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应急预案集聚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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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防汛应急预案集聚通用8篇防汛应急预案1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采取积极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证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20**年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基本情况全镇下辖11个行政村、18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万亩,总人口万。防汛防旱分4个主属联圩、2个附属圩区,即:西南联圩、东南联圩、东北联圩、西北联圩、营西附属圩、幸福附属圩。联圩总长公里,现有圩口闸97座,排涝站15座,排涝总动力2175千瓦,排涝总流量58立方/秒,排涝模数达到/s·km2,地面平均增高米,警戒水位米,闭口水位米。1991年我镇历史最高水位达米,根据现有防洪能力挡排可达米水位。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行政村实行属地管理,2/61各行政村是基层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时,镇政府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三、防汛应急预案1、联圩闭口方案(1)当水位达到米,上游闸门全部下闸。(2)当水位达米时,下游闸门全部关闭。2、排涝动力方案(1)当水位达到米时,所有排涝站排涝动力设施做好调试出水准备工作。(2)当水位达到米时,所有排涝站全部运转预降水位要求挂坎米以上,以确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时内能顺利排出。3、河道清障方案(1)汛期到来时,根据市防指办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内鱼簖、网箔等行水障碍物准备工作。(2)当水位达到米时,对全镇各分圩河河内的捕鱼设施障碍物进行强制拆除。具体实施由抢险突击队来实施,水产、水务、公安、供电部门牵头配合。四、防旱应急预案1、农田灌3/61溉期在外河水位米以下,确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时抽水灌溉。2、在外河水位米以下,确保农田灌溉及时、有效,保证农作物不受损失。3、当水位在米左右时,部分流动机船无法抽水时,各行政村自发组织疏通水系,确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趋势时,实施二级翻水。五、防汛防旱职责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抢险的领导和指挥工作。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根据各联和附属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特别是圩堤的险工患段和庄圩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人武部:负责组织应急防汛防旱抢险队伍参加防汛、防洪救灾工作。监察室:负责监督各行政村、各单位的防汛防旱工作。财政所:负责保障防汛防旱资金及时到位。水务站:负责防汛防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保管,确保排涝站运行正常。集镇办:负责集镇区域内防汛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收集和上报农副业受灾情况,制定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协助水务站维护泵站运行。工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的防汛救灾工作。广电站:负责宣传防汛防旱工作。4/61供电所:负责防汛防旱,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供销社:负责防汛防旱物资前期定购工作。民政办:负责受灾统计上报及救灾工作。各行政村: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村范围内防汛防旱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人员,落实防汛防旱期间的值班,统计核查灾情并及时上报。各分指挥部、行政村、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防汛应急预案2为提高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做好农作物防汛抗旱工作,保证抗灾救灾减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农作物灾害损失,保障农作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县农作物种植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总则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农业局根据职能承担政府安排的相应工作和任务。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处置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和农业生产安全为主要目标,以减轻灾害影响为重点,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依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对农作物生产影响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溪河洪水、渍5/61涝、山洪(含泥石流、滑坡)、干旱(高温)等灾害。本预案主要就农业局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中所承担的工作和任务、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作出安排。二、应急指挥系统与职责(一)应急指挥系统全县范围内突发水旱灾害,根据灾情程度建立相应应急指挥系统。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县农业局成立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Ⅲ、Ⅳ级响应时,县农业局加强应急管理和灾情调度工作,受灾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成立应急指挥小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防汛抗旱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本乡镇农作物水旱灾害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负责与各村和县级部门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联络等事宜。县农业局防汛抗旱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Ⅰ级响应时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站长担任;启动Ⅱ级响应时,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农艺师担任;成员由局财务股、农经站(产业办)、科教站、农推站、果蔬站、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站(股、室)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一对下联系灾情。(二)站(股、室)职责分工应急办公室:负责灾害信息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落实应急值班制,上报农业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协调局站(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有关工作;负责与州农委、乡镇政府、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联络。6/61财务股:会同局有关站向州农委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向应急办公室提出农作物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提出灾后重建农业项目资金的安排建议;负责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监督管理;负责与州农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单位有关抗灾救灾资金的联络。