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发言材料近日,党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事事清廉自守、处处担当作为,自觉把规矩意识融入到为民实践中,在严于律己中笃行守正,踏踏实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落地见效、入脑入心。一、深钻细研,下“好学不倦”之功夫,切忌浮光掠影,困“走马观花”之藩篱。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学思想、强党性、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实实在在地学,原原本本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编、11章、158条的内容学懂弄通,带着“问题意识”全身心地学,一条一条地思,一句一句地悟,逐章逐条“学纪”、入脑入心“知纪”、不偏不倚“明纪”、慎始慎终“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在学习中“体检”修身,确保学到位、改到位。学清楚想明白新时代环境下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筑牢思想上的“防洪坝”。二、刨根问底,下“笃行不怠”之功夫,切忌学用分离,困“言方行圆”之藩篱。大志非才不就,大才非学不成。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制胜的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2—党历来重视抓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这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并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善于学习、善于重新学习。《条例》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了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领会党纪内涵,在心里树立好“底线”意识,做到令行禁止。在工作中要坚持学思用贯通,将学习和工作实际紧密联系,以干促学、以案促学,做到严守党纪不偏离、严守标准不越界,自觉扣好廉洁自律的“第一颗扣子”,时刻重视、警醒、知止,做干净纯洁的好同志、好干部。不能学用分离、言方行圆,要保持学习时不讲空话,从小事小节守起严起,筑牢纪律底线,在实践中永葆守纪正己的共产党人本色。三、常抓不懈,下“孳孳不息”之功夫,切忌有头无尾,困“半途而废”之藩篱。“立志不坚,终不济事”。《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刻的,而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孳孳不息”笃学之势,坚持在“长”和“常”字上聚力用劲,自觉净化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和“朋友圈”,在“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都要谨于言而慎于行,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才能在强信念中淬炼“风雨不动安如山”的赶—3—考定力。通过不断反躬自省淬炼党性实现党纪学习见实效,不断从党纪学习中汲取奋进之力,勇挑重担、敢啃硬骨头,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非凡“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