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电气设备的选型-Gaominghong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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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电气设备的选型一、爆炸的基础知识1.爆炸的概念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急剧速度释放的能量,将使周围的物体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和破坏。2.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爆炸性物质: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气体: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2)氧气:空气。3)点燃源: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3.为什么要防爆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氧气: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点燃源: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二.防爆基本原理显然,只要能消除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就能防爆。由于氧气无处不在,难以控制。所以,控制易爆气体和引爆源为两个最常用的防爆原理。而在仪表行业还有第三个原理,即控制爆炸范围。原理一控制易爆气体人为地在危险现场营造出一个没有易爆气体的空间,将仪表安装其中。典型代表为正压型防爆方法Exp。工作原理是在一个密封的箱体内,充满不含易爆气体的洁净空气或惰性气体,并保持箱内气压略大于箱外气压,而将仪表安装在箱内。常用于在线分析仪表的防爆和将计算机、PLC、操作站、打印机或其他仪表置于现场的正压型防爆仪表盘。原理二控制爆炸范围人为地将爆炸局限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使该范围内的爆炸不至于引起更大范围的爆炸。典型代表为隔爆型防爆方法Exd。工作原理是为仪表设计一个足够坚固的外壳或将仪表及电器安置在一个足够坚固的壳体内,严格地按标准设计,制造和安装所有的界面,使在机壳内发生的爆炸不至于引发机壳外危险性气体的爆炸。显然,这是一种苛刻的防爆方法。不仅设计和制造的规范极其严格,而且安装,接线和维修的操作规程也非常严格,容不得一点差错。原理三控制引爆源人为地消除引爆源,既消除足以引爆的火花,又消除足以引爆的仪表表面温升。典型代表为本质安全防爆方法Exi。工作原理是利用安全栅技术,将提供给现场仪表的电能量限制在既不能产生足以引爆的火花,又不能产生足以引爆的仪表表面温升的安全范围内。依照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当安全栅安全区一侧所接设备发生任何故障(不超过250V电压)时,本质安全防爆方法能确保现场的防爆安全。Exia级本质安全设备在正常工作、发生一个故障、发生两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本质安全防爆方法能确保对现场仪表进行带电拆装、检查和维修时的防爆安全。显而易见,本质安全法是最安全可靠的防爆方法。因此,被允许用在最危险的场合。三.基本防爆型式(1)隔爆型“d”隔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设备可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闭在一个外壳内,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的点燃(参见GB38362标准)把可能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壳内,隔爆外壳使设备内部空间与周围的环境隔开。隔爆外壳存在间隙,因电气设备呼吸作用和气体渗透作用,使内部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当其发生爆炸时,外壳可以承受产生的爆炸压力而不损坏,同时外壳结构间隙可冷却火焰、降低火焰传播速度或终止加速链,使火焰或危险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隔爆间隙点燃外部隔爆型“d”按其允许使用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种类分为I类和IIA、IIB、IIC类。该防爆型式设备适用于1、2区场所(2)增安型“e”增安型防爆型式是一种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的电气设备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内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现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它不包括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参见GB38363标准)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气设备结构上,通过采取措施降低或控制工作温度、保证电气连接的可靠性、增加绝缘效果以及提高外壳防护等级,以减少由于污垢引起污染的可能性和潮气进入等措施,减少出现可能引起点燃故障的可能性,提高设备正常运行和规定故障(例如:电动机转子堵转)条件下的安全可靠性。〖JP该类型设备主要用于2区危险场所,部分种类可以用于1区,例如具有合适保护装置的增安型(3)本质安全型“i”本质安全型防爆型式是在设备内部的所有电路都是由在标准规定条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本质安全电路。“iɑ”等级电气设备是正常工作和施加一个故障和任意组合的两个故障条件下,均不能引起点燃的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b”等级电气设备是正常工作和施加一个故障条件下,不能引起点燃的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参见GB38364标准)本质安全型是从限制电路中的能量入手,通过可靠的控制电路参数将潜在的火花能量降低到可点燃规定的气体混合物能量以下,导线及元件表面发热温度限制在规定的气体混合物的点该防爆型式只能应用于弱电设备中,该类型设备适用于0、1、2区(Exiɑ)或1、2区(Exib)。(4)正压型“p”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它是一种通过保持设备外壳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压力的措施来达到安全的电气设备(参见GB38365标准)。正压设备保护型式可利用不同方法。一种方法是在系统内部保护静态正压,而另一种方法是保持持续的空气或惰性气体流动,以限制可燃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两种方法都需要在设备起动前用保护气体对外壳进行冲洗,带走设备内部非正压状态时进入外壳内的可燃性气体,防止在外壳内形成可燃性混合物。这些方法的要点是监测系统,并且进行定时换气,以保证系统的可靠性。该类设备按照保护方法可以用于1区或2区危险场所。(5)油浸型“o”油浸型防爆型式是将整个设备或设备的部件浸在油内(保护液),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外面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参见GB38366标准)。