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班组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巴中广厦建筑工程窘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钢筋制作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自基础开始,至结构结顶的所有钢筋及屋面钢筋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基础及主体结构的所有钢筋下料、制作、绑扎、焊接、安装等工作:以及所需的扎丝、焊条、钢筋工程所需的一切机具和辅料。2、辅料由甲方提供,乙方领取后在结算工程款时扣留。3、钢筋余料、废料的归类及堆放工作;乙方应合理搭配使用钢筋,若出现浪费或人为报废现象,由乙方双倍赔偿。4、无偿负责任区内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做到每天工作结束前,剩余材料归类,工具归库,堆码有序,规范作业。5、配合甲方施工人员、模板工,核校梁柱水平及垂直度,发现木工支模变形不合格,乙方要极时报告纠正。四、承包形式:本工程承包内容为以上工程内全部工程造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全承包。若出现一起安全、质2量责任事故,由乙方全部白行承担一切经济、行政责任,甲方必须投入安全设施。五、食宿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自备钢筋工所需的一切机具及设备,高处作业时需系好安全带,不准穿带钉、易滑鞋、拖鞋或赤脚。操作时不准嬉戏打闹。六、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钢筋吊装时要栓系牢固,避免吊装过程中散落伤人。否则,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全部承担一切经济、行政责任。七、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人数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确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已经确定的施工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时做如下处罚:1、每个工期段达不到进度要求的罚款l000元;2、总工期达不到要求的除按每个工期段处罚外,所承包的总工程量单价下调20%。3、乙方连续两个工期段不能按期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的20%结算。其余部分作为甲方另招用钢筋工种队伍延期窝工的补偿;或者甲方白行充实施工人员单价按合同单价的2倍记取,从乙方结算中扣除。八、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1、承包单价:本工程钢筋工程按实际完成使用钢筋的净工程量计算,钢筋制作、绑扎、安装的桩基单价为20元/m,城台基底单价为30元/m3,基础地梁至三层单价为45元/m3,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5元/m3,合计80元/m3,焊接工资本层清付。(箍筋3制作在外)标准层至屋顶单价为45元/m3,安全文明施工费35/m3,合计:80元/m3。2、(1)乙方须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先自行结算,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出月结算申请。由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确认审核。(2)工程量结算以楼层计算,基础及框架每层完工天内支付工程款,二楼制作完工,标准层二层完工天支付,结算一楼。80%的工程款,依次类推。其余部分待主体收工验收合格后25天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全部工程款。(3)乙方承包人须将职工工资分配清单造册上交甲方财务,由甲方财务审核后发放到每位职工,领取工资时随带身份证核查,否则甲方财务可以拒绝支付工资。(4)乙方应按月提供考勤情况。九、未尽事宜甲、乙双协商解决。税金在外。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工程部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