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案促改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两篇根据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深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并对照日常工作情况,仔细查摆了自身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现将本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存在问题(一)在党的政治纪律方面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倡导和要求的坚决做到,党中央反对和禁止的坚决不做。在工作中,我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找准站位,强化担当,严守规矩。但是在生活中,有时对互联网或周围人中出现的一些错误思潮和言论没有开展及时的批评和斗争,也没能很好地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和思考这些思想倾向的危害。(二)在党的组织纪律方面我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能够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但在组织生活中,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主动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上做的还不够,在频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三)在党的廉洁纪律方面在工作中,我能够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廉洁侵袭,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的行为,不存在收受礼金的行为。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典型案例中的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是因为不注重学习党规党纪,放弃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各种物质利益面前逐渐迷失,堕入贪污腐化的深渊。(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在平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多满足于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规定动作,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不够,工作创新比较欠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需投入更多精力。在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将信任等同于监督的情况,相信大多数党员干部具备严格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能够做到守住底线不踩红线,因此,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外在监督力度不够。在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思考不深、探索不多。在基层党支部如何形成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的工作合力方面,更多停留在思想教育层面,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二、原因分析(一)理论学习不够。缺乏从理论层面上进行深入研究思考,没有很好地把理论与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有学归学、用归用、用学脱节的现象,还没有达到思想理论有新提高,工作有新举措,作风有新变化的要求。对党纪党规学习的系统性谋划不够,学习内容相对零散,没有将党纪党规、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形成知识体系,导致学习碎片化,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学习效果不够理想。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没能时时警觉地深入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事物发展的方向。(二)纪律意识有些松动。平时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标准上只求不违规、不求作表率,加之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反省警醒不够,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令行禁止的意识不够深入,纪律松懈的思想有所抬头。(三)责任意识不足。日常工作侧重于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经验主义、惯性思维贯穿于工作之中,不敢打破常规,跳出条条框框。自己进入新岗位一年多,对业务工作认识还不够深刻,理解不够透彻,对工作标准要求不够高,缺乏具体指导,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现象还存在。三、下步整改措施(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通过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能力,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做到自重、自律、自警。(二)以案为鉴,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强化廉洁自律,做到心中有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洁自律没有休息区。我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从反面教材中受到教育和警醒,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在自己心里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转变作风,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作为一名党政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摆正自己的位置,以三起案件为戒,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投入x工作中。2024六项纪律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学习计划安排,近期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求。通过学深悟透,进一步领会这次《条例》的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系统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通过学习,作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我感悟很深,收获颇丰。现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一些学习收获和体会。一、学习体会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于202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这次修订与2018年《条例》相比,框架结构没有变,具体内容修改充实76条,新增16条,共158条。本次修订《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理论、实践、制度成果上升为党规党纪,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坚持刀刃向内、把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进一步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有利于让铁纪长牙、生威,让党员重视、警醒、知止,有利于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存在问题一是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看,管党治党责任虚化弱化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党委(党组)核心作用不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说的多,实际做的少,没有时刻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从作风建设看,有的党员干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还不够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违规吃喝由明转暗、隐形变异,不吃公款吃老板,本级不吃吃下级等。三是从自身建设上看,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还有短板,纪检监察干部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斗争、不敢斗争、不善斗争等情况,自我监督约束不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仍有发生。三、下一步工作打算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鲜亮底色。新时代新征程,实现X锚定的宏伟蓝图,必须以严明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一要主动深入学习,模范遵规守纪。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关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要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不断找准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工作思路的科学性有效性。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学习贯彻执行上走在前做表率,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提高抓落实的政治自觉,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二要全面覆盖推动,加强纪律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深入剖析近年来落马的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无一不是首先在思想上出现了偏差,才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条例》为党员干部开出了负面清单,其全面和从严程度前所未有,是管党治党的最严戒尺。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一议题”、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学习制度,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大对《条例》宣传教育力度,把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学习过程转化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的生动实践,让党员在潜移默化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要严格精准执纪,维护纪律权威。修订的《条例》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原来一些适用相关法律兜底条款的违纪行为逐一细化,完善为具体的纪律条款给党员干部划定的行为边界更加明确,纪律标尺更加清晰。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要把《条例》作为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持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促进执纪执法有效衔接、深度贯通,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要压实政治责任,凝聚强大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守责负责、尽责,切实担负起主体政治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岗双责”,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抓早抓小,敢于动真碰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要持续深化“四责协同”,健全监督体系,加大对落实政治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