农经站(产业办):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参与灾后重建和灾区农产品产销衔接。提出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安排向灾区倾斜的意见。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就灾后恢复重建有关事宜的联络。科教站:加强抗灾减灾技术宣传和灾区农民科技培训;负责与县科技局、县职校等单位关于科技救灾事宜的联络。县农推站:提出粮、油、烟等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的技术措施与发展意见;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县果蔬站:提出果、蔬、瓜等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的技术措施与发展意见;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县种子站:抓好救灾备荒种子的联系,提出救灾备荒种子安排意见;协调县内种子经营单位抓好生产救灾种子的调运和供应;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县植保站:加强灾区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控和农药质量监管,抓好救灾种子种苗检疫工作;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7/61县土肥站:提出灾区科学施肥技术措施;加强灾区肥料质量管理;派出技术人员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和抗灾救灾技术指导;负责与县国土局就耕地灾损恢复事宜的联络。其他各站,根据局统一要求,支持和配合做好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有关工作。三、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一)灾害预警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后,要结合当时当地生产实际,及时发出农作物水旱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预测灾害的重点危害村组、危害作物和威胁程度,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工作部署,宣传预防和减轻灾害影响的农业知识。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农作物水旱灾害发生、危害和影响的分析,因地制宜地提出应对措施。(二)灾情报告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应在本乡镇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立即开展抗灾救灾,同时向县农业局报告初步灾情。一次灾害造成全乡镇成灾面积50亩以上或一个村成灾10亩以上的,县农业局在接到报告或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初步灾情后,应立即派员到灾害现场或重灾乡镇或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并迅速向州农委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受灾乡镇村组、初核农业受灾情况、已采取的抗灾救灾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下一步抗灾救灾打算等。8/61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报出灾情报告的时间不得迟于灾害发生后12小时。持续性灾情(如干旱)报告按日常农情调度的要求办理,由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在灾情持续期间的每周四下午4点前向农业局上报灾情材料。四、应急响应分级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灾情持续发展的,可以视情况提高响应等级。一次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在Ⅱ级以下,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特别严重的,可以提高响应等级。灾情明显缓解或应急处置基本结束后,解除应急响应状态。(一)Ⅰ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Ⅰ级响应:(1)某个溪河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溪河同时发生大洪水,农作物成灾面积200亩以上;(2)5个以上乡镇或40个以上的村发生特大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20000亩以上。(二)Ⅱ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1)一个溪河发生大洪水、多个溪河发生洪水或河坝山塘发生垮塌,农作物成灾面积100亩以上;(2)4个以上乡镇或30个以上的村发生严重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10000亩以上。(三)Ⅲ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1)多个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县发生洪涝灾害,农作物成灾面积50亩以上;(2)3个以上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发生中等以上干旱,农作物受灾9/61面积5000亩以上。(四)Ⅳ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1)多个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发生洪涝灾害,农作物成灾面积20亩以上;(2)两个以上乡镇或20个以上的村发生中等以上干旱,农作物受灾面积1000亩以上。五、应急处置措施(一)实行应急值班。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县农业局实行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制,由局领导带班、站(股、室)干部值班,24小时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灾情。(二)加强灾情调度。局各站(股、室)分工收集整理汇总灾情及抗灾救灾情况并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与县有关部门保持灾情信息沟通,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农委报告情况,争取救灾资金支持。(三)指导抗灾救灾。灾情发生后,县农业局和受灾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要制订发布抗灾救灾技术措施,及时派出工作组分赴灾区,调查核实农作物灾情,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四)组织救灾款物。及时下达救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协调生产救灾农资的采购、调运、调剂和供给,抓好农资质量监管,努力保障抗灾救灾生产所需。(五)全力恢复生产。灾害过程基本结束、预计短期内没有继发性重大灾害、具备生产恢复条件后,立即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全力投入灾后恢复生产,尽快恢复灾前生产水平。(六)防范次生灾害。加强灾区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10/61和应急预治,防止灾情扩大,减轻受灾损失。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可能造成农作物、耕地和农田设施受损的次生地质灾害。(七)抓好宣传报道。抓好农业灾情及救灾工作宣传,向社会发布灾情、救灾措施、工作进展等信息,答复各界对有关灾情的询问。县农业局外宣联系由局应急办公室负责。(八)配合相关工作。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抢险救援、设施恢复、食品供应、物资发放等有关工作。六、附则(一)干旱级别解释轻度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中度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严重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特大干旱: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二)其他事宜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农作物防汛抗旱应急实施细则。本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防汛应急预案3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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