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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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4篇第1篇:全县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政府办《XX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XX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XX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建设富强美丽平安幸福XX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重点内容(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在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的基础上,重点要突出“五个方面”内容: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三卡”(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卡、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应知卡、应急处置方法应急卡),并对各类风险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对标自查自改。专项整治期间,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XX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并将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2、切实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技术支撑。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整治任务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3/53人员。要通过购买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安全风险,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确保隐患治理科学高效。3、切实加强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深刻吸取近年各地违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严格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防风险研判不到位、审批管理不严格、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要对辖区内从事电焊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外地取证或无证开展电气焊作业人员情况,加强培训教育。4、切实抓实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管控。要明确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各方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责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5、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和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全面推行无脚本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1、细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突出事故风险和我县实际,制定各领域专项整治方案。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高中风险运输企业和驾驶人,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滚动排查道路风险,推进高、中风险及重点风险隐患路段整治动态清零,对“人车路企”全面加强管控。2消防安全方面。重点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含幼儿园5/53及托育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仓储物流场所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的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重点问题。3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警示标志设置等“三类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未批先建、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问题和违法行为。4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未按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地下矿山提升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和日常运行管理不到位、隐蔽致灾因素治理走过场、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进行作业、安全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不采取措施,以及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顶板支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尾矿库擅自加高坝体、违规进行尾砂回采、未按规定检测排水设施等突出问题。5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整治,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工艺、易燃易爆、装置、设备、管线带“病”运行和老旧装置安全隐患,中小型油气储存基地“四个系统”应用和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不达标等突出问题,以及特殊作业环节风险研判不到位、审批管理不严格、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6工贸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粉尘涉爆、受限空间等行业“21项”重点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及爆炸、吊运等作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隐患。7城镇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违规占压,违规设置气瓶间,餐饮场所违规使用放置气瓶、擅自安装气化设备和敷设管道,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等问题。8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长输油气管道、高压气瓶、企业压力容器、企业在用起重机械、公共聚集场所电梯、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以及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大型剧院舞台设备安全。9农业生产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果园肥料发酵池、养殖场化粪池、储存池、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立的沼气池,生产生活所涉的窖池、水井,以及农村建房开挖的孔桩等有限空间存在的隐患,强化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10商贸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加油站点、大型油库经营场所,商贸企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商场电梯、扶梯)、油罐储油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分别7/53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国家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国家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普遍认知,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在专项整治方案中予以明确。2、全面督促企业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集中述职会或者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要实行常态化提醒制度,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车辆驾驶人等全覆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在重要会议、节日等敏感时间节点常态化落实行业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三类人员”到位在岗制度。要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也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3、全面建立挂牌公示制度。5月15日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情况进行重新摸底分工,建立属地、属事安全生产责任台账(附件1、2),报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矿山、尾矿库、危化品生产经营(含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项目、燃气经营储存(包括液化加气站);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电商物流平台;县工信局负责民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县市监局负责大型娱乐设施或者有重大特种设备企业;县商务局负责大型商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县教科体局负责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县文广新旅局负责旅游企业、星级酒店、重点景区、文化娱乐场所、长征大剧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县发改委负责能源企业、电动汽车充电桩、水电站(5万千瓦以上);县水利局负责水电站(5万千瓦以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规模农林牧渔企业(包括养殖场)、星级农家乐;县林业局负责林场及规模木材加工厂;县城管局负责渣土运输企业、弃土场、共享单车、垃圾填埋厂、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广告公司;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县民政局负责养老院、福利院。剩余的其它种养企业、工贸(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花爆竹零售、圩镇商超(包括餐饮、住宿)、一般建设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农村道路、旅游景点、燃气供应点、公共汽车停靠站点、物流快递点等企业(项目、路段)由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兜底。5月底前,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公示安全生产责任牌,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和责任干部(样式见附件3、4),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各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安全包保责任人(挂点责任人)要深入包保(挂点)场所、企业、路段开展督导督查,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开展重点帮扶,提升本职安全水平。4、严格事故隐患执法检查。要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9/53员业务能力培训,6月底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强化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在企业全面自查基础上,通过组织专项执法、专家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对企业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屡查屡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成事故处理,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甚至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给予顶格处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参与,对隐患整改久拖不决或屡查屡犯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典型执法案例坚决予以曝光。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每季度至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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