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生动实践——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综述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部署推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以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和突破性实践,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家风建设,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吏推向深入,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顶层设计扎紧篱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2015年3月,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谈到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问题,强调“对领导干部,要求就是要严一些”。9个多月后,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要引导亲属子女“力戒特权思想和享乐思想,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将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亲自研究部署,审议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高瞻远瞩,科学引领。“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关键是要落实到位,让规矩起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重视家教家风,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核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规范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为推进规范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抓纲带目,纲举目张。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组织部围绕抓好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成立中央规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对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指导;先后召开3次动员部署会,开展专题培训,宣讲政策要求;分别针对省区市和中央单位规范工作制定相关规定,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制定禁业范围参考意见等;研究有关“项目跟投”、“员工持股”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行为”等具体政策和答复意见。一系列组合拳及时精准,确保规范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推动规范工作高质量开展。——渐次推开,稳中求进。2015年起,先后在上海、北京、广东、重庆、新疆5个省区市开展试点;2019年,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行,同时在8家中央单位开展试点;2020年上半年,增加20家中央单位扩大试点;2021年1月起,在中央单位全面推开。集中规范工作按照“先试点再推广,先地方再中央单位”的路径,历时近7年,不断在摸索中发展,在实践中前行,以坚韧不拔、循序渐进的定力和决心,有效破解了过去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难题,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克难奋进,攻坚顽瘴痼疾;真刀真枪,解决实际问题。许多干部表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我们党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必将更好从源头上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扎实有力精准有序推进明确填报要求,指导干部如实填写报告表;围绕禁业范围,几上几下多次征求意见;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的领导干部逐人进行甄别认定……规范工作中,省区市和中央单位认真组织个人申报,精准制定禁业范围,妥善做好甄别认定,高标准高质量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明责、担责、尽责,不断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集中规范期间,在中央组织部统筹指导下,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场监管、税务、司法、财政、证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规范工作持续走深走实。省区市和中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直接抓,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严格遵循动员部署、个人申报、登记汇总、查核比对、确定禁业范围、甄别认定、选择退出等工作步骤,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差、工作操作不走样。——聚焦“关键少数”。省区市和中央单位中管干部、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干部全部纳入规范范围,不留空白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上率下,不搞特殊化,传递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强烈信号。规范对象不仅层级高,而且范围广。中央统战部将各民主党派机关纳入进来,国务院国资委将委管企业相当职务层次的领导人员纳入进来,教育部将非中管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纳入进来,一并进行规范。中央单位本级本部及其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二级企业全部纳入范围。中管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后,其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中管干部要求进行规范。同时,制定禁业要求不搞“上下一般粗”,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综合部门严于其他部门。——精准把握政策。随着实践探索的深入,经商办企业情形不断完善拓展。在试点期间3类经商办企业情形的基础上,落实党中央要求,回应社会关切,又逐步增加了“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行为”2类情形。与此同时,对经商办企业行为区别对待,把“谋生”和“发财”区别开,对经营者无其他谋生手段、经营规模不大的个体工商户经研判后可不予规范;把“开办”和“从业”区别开,对律师、会计师等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行为与开办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机构区别开;把依靠自己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开办企业与一般性投资入股区别开,既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又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加强过程管控。“认缴出资额”、“在企业所任职务”、“近三年排在前5名的销售商品或服务名称”等,分列在一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上,项目明晰,解释详细。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效,规范工作制定明确标准,尽量不遗留似是而非的模糊地带。省区市和中央单位精心设计路线图和时间表,细化方案、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试点和集中规范工作期间,中央组织部组织力量全程加强指导推动,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总工会、中国华能等40多家单位调研走访,在北京、福州、重庆等地召开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和意见建议,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规范工作不出漏洞、不搞反复。——做细思想工作。坚持“是规范不是处理人”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动员部署阶段,做好政策说明,做到“三个讲清楚”,即把规范工作的意义讲清楚,把“重在规范”的要求讲清楚,把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讲清楚;个人申报阶段,既做到应填尽填、应报尽报,又引导干部主动规范、自查自纠,彰显严管厚爱;查核比对阶段,对发现漏报问题的,一对一谈话提醒,让干部放下包袱如实填报;甄别认定阶段,与规范对象逐人谈话沟通,了解退出意向,明确“干部本人退出现职、接受职务调整,或者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的“二选一”退出方式,督促依规依纪退出。不少同志反映,这次规范工作既从严从实又和风细雨,有效化解了潜在的思想障碍和工作阻碍,广大干部政治上拥护、思想上认同、工作上积极配合。从严要求与实事求是相统一,组织督促与干部自查相结合,规范工作稳中有进、稳妥有序,干部队伍没有出现波动,经济运行没有受到影响。成效显著转入常态管理严防权力染上“铜臭味”,严禁资本戴上“红顶子”,集中规范工作取得重要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自2015年试点工作启动,至2021年全国集中规范工作完成,共对4700多名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了规范。立规明矩、源头防范、固本培元。规范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积累了宝贵经验。——全面摸清底数,有利于准确了解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这次集中规范,对全国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实现了全覆盖摸底,除了规范一批经商办企业行为之外,对那些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经查核认定可不予规范的,督促领导干部逐一作出书面承诺,不允许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情况更清晰,底数更确定,为进一步做好干部管理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防范廉政风险,进一步压减权力寻租空间。集中规范期间,从甄别情况看,一些经商办企业行为与领导干部职权存在直接关联,有的涉及与领导干部所在地方和单位发生直接经济往来,有的在领导干部所在地方和单位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隐患。避免“全家腐”,才能带来“全家福”。规范工作既推动解决“靠山吃山”、“瓜田李下”问题,又以广泛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让广大干部受到思想洗礼和纪律教育,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不忘初心使命,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检验政策制度,为常态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制定“个人申报、查核比对、认定退出”等步骤程序,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明确规范经商办企业的具体政策界限,形成成熟管用的制度体系;各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分门别类制定细化禁业范围,成为领导岗位准入的禁止性规定和“硬杠杠”。日臻健全的政策制度,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为规范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有力支撑。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对常态化管理的政策措施和纪律要求予以明确,将规范工作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轨,作为年度集中报告和及时报告内容进行填报与查核;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衔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的内容进行查核和规范。进入常态化管理后,规范工作纪律更加严明,不准违反禁业规定经商办企业是硬性的纪律规定,发现问题一律从严查处问责。常态长效、常抓不懈。下一步,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组织部将不断巩固深化集中规范成果,切实抓好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严肃纪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