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不熬夜1/28建筑工程外包合同大全【热选5篇】【预览】此例优秀文档“建筑工程外包合同大全【热选5篇】”是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建筑工程外包合同【第一篇】乙方: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甲方的职责: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及时转达到项目部,积极引导乙方作好安全宣传工作。2、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及时向乙方传达和交底,并督促和检查乙方实施情况,对乙方落实不到、实施不全的地方有权责令整改。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乙方应积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施工前应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教育。2、乙方应制订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细则,并认真加以实施。参考资料,不熬夜2/283、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对待甲方及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4、项目部管理人员人人都负有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责任,尤其是专职安全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和自身素质的提高,项目经理应积极配合安全员的工作。5、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制订安全生产方案,确保安全生产。6、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伤亡事故,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工伤责任事故控制在零,一般事故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7、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并及时上报公司,在公司和项目部的指导和帮助下妥善处理,并承担事故应有的责任。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工程部各一份。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建筑工程外包合同【第二篇】工程地点:甲方(建设单位):地址:参考资料,不熬夜3/28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丙方”)、(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一条乙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手续时,在丙方开设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该账户内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第二条乙方在丙方开设专用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第三条甲方必须按文件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分阶段提前一个月足额存入安全文明费,并将情况及时向丁方报告。第四条乙方在从专用账户支取安全文明费时,必须先向丁方提出支取申请,由丁方根据施工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适时评价情况签署支取意见后,再向丙方申请支取。参考资料,不熬夜4/28第五条丙方应根据丁方的支取意见,通过专用账户,将安全文明费划到乙方的基本账户或其项目的账户。第六条甲方未及时向乙方专用账户存入安全文明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报告丁方。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组织资金足额存入乙方的专用账户。若甲方未按期足额存入资金的,乙方有权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且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七条丁方应定期对专用账户安全文明费存拨情况进行检查,丙方应予配合。第八条丙方要对专用账户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乙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划转款项,并及时向丁方报告。第九条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动用专用账户资金用于其他开支。第十条丁方应严格监督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第十一条乙方不得利用专用账户规避其它法律责任。(一)不及时划拨安全文明费的;(二)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三)监督不力,致使专用账户资金挪为他用的;(四)与甲、乙方合谋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五)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参考资料,不熬夜5/28第十三条丙方遇到法院冻结、划拨专用账户资金时,应告知法院办案工作人员该账户的性质,并及时通知丁方,必要时由丁方会同相关人民法院协调处理。第十四条四方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五条乙方已经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丁方确认后,可结清专用账户余额,做好专用账户销户,本协议关系终止。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四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年月日建筑工程外包合同【第三篇】甲方:乙方:为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参考资料,不熬夜6/28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政府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1.安全施工甲方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依照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如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等。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行为有权勒令停止其工作。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救援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乙方的责任参考资料,不熬夜7/28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乙方应完善健全自己的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自单位人员全面负责。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乙方进驻工地后十四(14)天内制定工地/施工安全预防设施的详细计划书,并提交给甲方审批。甲方可以驳回、批准或修订该计划书,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做出修订。乙方须委任一名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为工地/施工安全监理及甲方主任,确保该已被甲方批准的计划书得以正确执行及保证整项工程施工期内完全遵守政府部门所颁布的安全规则及避免发生任何意外。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交工地/施工安全报告。若甲方认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设施或处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时,可发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复妥当符合安全规则。停工期内的所有间接及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违法转包。参考资料,不熬夜8/28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标准化劳务人员登记表进行劳务人员登记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标准化统一管理。特种工种上岗证持证率100%,如“电工、电焊工、架工、塔吊工、信号工”及普通工等工种的各种操作上岗证,收集存档、先验原件、上岗证复印证件必须乙方盖单位红章送交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处存档备查,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关于特种工种的相关规定,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并且提交给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及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专项实施方案,如“塔吊、脚手架、大模板、深基坑、临电”等方案要有专人管理;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确认合格后监督实施。按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规定考试,合格并建立每个职工专一安全教育档案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全规定考试,并报给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考资料,不熬夜9/28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在限期内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必须先整改后施工。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对乙方承包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乙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参考资料,不熬夜10/28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高度重视并照料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在施工现场制作、张贴、悬挂广告宣传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果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职责,致使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政府罚款,乙方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所有费用。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区有关现场施工的消防要求于现场配备适量质量合格的灭火器、消火栓、变压器沙坑等以保证现场消防安全。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须达到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乙方须遵从并按照政府部门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现场安全的条例。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等重要地点附近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其雇员、现场其他人员及第三者的安全。包括该安全措施的建立及日常维护。在建筑物临边、洞口、交叉、高处等作业地点设置及维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护栏、参考资料,不熬夜11/28临时封闭隔断等。在进行爆破、有毒有害等高危作业时,乙方应该采取的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避免发生任何意外。其他安全施工环境创建与保持。按工程项目当地政府安全施工要求可能增加的其他措施及费用。如在工地内各通道的安全照明;为其雇员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防护衣物和设备;按政府部门要求在日间和夜间挂起旗帜、讯号和标记,保障行人的安全等。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担事故的责任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