这是一个主要用于开关设备的老的防爆技术方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或2(6)充砂型“q”充砂型防爆型式是一种在外壳内充填砂粒或其他规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或高温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保护型式(参见GB38367标准)该防爆型式将可点燃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导电部件固定并且完全埋入充砂材料中,从而阻止了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传播,使之不能点燃外部爆炸性气体环境。通常它用于Ex“e”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或2区危险场所。(7)无火花型“n”该类型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也不大可能发生引起点燃的故障(参见GB38368标准)“n”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时,即指设备在电气和机械上符合设计规范并在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可能产生该类型电气设备仅适用于2区危险场所。(8)浇封型“m”浇封型防爆型式是将可能产生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部分的电气部件,浇封在浇封剂(复合物)中,使它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参见GB38369标准)采用浇封措施,可防止电气元件短路、固化电气绝缘,避免了电路上的火花以及电弧和危险温度等引燃源的产生,防止了爆炸性混合物的侵入,控制正常和故障状况下的表面该类设备适用于1、2区危险场所。(9)气密型“h”该类防爆设备型式采用气密外壳。即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进入设备外壳内部。气密外壳采用熔化、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这种外壳多半是不可拆卸的,以保证永久气密性(参见GB383611标准)该防爆措施属于“n”型防爆措施范畴,GB383611已被GB38368—2003(10)特殊型防爆电气设备“s”指国家标准未包括的防爆类型式,该型式可暂由主管部门制定暂行规定,并经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认可能够具该类设备是根据实际使用开发研制,可适用于相应的危(1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是采用限制外壳最高表面温度和采用“尘密”或“防尘”外壳来限制粉尘进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尘点燃(参见GB124761标准)。该类设备将带电部件安装在有一定防护能力的外壳中,从而限制了粉尘进入,使引燃源与粉尘隔离来防止爆炸的产生。按设备采用外壳防尘结构的差别将设备分为A型设备或B型设备。按设备外壳的防尘等级的高低将设备分为20、21和22级,例如DIPA20、DIPA21、DIPB20和DIPB21等。该类型设备按照等级适用于20、21或22在平常实际使用中可能很容易的看到,许多防爆电气产品在一个产品中就采用了多种防爆方法。例如,照明装置可能采用了增安型保护(外壳和接线端盒)、隔爆型保护(开关)和浇封型保护(镇流器)。这样能够使制造商采用最适用的复合防爆保护方法。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产品铭牌上列出采取的防爆方法的顺序往往告诉用户产品的结构,如一个产品被标识为Exde,则极可能为隔爆型而其中带有增安型部件。另一个产品被标识为Exed,则极可能不是隔爆型外壳(例如不锈钢或强化聚脂玻璃),而带有隔爆开关或部件安装其中。两种产品可能均适用于1区,但他们是使用不同的防爆保护措施达到同样的目的。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所了解信息,来选择可提供在费用、性能和安全方面达到最佳平衡的防爆型式的产品。防爆方法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序号防爆形式代号防爆措施适用区域1隔爆型d隔离存在的点火源Zone1,Zone22增安型e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3本安型ia限制点火源的能量Zone0,1,2ib限制点火源的能量Zone1,Zone24正压型p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1,Zone2防爆方法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续):序号防爆形式代号防爆措施适用区域5充油型o隔离存在的点火源Zone1,Zone26充砂型q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7浇封型m限制点火源的能量Zone1,Zone28气密型h限制点火源的能量Zone1,Zone29无火花型n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2防爆等级说明:ia等级: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2.0;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1.5;二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1.0。注: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气密外壳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数。ib等级:在正常工作和一个故障时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安全系数为2.0;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1.5。正常工作时,有火花的触点须加隔爆外壳或气密外壳保护,并且有故障自显示的措施,一个故障时安全系数为1.0。四、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的划分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规定其可适用的防爆型式。国际电工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划分的防爆区域为:0区: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1区: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2区: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0.1~10小时/每年的区域;中国划分的有效区域和以上相同。如果对于一个炼油厂或其中的一个装置,由于它的原料、产品有易燃性物质,就把整个厂区或装置都认定为爆炸危险场所,是极不经济的,显然也是不合理的。易燃性物质的出现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性环境。所谓潜在的,就意味着它们并不是时刻出现的,有的出现频率高,有的出现频率低。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危险性小的场所。因此,就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场所进行的“场所分类”。分类的目的就在于运用统计学的原理,按照场所中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存在的时间的长短,将场所的危险程度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类型采用不同的防爆措施。4.1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采用与IEC等效的方法。国家标准GB50058-92中规定,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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