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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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最新4篇】订书面合同成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签订合同可以便于双方协调配合,怎么写才算是一份优秀的合同?这份特别挑选的“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最新4篇】”一定值得您一试,请将此页添加到您的收藏夹以方便下次访问!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篇【第一篇】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借款人因需要,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金额(大写)利率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结息,欠息按‰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借款和还款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金额(小写)金额(小写)4、借款人应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采取其他追收。5、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贷款合同,不因贷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贷款合同无效,质押人仍以质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质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质押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第三条质押内容出质人自愿以等动产、权利(详见质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权),出质给贷款人。主要质押担保内容如下: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3、质物(权)评估价值万元,实际质押额为万元。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4、质物(权)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出质人应保证其质押行为真实、合法,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定期提供财务报表以接受资信调查。5、出质人应在年月日之前将质物所有权移交贷款人占有或办理质权转让手续,质物(权)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权)。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权)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6、在质押担保合同生效前,质押物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保险金额应与质押物的价值相等。质押物保险到期,质押人应负责续保,直至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为止。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金,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在合同生效前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限一致。在质押担保期间,质押物登记届满的,由质押人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续登手续。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权)转让、变卖、重复质押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9、质物(权)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10、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11、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的赔偿金。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配合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粮棉油购销企业账户管理规定,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和相关专用账户。经开户行审查同意,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3、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4、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使用的具体用途及用款计划,并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5、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应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并及时通知贷款人。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应积极筹措还贷资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还款日期以贷款收回凭证为准。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归还的,须经质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书面申请展期归还,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可办理展期手续。经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8其他事项: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应资金。2、贷款人有权对贷款实行跟踪检查,保证专款专用。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或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足清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4、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理质押财产或质权,收回贷款本息。5、其他事项:第六条违约责任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同情况,根据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加罚息、停止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资产保全或强制执行。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请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第七条合同的变更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纳税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税务机关: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税务机关: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篇【第二篇】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位于______________的楼房,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内容1.借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借款期限:时间为_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4.借款利息:月息为_____%。5.如果申请提前还款,须赔偿甲方____个月的借款利息。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第二条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第三条:乙方承诺1.乙方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4.乙方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抵押物出租及抵押物隐瞒瑕疵的情况。5.乙方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6.抵押物不存在被冻结、查封、扣押等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7.经过双方自愿协议上述抵押物价格为¥_____________元。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义务甲方的义务: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乙方的义务: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4.为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应签署《委托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在乙方未按期付息还本的情况下委托甲方对抵押房屋进行过户变现,若乙方私自撤销委托,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凭本合同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不因强制执行抵押物而影响乙方的居住权。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期偿还本金或利息,超过_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将乙方的抵押物委托甲方以双方约定价格进行买卖变现,并愿意接受法院强制执行,用于抵偿借款本息以及违约金,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违约金为止。若有多余部分,甲方应将多余部分归还乙方。因乙方违约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如未按期偿还本金或利息超过_____个工作日,乙方愿意无条件承担借款本金______%的违约金及其它因法律诉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并愿意承担每天按违约金额的千分之_____的滞纳金给甲方,直至还清之日止。3.乙方如未按期偿还本金或利息,超过_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无条件将抵押物过户变现。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利息以及所有的税负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需要赎回抵押物,乙方须还清在此期间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以及抵押物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负与费用,并还清本金以及在此期间产生的利息。4.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全额还清上述借款本金或利息时,本人愿意以没有还清的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____倍计付利息给甲方,直至还清之日。第六条其他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乙方未按时偿付借款本金或利息超过_____个工作日。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2.关于房屋的租赁:乙方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及时告知甲方房屋是否出租,如有出租,应提供租赁合同原件供甲方备案。在借款期间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自违约之日起,房屋出租收益均归于甲方,甲方有权凭此借款协议对抵押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乙方无权干预。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4.甲乙双方提供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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