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34.2-2020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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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80.10CCSA22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334.2—2020代替DB11/T334.2—2006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2部分:文化旅游GuidelinesfortheUseofEnglishforPublicSignsPart2:CultureandTourism2020-12-24发布2021-04-01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1/T334.2—2020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译写要求和方法.....................................................................1附录A(资料性)文化旅游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3附录B(资料性)旅游景区景点名称和特色旅游商品名称英文译法示例.....................17附录C(资料性)文化场馆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名称英文译法示例.........................19DB11/T334.2—2020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11/T3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的第2部分,DB11/T33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通则;——第1部分:交通;——第2部分:文化旅游;——第3部分:商业金融;——第4部分:体育;——第5部分:医疗卫生。本文件代替DB11/T334.2—2006,与DB11/T334.2—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修改了对“范围”的陈述(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b)增加了章节“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c)删除了章节“术语和定义”对“旅游景区景点”的规定(见2006年版的第2章);d)增加了第3章(见第3章);e)删除了章节“分类”(见2006年版的第3章);f)修改了章名称“具体要求”,将其命名为“译写要求和方法”,并将2006年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纳入(见第4章,2006年版的第4章);g)删除了“警示提示信息”“功能设施信息”“专名”“经营类信息”的具体要求(见2006年版的4.1、4.2、4.4、4.5);h)增加了“文化旅游服务信息”的译写要求和方法(见4.2.2);i)增加了“译写方法示例”章节(见4.3);j)将“规范性附录A”调整为“资料性附录A”(见附录A,2006年版的附录A);k)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C(见附录B和附录C)。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明明、黄庆、杨永林、戴曼纯、MichaelCrook、陈平、黄芳、王翀、周国豪、郝蕊、柴瑛、刘四元、罗洪燕、张小琴。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334.2—2006。DB11/T334.2—2020III引言2020年7月1日,《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首部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政府规章,标志着我市规范外语标识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本文件是DB11/T3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的第2部分《文化旅游》,是《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配套的专业技术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符合我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在首先使用我国语言文字的前提下进行。DB11/T334拟由以下部分构成:——通则;——第1部分:交通;——第2部分:文化旅游;——第3部分:商业金融;——第4部分:体育;——第5部分:医疗卫生;——第6部分:教育;——第7部分:邮政电信;——第8部分:餐饮住宿。A——DB11/T334.3—2006。DB11/T334.2—20201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2部分:文化旅游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文化旅游领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要求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文化旅游场所公共服务设施上用于对外交往和服务的各类服务信息、旅游景区景点名称、文化场馆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名称的英文译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6159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30240.1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GB/T30240.3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3部分:旅游DB11/T3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文化旅游场所culturalvenueandtouristsite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国际交流和宣传教育等功能,具备相应文化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文化旅游服务,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的独立管理区。注:文化旅游场所包括文化场所和旅游场所。文化场所包括博物馆(院)、图书馆、影视剧院、会场展馆等相关文化机构。旅游场所包括面向公众开放以供游览的风景区、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寺庙观堂、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等,以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景点。4译写要求和方法4.1译写要求4.1.1公共场所中文标识在GB/T10001.1中已经规定了相应的图形符号时,应首先按照标准的规定使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使用国际通用标识符号或图标的,可不提供英文译写。DB11/T334.2—202024.1.2文化和旅游领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采用英文译写时,英文单词的大小写应符合DB11/T334的规定;采用汉语拼音标注时,拼写应符合GB/T16159的规定。4.2译写方法4.2.1文化旅游场所名称4.2.1.1山译作Mountain或Hill,已经习惯使用Mount的可继续沿用;山脉译作Mountains。河译作River,湖译作Lake。4.2.1.2佛教的寺、庙译作Temple;道教的宫、观、庙译作DaoistTemple,在特指某一宫、观、庙时,Daoist也可以省略;藏传佛教寺庙译作LamaTemple;清真寺译作Mosque;教堂译作Church。4.2.1.3佛塔译作Pagoda,舍利塔译作Dagoba或Stupa。4.2.1.4亭、台、楼、阁、榭、阙可使用汉语拼音转写标注。对外服务中需要使用英文予以解释的,亭、阁译作Pavilion,楼译作Tower,台译作Terrace或Platform。4.2.1.5动物园译作Zoo,如:北京动物园译作BeijingZoo。植物园译作BotanicalGarden,如:北京植物园译作BeijingBotanicalGarden。4.2.1.6牌楼译作MemorialArchway。4.2.1.7朝代名使用汉语拼音标注,但朝代名中包含的方位词应译成英文,如:汉朝译作HanDynasty,西汉译作WesternHanDynasty。首次出现时括注公元起止年代,如:汉朝译作HanDynasty(202BC−220AD)。4.2.1.8博物馆(院)译作Museum,如:中国国家博物馆译作NationalMuseumofChina。美术馆、艺术馆译作ArtGallery或ArtMuseum,如:中国美术馆译作NationalArtMuseumofChina。具有展示、陈列功能的场馆译作ExhibitionCenter或ExhibitionHall,如:北京国际展览中心译作BeijingInternationalExhibitionCenter。4.2.1.9故居译作FormerResidence,如:茅盾故居译作FormerResidenceofMaoDun。4.2.1.10剧场、剧院、舞台、戏院、戏苑等均译作Theater,音乐厅译作ConcertHall,影院译作Cinema,文化馆译作CulturalCenter。4.2.2文化旅游服务信息4.2.2.1文物一般译作CulturalHeritage,专指古董时也可译作Antique。文物复制品译作Replica,模型译作Model,根据展出的复制品和模型数量选择使用单复数。4.2.2.2剧场、剧院、舞台、戏院、戏苑等的楼层一般采用“序数词+Floor”的方法译写,如:1层译作FirstFloor,通常用缩略语F1。音乐厅、歌剧院等已经习惯使用Stalls(正厅)、Mezzanine(楼厅)、Balcony(像阳台一样的包厢)、Box(一间间隔开的包厢)的,可继续沿用。4.2.2.3在剧场中,一般情况下表示功能的区域译作Area,如:贵宾区译作VIPArea;特殊情况时,表示座位的区域译作Seat,如:东台单号区译作EastPlatformOddNumberSeats。排译作Row,如第5排译作RowNo.5。4.2.2.4其他文化旅游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应符合GB/T30240.1、GB/T30240.3及DB11/T334的规定。4.3译写方法示例文化旅游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见附录A;旅游景区景点名称和特色旅游商品名称英文译法示例见附录B;文化场馆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名称英文译法示例见附录C。DB11/T334.2—20203附录A(资料性)文化旅游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A.1说明表A.1~表A.5提供了文化旅游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各表的英文中:a)“〔〕”中的内容是对英文译法的解释说明;b)“或”前后所列出的不同译法可任意选择一种使用;c)“______”表示使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入具体内容。A.2旅游服务信息旅游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见表A.1。表A.1旅游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序号中文英文(停车场)1旅游大巴停车场TourBusParking2游客停车场VisitorParking3摆渡车落客区ShuttleBusTerminal4摆渡车停靠点ShuttleBusDrop-Off(出入口)1团体入口;团体检票口GroupsEntrance2预约团队入口EntranceforGroupswithReservation3参观通道;游客通道VisitorsPassage4散客通道IndividualVisitorsPassage5团队通道GroupsPassage6团队预约排队区QueuingAreaforGroupswithReservation7上楼楼梯StairwayUp8下楼楼梯StairwayDown9入口方向WayIn10出口方向WayOutDB11/T334.2—20204表A.1(续)序号中文英文11临时出口TemporaryExit(售检票)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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