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组织纪律研讨发言材料汇编(党纪学习教育,六大纪律)(4篇)严明组织纪律研讨发言材料(1)我们党历来重视纪律建设,从井冈山开始,逐渐形成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西柏坡后,发展成了“六条规矩”;十八大以后,“八项规定”将以前没管住的,管起来了;现在,通过全党上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一项纪律规矩的提出,每一条纪律规矩的落实,都是为了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进而强党强国,实现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纪律的灵魂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到位,只会适得其反。严守纪律,才能发挥纪律的作用,才能达到制定纪律的目的。严守的核心在于“坚决”。不坚决,就不彻底。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重要组织纪律。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所要求的。坚决执行上级决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纪明确要求的。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决定,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行政机关必须坚决执行。拒不执行、打折变通执行或者故意作出与之相违背的决定的行为,是在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的表现,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条例》对“执行上级决定”的约束,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团结统一和政令畅通,从而使决议得以高效地贯彻,提高了党的执行力和凝聚力。同时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内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我们要时刻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规定,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之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严明组织纪律研讨发言材料(2)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严明组织纪律始终是党的事业发展进步的可靠保证。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组织纪律建设,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就写入了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等内容,初步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了“四个服从”这一重要组织纪律……回首百年党史,我们党栉风沐雨,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重要保证。严明组织纪律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就包括“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落实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必须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明组织纪律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保障。要把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凝聚起全党的智慧和力量,这就必然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保证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步调一致向前进,为加快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提供保障。严明组织纪律研讨发言材料(3)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强化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作为基层党组织,在严明组织纪律方面,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严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下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上级党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其次,保障组织功能发挥。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各领域社会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准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着力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效,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进来、组织起来,增强党组织肌体活力,让组织体系的经脉气血更加畅通。要增强思想引领力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志气骨气底气,紧紧凝聚在党的旗帜之下。严明组织纪律研讨发言材料(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在强化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上带好头做表率。首先,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以身作则自觉做遵规守纪的表率,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其次,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把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下大力气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再次,要严格落实组织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团结、敢于担当负责,杜绝“家长制”和“一言堂”;班子成员要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发挥好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时,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落实关于选人用人的规定。最后,要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纪律管理教育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纪律教育,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纪律教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包括组织纪律在内的各项纪律严起来、硬起来。作为普通党员,在遵守组织纪律方面:一要强化党员意识。要始终保持至纯信仰,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之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如实说明问题,对组织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二要坚决听党指挥。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三要增强底线意识。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将学习《条例》和适用《条例》有机结合起来,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破坏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行为敢于亮剑,铁面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