廉生威,任何一起案件的查办,都要以“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在查办案件时,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过筛”。在刚开展调查时,调查对象往往处于试探摸底和对抗僵持的心理阶段,仍然心存侥幸想通过含糊的语言趋利避害,或辩解否认、或沉默不语。我们要善于从案件的蛛丝马迹中寻找突破口,要重点排除“大概、可能、好像”等界定模糊的词。在谈话了解前,尽可能的完善证据,务必做到线索完整、事实确凿、证据合法。其次,我们要“造势”。办案如打仗,是一场没有硝烟的较量,而我们要造的“势”是一种大兵压境、大势所趋的“势”,让违纪者感到恶报将至、胆战心惊的“势”,就是要在调查和谈话时,适当“点拨”和“威慑”调查对象,另其感到坐立难安、大难将至,这种“势”形成以后,有利于扫除调查取证的障碍,突破调查对象的心理防线,促使其主动如实交代问题。最后,我们要“延伸”。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只是教育和挽救的手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是目的和关键,在查明主要案情后,不必急于“收—4—网”,要站在“一叶知秋”的视野格局,从一件事、一个人扩大到整个系统、整个单位。案件的背后,往往是管理的疏漏和制度的缺失,我们要从体系建设中去深挖细查政治生态的问题,以案为鉴,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四、严执纪强调百遍,不如问责一遍,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是永葆党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重在日常、贵在有恒。我们要坚决维护和不断强化法纪震慑作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以贯之保持严肃查处力度。很多纪律规矩,反复讲、反复学、但仍有个别人员不入脑入心、顶风违纪,若“不打、不痛”,失责的若无其事,得不到警醒,违纪的心存侥幸,甚者变本加厉。因此,在问责处理时必须要找准穴位、打到痛处,才能真正触及灵魂,治病救人。若执纪者涉于人情世故、心慈手软,以“下不为例、姑息放纵”等心态对待,不仅起不到教育警示作用,反而贻害无穷。特别是对待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更是要以最为严厉的执纪结果挽救和警醒更多的人,让对照的“镜子”更为透彻。严是爱,松是害,在队伍管理教育中,要以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从严教育。一方面,要做到经常提醒教育,及时“修枝剪叶”、咬耳扯袖,不断为党员干部“压担子、挑重任”,令其时刻以充实饱满的工作状态在岗位上摔打锤炼、强筋壮骨。另一方面,要在组织法纪教育、观看警示片、通报违法违纪案件时,既注重选择代表性强、—5—性质恶劣的案例,又注重分级分类,让广大党员干部经常有对照、时刻有警醒,不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思想淬炼,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