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消防安全管理YH-ZHD-G/0-7.287.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危害因素】火灾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害。【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公司。【职责】1.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制度,并负责监控本制度的实施;2.各部门/公司负责按照本制度执行。【内容】1.总公司、各公司、各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各公司总经理是所管辖区域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所有人员均为义务消防队员。3.各物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明确相关职责,各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协助落实。4.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5.定人、定方案组织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每年不少于一次组织消防实战演习(演习时必须实际使用消防水带、灭火器)。演习前一周制定演习方案并报公司品质管理部审核,演习后应做好各项演习记录及图片资料的存档工作。6.每月须进行一次紧急集合,参加人员以安全事务部安全维护员为主(在岗安全维护员可不在紧急集合之内),须准确记录各岗位人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至指定地点的时间及装备情况。7.积极配合消防机关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8.每位员工须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设备及所使用物品的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体摆放位置,懂得消防器材的具体使用方法。9.保持楼梯、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妥善维护楼梯、消防通道的安全疏散指示及事故照明设施。严禁在楼梯及消防通道贮存易燃易爆物品。10.提示并建议业户在装修时采用阻燃或难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进行防火处理。11.装修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装修环境要求的灭火器,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做饭、吸烟、使用明火。12.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启动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送、排烟阀、手动报警按钮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烟感、温感、喷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和拆除。消防设备设施禁止挪做它用、圈占、埋压。13.禁止在各机房、办公室、值班室、操作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4.每月组织检查消防器材及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能够正常使用。15.物业管理部每月应对管理区域内的工商业户(底商)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整改,并跟踪验证其整改落实情况。16.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物业管理部每季度应通过张贴《消防安全温馨提示》、发送《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形式,不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业户消防安全意识。YH-ZHD-G/0-7.297.3防火管理制度【目的】为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公司财产及服务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危害因素】火灾引起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公司。【职责】1.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制度,并负责监控本制度的实施;2.各部门/公司负责按照本制度执行。公司所有员工均须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消防和防火知识及技能。【内容】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防火安全责任制。2.各公司总经理为所管辖区域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须确保贯彻落实下列重点工作:2.1组织制定适合公司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2.2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辖区域内的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2.3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2.4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2.5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2.6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2.7组织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并确保全面落实。3.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或加强巡视检查力度,每日巡视检查不得少于一次。4.严格用火安全管理:4.1禁止在室内外焚烧废纸、垃圾;4.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4.3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5.严格用电安全管理:5.1严禁乱拉电线;5.2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5.3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6.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防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系统压力符合要求,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7.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落实防火措施。8.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9.严格按要求落实消防设备设施的测试和检测工作,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10.遇有火灾险情,须迅速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扑救、报警。11.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YH-ZHD-G/0-4.1【目的】为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1.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制度。2.各公司/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执行。【内容】1.各部门/公司必须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1.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1.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1.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1.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1.5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2.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全体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部门消防责任人每年对本部门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5.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6.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积极参加社会或政府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7.各部门/公司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利用放录像、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员工普遍掌握“四懂四会”等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四懂”指的是懂本岗位火灾的危害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人群的方法;“四会“指的是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的方法)。8.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物业管理部每季度应通过张贴《消防安全温馨提示》、发送《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形式,不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业户消防安全意识。防火巡查检查制度YH-ZHD-G/0-4.1【目的】为保护员工生命、国家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公司。【职责】1.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制度。2.各部门/公司负责按照本制度执行。【内容】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防火安全责任制。2.各公司总经理为所管辖区域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须确保贯彻落实下列重点工作:13.1组织制定适合公司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13.2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辖区域内的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13.3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13.4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13.5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13.6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13.7组织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并确保全面落实。3.项目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具体实施。4.消防安全检查的组织方法4.1消防安全检查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日责成本部门员工对所辖区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周至少对项目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4.2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前,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消防责任人至少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项目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4.3每年重大节日或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由各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对所辖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总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或授权他人进行抽样检查;4.4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或加强巡视检查力度,每日巡视检查不得少于一次。4.5每月应对管理区域内的工商业户(底商)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整改,并跟踪验证其整改落实情况。5.防火巡查的内容:5.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5.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5.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5.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5.6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5.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6.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7.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8.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8.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8.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8.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8.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8.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8.6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8.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8.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8.10防火巡查情况;8.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8.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9.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10.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控制程序》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11.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具有消防资质的专业公司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由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存档备查。12.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等有关情况。13.防火安全要注意以下事项:13.1严格用火和用电安全管理:13.1.1禁止在室内外焚烧废纸、垃圾;13.1.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13.1.3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13.1.4严禁乱拉电线;13.1.5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13.1.6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13.2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防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系统压力符合要求,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13.3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