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工作计划通用8篇为了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因此我们必须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注意工作中容易忽略的小细节,并提供提示作用。以下是一些可供参考的工作计划范文推荐。今天,我们将分享1篇关于“医保工作计划通用8篇”的新鲜文章,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够为您提供更多的团队协作和员工管理方案!医保工作计划篇【第一篇】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84号令)文件精神和省医保局《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对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加强对全区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医保定点服务行为,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快建立健全医保基金长效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二、监官方式包括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含各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检查、第三方审核、重点回头看检查、网络数据分析监测等方式。日常监管:主要核查各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监督管理,是“全覆盖”监管的主要手段。专项检查(含各部门联合检查):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医保工作实际情况,在特定时期或特定的范围,针对突出的问题开展的重点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第三方审核: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病案的抽查审核。重点回头看检查:是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及第三审核中突出的、集中的问题进行回头检查。网络数据分析监测:是对各定点机构医保信息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监控违法、违规现象等。三、监管检查覆盖率和监管频次20-年对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100%全覆盖检查,检查监管频次不低于次/家,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四、监管队伍监管检查工作是省市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专项行动的深化与延伸,为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成立两个工作小组,每组5名成员(其中含随机抽取医保专家库成员2名),在各批次监管检查中交叉执行。五、监管时间即日起至20-年年底。六、工作重点(一)规范医保行为。通过监督检查,核对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基本数据,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台账。检查中要宣传医保各项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对发现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并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采取暂停结算、拒付(追回)费用、扣除违规费用、终止协议等手段给予纠正。通过监督检查中的宣传教育、纠错改正,使我区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二)严查违法骗保行为。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移交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堵塞风险漏洞,建立健全基金长效监管制度体系。加快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医药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七、监管内容(一)定点医疗机构1、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医保医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医疗价格服务目录》遵守情况、《医保药品目录》遵守情况、《医保医师协议》签订及遵守情况;2、是否存在重复、分解、过度、超限制范围、冒名顶替、挂名住院等违规诊疗行为;3、是否存在降低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情况;4、是否存在用药不规范行为:超量用药、重复用药、超限制范围用药等;5、是否存在以医保定点名义从事商业广告和促销活动,诱导医疗消费等;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诊疗项目,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行为;7、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医师积分考核,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保发〔20-〕12号)文件执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医保医师,现场告知扣分处理事项,并出具《医保医师扣分告知书》。8、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二)定点卫生室或诊所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医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参保就诊人员就诊时是否严格核验身份信息,门诊日志登记是否完整,是否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三)定点零售药房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营业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是否齐全并悬挂上墙,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店内是否摆放、销售除经营药品、医疗保健器械、消毒用品、医用材料外其他物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赠品或积分兑换用品不得摆放在店内经营区域),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城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均系市、区两级医保共同定点,为避免多点检查、重复检查等现象,与市局会同协商,由市局统一安排采取联合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八、工作要求认真谋划,熟练掌握医保法规政策,根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务求“全覆盖”监督检查取得实效,确保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1、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将日常医务审核与实地检查有机结合,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自觉执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法律意识。2、着力提高监督检查整改力度。被监督检查对象必须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接受巡查验收。对拒不整改的,暂停刷卡直至取消定点资格。3、及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监督检查小组要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做好巡查验收工作。4、认真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住宿;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无偿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或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监督检查对象提出其他与监督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医保工作计划篇【第二篇】一、成立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专项排查工作按时完成,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排查内容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以下方式违规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一)诱导住院。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从而骗取医保基金的。(二)虚假住院。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三)小病大治。对如腔隙性脑梗死、颈(腰)椎间盘突出等住院患者,医院不按实际诊断和疾病转归,违反诊疗规范实施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诊疗、违规收费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三、排查对象区内所有定点公立医院(含镇街卫生院)、民营医院以及部分村级卫生室。重点排查平时举报线索集中的、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违规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四、排查方法(一)通过医保结算系统。一是筛查出2020年度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二是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二)采取现场核查、病历审查、电话(或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疑似数据进行逐一排查。(三)各医疗机构结合2020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本次重点排查内容先行自查,区医保局从12月21日开始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查。五、工作要求(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工作,成立排查专班,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住院收治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和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医保局,确保专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在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中,排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三)区医保局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对相关责任人,依职权分别送移送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典型案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曝光。医保工作计划篇【第三篇】一、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涉及面宽、广,情况复杂,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利启动和实施。二、抓好医保基金征收工作,完成劳动保障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按时到位,关系到我局医疗保险工作是否能正常运转,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是否能落到实处,住院医疗费用是否能得到及时报销。xx年在巩固去年征收方式、征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银行、财政等部门代扣代缴医保基金,彻底取消上门征收。(一)目标任务基金征收3800万元(含清欠306万元)。(二)落实措施1、及时做好全县乡(镇)政府、中小学校参保人员核对、工资调整、缴费基数确认。2、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参保人员医保基金征收预算,并积极协调财政落实好乡(镇)政府、中小学校、国有企业大病统筹移交人员、“三类”人员xx年医疗预算补助。3、积极主动做好财政医疗预算补助的划拨工作,力争按时间进度拨回。【通知范文吧】4、进一步加强非国库直接划拨医保基金的参保单位基金征收、催收工作:①坚持缴纳医保基金与享受医保待遇平等原则;②采取电话催收、按月发征收通知单,定期发催收通知单;③做好国库、支付中心协助催收医保基金的协调工作;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做好基金征收工作。三、做好扩面工作加大对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工作,动员符合对象和有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医保工作计划篇【第四篇】医保办月度工作计划为了确保医保事业的顺利运行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我医保办每月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以保证工作的高效性和目标的达成。下面将详细介绍我医保办本月的工作计划。一、推进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落地1.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我们将组织开展医保政策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全面介绍和解读医保政策,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和认知。2.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我们将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督导和指导,推动其积极参与医保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便捷地享受医保待遇。3.推动医保政策落地。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保政策的解读和落实,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参保人员能够依法享受医保福利,实现医保政策的效益最大化。二、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宣传。我们将组织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宣传活动,向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普及支付方式改革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对新支付方式的了解和接受度。2.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合理调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价格监管,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研和分析,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性,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合理的医疗服务。3.完善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和机制。我们将深入研究支付方式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机制,不断完善和优化,以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率。三、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1.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评价。我们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推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创新。我们将积极推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3.加强危机事件应对和处理。我们将加强对医疗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建立完善的危机事件处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各类危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通过以上工作计划的推进,我们将全面加强医保工作的各项环节,确保医保事业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我们将始终以服务人民群众的需求为中心,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为医保事业的改革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