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编辑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内容编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分为开工前审计、施工期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开工前审计开工前审计是指对项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投资概算的真实合理性进行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进度计划。(2)扩大初步设计的依据和设计方案的论证、总概算的编制、审批等情况。(3)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等情况。(4)建设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5)施工图纸设计面积和装修标准及有关部门审批情况。(6)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内容及标底编制程序等情况。(7)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计价清单。(8)施工合同订立情况。(9)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电、路等必备条件落实情况。(10)与建设项目立项有关的其它情况。施工期间审计施工期间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管理、施工进度、工程材料、变更洽商等事项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及资金、材料到位情况。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进度月报情况。(4)主要设备材料订购、保管、使用等管理情况。(5)设计、技术、材料等变更洽商情况。(6)与工程施工期间管理有关的其它情况。竣工结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工程竣工后各项工程最终造价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2)工程量及主要材料用量、价格、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定额套用等情况。(3)各项综合取费基数、取费率等情况。(4)招标工程标底和工程量计价清单的执行情况。(5)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拨款和材料、设备价格控制等情况。(6)与工程竣工结算有关的其它情况。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全部投资认定情况的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1)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工程实际竣工情况。(2)竣工验收和遗留问题的处置情况。(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它投资的完成额以及交付使用资产结转情况。(4)竣工决算报表的真实、合规和完整情况。全面促进和提高建设单位管理水平建设项目管理主体缺乏管理知识,大多采用传统经验模式的行政管理。经常出现管理决策失误从而导致经济受损,一方面管理处于不间断的受控;另一方面利益相关单位职责不明确,各自为政,导致建设工程内在的有机联系紊乱,形成建设过程中有关单位相互脱节,管理水平低下。通过跟踪审计,能够在财务管理和相互协调上开展工作,可以促进提高建设项目管理主体的管理水平。促进监理各尽职守,完成本职工作建设单位把项目管理和监督寄望于监理,而监理单位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上,对建设项目成本、核算、资金控制、材料采购等环节很少顾及,造成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竣工结算处理不当,留下了难以调解的矛盾和管理上的遗憾,最终建设单位以花钱买教训或下不为例不了了之。其结果受损失的是国家和业主。通过跟踪审计,可对造价计价和管理进行更好的控制,对监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对工程造成的差错进行及时改正和追究。三、通过跟踪审计,促进工程审计转变观念。建设项目审计普遍攒在“九重九轻”想象,即重预算、结算,轻前期策划决策和后期决策与评价;重建设资金审计,轻管理了活动监督;重静态事后监督,轻动态过程控制;重审计形式合规合法,轻审计事项真实有效;重传统审计方法传承,轻现代审计理论创新;重审计内部程序操作,轻审计外部影响;重审计局部问题处理,轻审计发展的哲学思考;重审计知识理论推导,轻审计理论与实践结合;重审计定位不能参与管理过程提出决策意见,轻工程审计参与管理发挥监督作用。由于大多数人包括审计人员对建设项目审计存在认识上差异或趋同,认为审计参与现场,参与管理,就是越位。很多人认为审计人员不能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根据《审计法》第22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这就要求审计参与过程不是审计“越位”,而是多年来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没有到位,没有真正履行审计监督和评价职能。通过跟踪审计,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国家招投标法颁布后,我国建筑招投标市场培育和发展初步成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招投标暗箱操作、“公开评标”不公开、随意修改评标办法、围标、串标等不规范甚至严重违背招投标法的现象。通过跟踪审计,能够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行为,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预防腐败和治理腐败,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国家投资效益等都会发挥积极作用。优点编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作为工程审计的一种创新手段,在实践中已彰显出它的优越性和广阔的应用前景,具有以下优点:从静态向动态转化一方面,传统审计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后集中进行一次结算审计,这时要面对如在施工阶段各个施工程序中发生的大量签证。而跟踪审计可以分时段分内容地进行动态审计,使审核思路更清晰,可缓解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数据的压力。另一方面,跟踪审计可以分析前后阶段互相影响的关联因素,可以动态地监督全寿命过程各阶段的运作。从事后审计向与事前、事中相结合审计转变在传统的事后审计时因隐蔽工程或多次变更部位的一些细节记录不详,很难区分清楚、判定正确。跟踪审计可从源头上解决此类现象的发生,如在施工阶段审计人员已及时深入现场,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作好记录取证,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各种有效信息,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与纠纷,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作好准备。减少时耗,提高工效如在施工阶段跟踪审计人员在施工现场汇同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签字认可了实测记录后,可立即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据,避免了推诿和以往长期不签证,大量积压的弊病,将较长的传统审计周期提前压缩消化在事中阶段,使过去过于集中的量尽可能均匀分散在施工阶段,从而加快了结算审核速度,加大了审核力度,提高了经济效益。(四)以施工阶段的审计为重点向前期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招投标阶段延伸传统审计模式以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的施工阶段为审计重点。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从筹建时起至竣工验收时为止所发生的技术经济活动过程进行的审计与监督,它不但强调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而且已注重对前期决策工作的跟踪审计,深入开展对设计质量的跟踪审计,积极介入招投标阶段的跟踪审计,使审计工作向多元化发展。局限性编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具有广泛性、全面性、过程性等的特性,它在实践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反映出一些局限性,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跟踪审计深度难以把握,审计目标偏离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在建设项目过程中频繁地介入进行审计,提出审计建议,供建设单位纠正和改进工作,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监督咨询建议的目标,介入到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能范围中。