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乳腺癌护理计划【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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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024年乳腺癌护理计划【实用5篇】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乳腺癌护理计划【实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乳腺癌护理计划【第一篇】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健康扶贫的部署,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201x年云南健康扶贫重点工作》及《云南省健康扶贫卫生计生部门数据比对专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为重点,加快各项措施推进落实,解决健康扶贫政策“最后一公里”落地问题,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201x年下半年健康扶贫重点工作作统一部署安排。一、主要任务核准新增加贫困人员的疾病情况,同步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进一步核实核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的疾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台账,提供市扶贫办,统一因病致贫、返贫数据;在贫困人口中筛查识别出13类19种重大疾病患者,开展大病集中救治,落实“三个一批”行动;筛查出28种特、慢病贫困患者并协助其办理门诊服务证,落实医保门诊倾斜政策;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18二、实施步骤及内容(一)召开一次培训会议。201x年8月,召开一期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会议,对脱贫攻坚、健康扶贫有关政策再进行强化宣传、对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操作应用进行培训,安排部署下半年健康扶贫工作。卫生院及下属卫生所全体医务人员均要求参加会议。(二)开展疾病调查核实工作。201x年8月20日—24日,由吕合卫生院组建工作小组,对新增加建档立卡户(包括**年新识别纳入的13户43人和201x年7月新识别纳入的1户3人)开展疾病调查确诊工作,通过体检、面对面访视的手段,确定患病情况,填写并保存“建档立卡因病致贫返贫户患病人员信息调查登记表”,填写病情明白卡,建立健康档案;摸底调查患有重大疾病的普通居民边缘户,统计上报扶贫办,力争因病致贫因纳尽纳。(三)开展卫计部门数据专项比对工作,识别出新增的13类19种大病患者,登统需办理特慢病服务证的患者。201x年8月20日—24日,由吕合卫生院组建工作小组,将扶贫部门数据303户1110人(其中未脱贫136户478人,已脱贫167户632人)中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仔细核实核准,并和省卫计委返回的卫计部门数据进行比对,通过比对致贫原因(主要+次要)和疾病情况,对情况不一致、不吻合的卡户进行标识,和对患93种重点疾病的非因病致贫返贫户进行标识后,提供市扶贫办,进一步精确致贫原因,压实健康扶贫工作措施。3/18(四)疾病筛查和健康状况核实工作结束后,201x年8月25日-8月30日,抽调业务熟练的操作人员,进行电子数据比对,并及时将数据同步维护到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完成疾病核准、分类救治工作。(五)数据修改、统计、汇总上报。201x年9月4日前,由卫生院负责将上级部门所需的数据、表格按要求整理、汇总上报。(六)开展第四批“大病集中救治”。201x年8月1日—10月30日,对新筛查出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岁)(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岁)(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和201x年新纳入的宫颈癌、乳腺癌、肺癌、尘肺病共13类19种大病患者,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第四批集中救治。(七)组织办理特慢病服务证。201x年8月1日—9月30日,对筛查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的贫困人员及时上报到镇社保中心到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身份识别维护,让其享受医保倾斜待遇;对筛查出患有活动性结核病、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以及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4/18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共25种特病患者,分类办理特殊病门诊就诊服务证,对已到二级及以上医院治疗过,诊断明确的人员,由卫生院协助收集相关痕迹资料,填写相关表格,汇总后由卫生院统一到人社局办理;对疑似而无法确诊,又确需办理门诊服务证的人员,组织有关力量,动员到上级医院住院救治及确诊。(八)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x年8月1日—12月30日,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确保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100%全覆盖。优先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以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每年提供1次健康检查、不少于4次面对面随访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督促肺结核病患者规律服药,确保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提高到90%以上;为65岁以上签约老年人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以及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服务;为签约孕产妇提供孕期5次产检和产后2次访视服务;为0-6岁签约儿童提供各年龄段儿童健康管理、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等服务,服务信息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充分认识201x5/18年下半年健康扶贫主要任务的紧迫性,由院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具体业务人员落实工作。严格按照任务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认真学习业务,精准识别对象。卫生院要有相关业务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熟炼掌握13类19种重大疾病、门诊28种慢特病以及国家卫计委确定45个重点病种、48个次重点病种的内容,精准识别出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准确梳理辖区内贫困人口疾病情况,分类救治,落实好“三个一批”。乳腺癌护理计划【第二篇】为切实做好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扶贫”助推同步小康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发〔〕215号)及《清镇市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清镇市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计划》。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实现全覆盖。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认真复核,确保新农合不漏1人。2.对家庭较为贫困,但未列入贫困人口的,要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保障每人都能参加新农合,不能因病返贫、因病致贫。6/18二、逐步扩大重大疾病及慢特病覆盖范围、报销比例。1、将妇女两癌、农村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尿道下裂等24种疾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采取单病种限额付费和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新农合报销80%,儿童两病实行免费救治(其中,新农合承担80%,民政医疗救助20%)。将各类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精神分裂症、慢性白血病等24种疾病纳入门诊大病管理,在二级及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的医药费按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累计报销封顶线为4万元。同时,将“罕见疾病”纳入特殊病种(门诊大病)管理,解决患“罕见疾病”患者就医困难。2、提高肺结核患者保障水平。按《贵州省新农合肺结核实施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黔卫办发〔〕130号)文件执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偿救治费用标准的15%,新农合补助资金补偿救治费用标准的85%,患者在规定治疗范围内不再缴纳费用。3、白内障患者个人承担部分实行全部减免。对在本市内参加新农合人员,因白内障在清镇市第一人医院施行手术的,个人承担部分实行全部减免。4、贫困人口严格执行单病种包干和临床路径。对贫困人口到各医疗机构就诊,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不得随意增加检查和治疗项目。5、新农合实行“四提高、一减免、两降低”政策倾斜。7/18“四提高”:一是新农合住院封顶线由15万元/年提高到20万/年。二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由**年提高5%基础上再提高5%,达到10%。三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普通住院由**年提高5%基础上再提高5%,达到10%。四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个人承担自付费用承认部分,分段分别按比例提高10%。“一减免”: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经有效转诊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两降低”:一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大病保险起赔线由**年7000元降低20xx元基础上再降低20xx元。二是通过上述举措,降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乳腺癌护理计划【第三篇】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健康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区**年健康扶贫工作计划如下:一、目标任务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和精准识别的医疗扶持、全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保险、六项补充医保扶持、分级诊疗、控制医疗费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就医社会公示等“八个100%”,全面做好区内贫困人口8/18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确保贫困患者区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确保区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二级水平,每个建制乡镇都有达标卫生院,26个计划退出贫困村均有达标卫生室和合格村医。对7-64岁建档离开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二、重点工作(一)实施医疗救助扶持行动1.全额补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办理**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照扶贫移民部门确定并提供花名册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确保参保率达到100%。2.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实施四川省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管理系统,对患病贫困人口逐户分类建档,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即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万元/人给予补助,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9/18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人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贫困患者按700元/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除危急重症孕产妇确需转诊救治的外,贫困孕产妇在区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统筹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等专项经费,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超出限价控费标准的部分,统筹兜底解决。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的原则,使居民获得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和转诊预约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3.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所有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区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全报销、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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