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调研报告根据市总关于开展《工会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工作要求,xx总工会下企业、进部门实地走访、全面了解,针对全区《工会法》贯彻落实情况展开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和成效《工会法》自2001年修改施行以来,xx工会始终把《工会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开展法制宣传,发挥《工会法》在基层工会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作用,形成了“六个好”的局面。(一)普法宣传氛围好xx把学习贯彻《工会法》作为“工会走进企业、工会走向基层、工会走近职工”的重要契机,依托“安全生产宣传月”、“女职工维权月”、“懂法守法·携手筑梦”等活动载体,广泛组织动员辖区企事业工会开展《工会法》宣传活动,近两年共计宣传资料2万余份,张贴标语100余条,LED宣传1000多次,解答咨询300多次,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工会法》的热潮。(二)基层组织建设好依法保障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实现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进一步深化“八大群体”入会工作,2018年吸纳会员693人,完成xx、xx等14个镇(街)规范化建设工作,xx公司等5家工会评为市级工会先进集体。(三)权益保障执行好xx工会将全区工会干部作为《工会法》的宣传员、普法员,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事事宣传《工会法》,使《工会法》深入人心。一是加强职工素质提升培训与贫困劳动力培训相结合,近两年,分别在xx、xx、开展11期,培训农民工、贫困劳动力564人,同时组织3000多名下岗职工、农民工参加市、区各类招聘会13次,达成就业意向需求300人次。二是制定并下发了《xx城镇困难职工解困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细化了城镇困难职工的救助标准和措施,同时,依托“服务职工中心”,进一步维护职工权益,近两年,受理职工、农民工诉求65件70人,提供法律咨询13起,医疗救助40人8.28万元,生活救助15人1.45万元,协助相关单位成功追缴农民工欠薪150余万元,参加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5人次。(四)民主管理效果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在我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做到了领导小组机构健全,每年印发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工作要点,积极组织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使厂务公开有序、正常地开展。在我区形成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厂务公开共同推进的态势。我区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已建工会的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80%以上。xx分获了xx省和xx市厂务公开示范单位。(五)工会经济实力好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做到财务管理科学、有序、规范,防止工会资产流失,近两年,完成地税代收2800余万元;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会普惠卡”办理,进一步落实好干部职工的福利;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经费审计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表彰。(六)职能部门履职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仲裁法》作为本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在落实工资集体协商、落实劳动安全保护等制度方面,他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把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放到头等重要位置,平均每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00件以上。区财政局、区地税局按照《工会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工会经费的划拨和代收工作。Xx、xx等企业按时签订《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二、存在的问题和分析(一)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推进难。一是少数私营企业对组建工会的意义不清楚,个别企业对工会干部开展工作不支持,导致工会组织成了摆设和“空壳”。也有部分私营企业对组建工会的态度消极,甚至阻挠。二是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推行缓慢,职工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拖欠职工工资、安全卫生条件恶劣等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私营企业主不愿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因怕失去工作机会不敢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原因:部分私营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对《工会法》认识模糊,认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只是保护职工而制约企业发展的,在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是能避则避、能躲则躲,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资集体协商方面有缺失;同时职工也缺乏对《工会法》的了解、不知道如何维权。(二)《工会法》学习、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少数职能部门对《工会法》的法律地位认识模糊,对《工会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工会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缺乏了解;二是基层工会在工会干部配备上,有的不征求上级工会的意见,随意调动、任命工会干部,基层工会干部流动性大。主要原因,有些单位、部门因人少事多,顾暇不及,责任意识不强,有的甚至认为宣传贯彻《工会法》只是工会一家的事,导致《工会法》的学习宣传难以深入持久;有些单位、部门不重视工会工作,认为工会就是搞搞活动而已,比起其他业务工作,工会工作微不足道,只要有个人挂个职务就行了。三、深入加强《工会法》贯彻落实的建议(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部门联动。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执法主体意识,明确执法主体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工会法》的规定,加强对违反《劳动法》、《工会法》,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要对《工会法》进行广泛宣传,巩固和发展好近年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会法》的成果和经验,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动我区工会工作法制化。二是《工会法》的贯彻,既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形成横向联动、上下互动的格局,我们只有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才能真正地将《工会法》贯彻始终。(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好职工权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有关政策在企业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工作,督促企业不折不扣地落实相关规定,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私营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职工的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保关系的衔接,以及其他劳动关系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劳动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筹建工会的企业,对不签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三)加大基层工会的指导力度,夯实工会基础。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会主席对《工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对随意调整、任命工会干部,造成工会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促进工会工作常态化、持续化。总之,《工会法》自2001年修改颁布以来,我区根据《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工会法》的各项要求,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得到增强,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工会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我们将以此为起点,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工会法》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