比如,关于现场签证问题,国家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职责和具体操作规范,而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往往先要跟审计人员表态后自己才签署。这样很容易造成各方利益的冲突,破坏跟踪审计所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跟踪审计时间介入点模糊,效果不明显工程建设项目一般要经历投资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结算等阶段。那么跟踪审计从不同阶段介人进行实时跟踪,审计效果就有所不同,而跟踪审计的时间介入点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理论上讲,越早介入审计越好,但一方面由于审计人员在评价前期决策是否科学方面缺乏专业能力,无法承担这个审计重任,另一方面也因为投资方认为跟踪审计只是在施工阶段防止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因而在跟踪审计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在施工和竣工结算阶段才介入跟踪审计,那么在前期决策、设计和招投标阶段所影响的造价便无法控制,跟踪审计的效果就不充分、不明显。(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审计实践被动跟踪审计是在建设全过程实时进行的一种动态审计,作为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审计人员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和风险,这就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不仅为建设单位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提供遵循的依据,也为跟踪审计部门提供衡量的标准。然而目前这方面的法规政策相对滞后,使得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的实践中难以对建设项目做出共性的评价和判断,审计风险增大、审计质量难以提高,导致跟踪审计模式一直处于被动局面。跟踪审计力量有限,审计风险增大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贯穿始终的全过程审计,涉及到项目建设的方方面面,所以需要充足的审计力量,以满足跟踪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和大量性。然而,在目前审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如此繁重的审计任务,如此详细的审计内容,如此长期的审计过程,审计风险必然增大。另外,跟踪审计也对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进行跟踪审计的审计人员不仅要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较宽的业务知识面,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了解掌握最新的方法技术手段。因此,能否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提升审计能力,是影响跟踪审计效果,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收费不规范,审计质量难以保证目前在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上,往往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参与协审。作为中介机构而言,其取费考虑的仅是两个因素:劳动投入和审减金额,并根据基本审核费加审减额比例提成的方式计费。于是矛盾点就会集中在:跟踪审计工作做得越好,过程问题解决得越多,最后竣工结(决)算时审减收费就越少。这样,在跟踪审计中对于讲求经济效益的审核单位来说,就容易产生记录问题而不指出问题的现象,这样就达不到跟踪审计的目的,跟踪审计质量也就难以保证。工作重点编辑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根据实践经验,高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在设计阶段应把握以下三个重点:(1)项目建设目标是否明确,设计任务是否完备,设计单位选择是否合理,设计所需要的地质勘探等资料是否完整、准确等;(2)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经过论证,功能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概算是否控制在建设单位的期望值之内,设计是否经过审查,程序是否规范合理,设计进度是否符合建设目标等;(3)有无实行限额设计,各专业设计配套协调是否合理,设计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投资,结构、选材等方面是否合理,在满足建设单位投资目标条件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设计文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设计变更是否合理等。第二,招投标阶段根据会审好的图纸制作出工作量清单,以招投标方式在社会上公开征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应把握两个重点:(1)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筹资计划,筹资是否经济合理,资金计划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项目的拆迁工作是否满足建设要求,项目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招标申请资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招标机构的组建或招标代理单位的选择是否合理合法等;(2)招标方式和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完备性、有效性和公正性审查,标底是否经过审计,是否体现优质优价,投标资格预审工作是否合理合法,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规范合法,评委的选择及评委的评审工作是否公平公正,评标办法是否合理,评标报告是否真实合法,中标结果是否进行公示等。第三,签订合同阶段主要审查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真实,是否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谨、公平、合法,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双方责任划分是否清楚,合同是否对工程分包提出相应的资质、能力、范围等规定,招标项目合同是否进行备案等。第四,施工阶段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包括:(1)是否认真进行了图纸会审,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现场条件,是否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各项目参加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是否建立,物资供应渠道是否落实、能否满足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等;(2)各项目参加方是否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相互间是否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确保工程施工期间各环节的畅通,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物资采购供应是否满足进度要求,工程计量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文件进行,计量的基础资料是否真实完善,工程变更和签证的审批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程序,工程索赔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工程验收、资金到位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等等。第五,验收交付阶段验收交付审计分为分部分项验收和总体交付使用验收。首先要注意每一次验收必须通知各方全部到场;其次,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