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服务协议甲方:珠海塞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蔡南桂注册地址:邮编:电话:乙方:江西众源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冷军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国家森林公园旁邮编:330004电话:18970028111“推广服务”的定义:是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提升甲方产品品牌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乙方以合法方式为甲方提供市场信息咨询、举办学术活动等促进提升协议产品市场份额的行为。“推广区域”的定义:是指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内进行推广服务工作。“跨区推广”的定义:是指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在本协议约定区域以外向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产品推广的行为。鉴于,为更好地提升甲方产品在区域的品牌影响力及市场占有率,甲方拟指定乙方作为其特定产品(协议产品)在特定区域内的推广单位,乙方同意接受该等指定。鉴此,考虑到上述前提和下文载明的共同协议和约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一、推广服务许可1.1乙方推广甲方下表所列产品(以下简称“协议产品”):通用名商标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忆真慷注射剂60mg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单唾液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赛捷康注射剂2ml:20mg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乙方推广“协议产品”的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1.4甲方许可乙方在中国境内地进行协议产品的推广活动。协议产品的推广情况及具体推广计划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并签署,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可以授权或指定第三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议产品的推广活动。二、推广区域界定:2.1甲方以地区为单位确认“协议产品”推广区域(以下简称区域),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推广“协议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向协议约定以外的区域推广“协议产品”。三、推广信息的标准3.1产品信息的一致性推广活动所传递的信息应与中国药品主管部门批准的药品标准相一致。3.2准确和避免误导推广信息应当准确,避免误导性宣传。3.3为推广协议产品,在合法和不损害甲方声誉的范围内,乙方可以使用、制作含有甲方公司名称、商号、标识、产品商标、产品名称的推广资料、广告文案和其它印刷品、音像制品。3.4在对甲方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时,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乙方应独自承担因其宣传推广行为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甲方存在过错情形的除外)。若乙方在宣传推广行为实施过程中存在过错,造成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乙方应为甲方辩护、赔偿甲方损失使甲方不受其害。四、推广的具体方式及考核标准4.1乙方须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协议产品的推广活动:4.2在指定区域内,为促进提升甲方产品市场份额,为甲方提供业务推广、会议服务、市场调研及信息咨询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学术活动、开展区域范围内的产品知识培训会等会议服务、进行产品信息调研及市场前景调研等咨询活动等)。4.3负责协议产品在协议区域内的市场准入工作,包括物价备案、产品检验、招标投标、医保维护等。4.4乙方的推广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业务分类业务项目结果体现信息推广信息传播协议产品知名度提高;甲方协议产品品牌提升;市场开发协议产品市场占有率上升;会议服务代理学术会议总结报告及效果评估;代理产品沙龙会总结报告及效果评估;代理专场学术交流会总结报告及效果评估;调研产品信息调研信息报告/调研报告销售前景调研调研报告咨询区域市场信息咨询信息报告/咨询报告五、推广费支付方式及发票5.1推广费结算方式:根据市场投入预算,甲方与乙方约定______年甲方向乙方支付推广费约______至______元,甲方按照第一季度______%,第二季度______%,第三季度_____%,第四季度______%的比例向乙方付费,甲方在乙方达成本协议4.5条相关考核标准,并审核通过相关材料及票据后,将推广费汇款至乙方公司备案账号。5.1.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推广费,年终根据乙方实际推广达成情况及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实行多退少补。5.1.12乙方备案账户及账号:户名:江西众源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湾里支行账号:360501530178096666665.2推广服务费的使用应符合我国医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3如区域市场因未知或不能预料的原因导致变化,导致推广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需调整,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六、推广过程管理及专注团队建设:基于产品统一发展战略和推广模式,乙方统一制定“协议产品”的整体推广策略及推广过程管理要求。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经营发展理念,执行和落实推广过程管理要求,以实现“协议产品”在乙方协议约定区域内的合理市场覆盖及使用量增长。6.1乙方指定人“专注队伍”负责“协议产品”的推广工作,应向甲方提交“专注队伍”人员信息。6.2“专注队伍”人员需根据甲方提供的协议产品《工作手册》的要求开展推广工作。6.3乙方应派出其“专注队伍”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包括产品知识培训、工作手册培训、第三终端和OTC推广手册培训、推广技巧培训、标杆医院建设及问题研讨培训等,并参加闭卷考试,直至合格达标。参加乙方及甲方召开的周会、月会以及临时召开的电话会议;在每月5日前,按甲方要求将“上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报送给乙方及甲方,以寻求更多支持帮助。6.4乙方应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使其“专注队伍”人员达到本协议的各项要求。如未达成,乙方应对“专注队伍”人员进行相应处罚,直至更换人员。七、反商业贿赂条款7.1乙方应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适用的药品管理、反贿赂和反垄断法律法规,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推广活动。若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7.2若因乙方违反前述规定致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损害、第三方权利主张或政府处罚等,乙方应为甲方辩护、赔偿甲方损失、使甲方不受其害。八、产品召回乙方如果获知任何关于甲方产品出现药物不良反应,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若甲方依据适用法律需要对产品予以召回,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召回行动。九、违约责任9.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2甲方逾期支付推广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每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3未经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十、保密乙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十一.争议的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未能在一方发出要求进行协商的书面通知后六十(60)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诉讼费用、胜诉方的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保全费等应由败诉一方承担。十二.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达成新的一致意见,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贰(2)份,甲方持一(1)份、乙方持一(1)份。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