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探讨□芮晓亮(深圳市龙岗区河道流域管理中心)摘要: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数据,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因此,在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基于对深圳市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重要性的理解,文章结合工作实际,归纳编制工作中应注意的地方,就如何提高防洪评价报告书质量提出了建议,为类似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关键词: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问题;编制建议0引言河道是涉及城市安全的重要防洪设施,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发展,土地资源变得稀缺,为保障城市防洪安全,避免涉河建设项目侵占河道用地而影响城市防洪安全,在涉河建设项目初期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防洪影响评价单位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至关重要。文章结合实践对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工作的重要性、编制工作中应注意的地方进行探讨。1概况依据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立项之后,可研批准前,委托具备水利行业相应资质的单位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对河道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涉河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依据,其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涉河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质量。为此,水利部特制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编制导则”)作为编制依据。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建设土地资源日益缺乏的矛盾必然导致河道空间受到挤压,跨河、临河及穿河构筑物不断增加。深圳市水务局非常重视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特别印发《深圳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以及《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办理指南》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审查涉河建设项目的依据。2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应注意的地方2.1编制和申报审批时间由于部分非水利行业建设单位对涉河建设项目审查相关规定的认识不够,对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导致部分项目在开工之前甚至部分项目开工后才开始启动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对涉河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施工进度控制以及项目管理都带来负面影响。2.2评价对象选择由于对河道管理范围的理解不足,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人员在选择评价对象时,偏重于建设项目涉及河堤堤顶线范围内或行洪断面范围内相关建筑物,而对堤顶线至河道管理范围线之间建筑物对防洪影响不予评价或者不重点评价,导致部分涉河项目建筑物如一跨桥梁,虽然不占用主行洪断面,但其在堤顶线至河道管理范围线之间的桥墩或其它建筑物对河道巡河路的畅通、河道管养和堤岸抢险都会造成负面影响。同时由于深圳市是海滨城市,海堤作为防潮重点水利设施不属于河道,因此部分涉及海堤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认为此类项目无须开展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工作。深圳市河道逐步依托河道蓝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凡是位于河道蓝线范围内的建筑物都应列为评价对象,这对于河道周边空间被严重挤占的地方尤为重要。2.3评价范围和内容由于涉河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不同以及编制人员对编制导则的理解及解读不同,导致编制报告评价范围和内容不尽相同。如:注重评价涉河建设项目对现状防洪影响的评价而忽视涉河建设项目对规划标准下防洪影响的评价;注重评价涉河建设项目永久建筑物而忽视施工期临时建筑物对防洪的影响;注重评价涉河建设项目对局部河道影响的评价而忽视对其上、下游相关河段影响的评价;注重评价水上建筑物而忽视水下建筑物对防洪影响的评价;注重评价建筑物对壅水、阻洪的影响而忽视对周边市政排水、上下游河道冲淤变化的影响评价;注重评价涉河建筑物对水利(水力)诸如水面线、壅水的影响而忽视对堤岸渗流、边坡稳定的影响评价。2.4评价技术手段选择评价建设项目对河道防洪的影响应先定性后定量,若定性评价得出对河道防洪有利,则可不定量评价;定量评价手段的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采用经验公式计算还是数学或物理模型计算,如:河道上游纵坡较陡,开发建设程度较低,片区对防洪影响的敏感性较低,采用经验公式计算即可;对建城区、下游区域、感潮河段等对防洪影响的敏感性较高的区域应选择计算精度较高的模型计算方法,以满足评价实际和现实需要;评价手段也可根据河流的重要性选择,对中小河流采用经验公式即可,对大江大河应采用精度较高的模型计算方法。2.5河道演变趋势分析重要性目前防洪影响评价一般结合近期现状及远期规划来评价建设项目对河道防洪的影响,对河道演变趋势的分析较少,由于跨河建筑物设计基准期一般达到50—100a,而河道的现状或规划断面均为河道的演变过程中一个过程点,不能反映建设项目对河道长期状态的影响评价,评价要注意动态演变过程,例如:在河势不稳定的弯曲河段刚实施完综合整治的河道上,应分析河道自然状态达到冲淤平衡工况下建设项目对河道防洪的影响。3对提高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质量的思路3.1提高建设单位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成果的使用价值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侧重点在于建设项目对河道防洪影响的评价,为河道主管部门审查提供技术依据,但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因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应重点补充评价建设项目本身的防洪设施和防洪安全评价,例如:地铁站设计防洪标准一般高于相邻河道的设防标准,报告编制过程中应主动换位思考,主动发挥专长,推算建设项目防洪标准下的水位,为其确定安全的站台标高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从专业技术角度为建设单位提供帮助,尽可能地提高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成果的利用价值,为涉河建设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服务。3.2严格控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成果质量深圳为滨海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避免地跨越河道,深圳市大部分防洪影响评价项目涉及中小型河流,近海感潮河道的两岸城区地势普遍较低,对河道洪水位影响非常敏感,因此编制和审查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对照“编制导则”的要求,全方位分析论证,有理有据科学合理地提出公正的评估意见,为决策部门提供可靠依据。4结语防洪影响评价的工作重点和评估内容应充分考虑所涉及河道的自身特点及涉河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建设项目类型的不同予以适当调整,应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运用,同时要严格按照导则编制和审查,注意避免忽视和遗漏关键评价点,提高报告编写质量和实用价值,为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改善城市生态系统提供科学依据。参考文献:[1]周翠娟.防洪评价中的注意要点分析[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5(3):44-47.[2]史秀光,李冬梅,姜淑坤.防洪评价报告编写浅析[J].东北水利水电.2008,12(26):58-61.[3]徐新华.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研究及解读[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4]黄绪海,丛立林,李志义,陈文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要点[J].东北水利水电.2011(6):55-56.收稿日期:2017-05-12编辑:刘青中图分类号:TV8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853(2017)07-0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