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240.60L67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165.9—2019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第9部分=应用软件技术要求NetworktollcollectionsystemfortollhighwayPart9:Technicalrequirementsoftheapplication2019-03-27发布2019-10-01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1/T1165.9—2019目次前言..................................................................................iii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应用软件系统构成...................................................................15应用软件通用要求...................................................................36应用软件技术要求...................................................................4附录A(规范性附录)MTC车道操作流程................................................13附录B(规范性附录)ETC车道操作流程................................................20参考文献.......................................................................23IDB11/T1165.9—2019、f—»—刖言DB11/T1165一一第1部分一一第2部分一一第3部分一一第4部分一一第5部分一一第6部分一一第7部分一一第8部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分成以下9个部分:系统构成及硬件技术要求;基础数据元和编码规则;收费系统介质技术要求与数据格式;拆分与结算;清分结算规则;数据通信接口;数据库设计;信息安全;一一第9部分:应用软件技术要求。本部分为DB11/T1165的第9部分。本部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本部分的起草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明月、刘刚、徐志斌、张恒利、刘绍民、孔祥杰、陈日强、朝旺、张发宽、胡天宇、李少丁、刘星宇、佟乐、杨勇、王刚、纪海颖、朱婷婷、俞宏熙。IIDB11/T1165.9—2019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第9部分:应用软件技术要求1范围DB11/T1165的本部分规定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的应用软件系统构成、应用软件通用要求和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的新建、改建或扩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11/T1165.1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第1部分:系统构成及硬件技术要求DB11/T1165.4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第4部分:拆分与结算DB11/T1165.8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第8部分:信息安全3术语和定义DB11/T1165.1和DB11/T116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营运参数operationparameters由联网收费总中心和收费分中心下发的参数统称为营运参数,包括:路网信息、费额表、优惠参数、黑名单表、逃费车名单表、班次信息、防拆开关、人员表、角色权限、低值参数、超时参数等。3.2复式收费multi-pointtollcollection在一条车道安排多名收费人员,将一条车道当成多条车道使用,同时对多辆车进行收费的一种收费模式。3.3非现场交易off-sitetransactions通行费采用事后协议结算的交易方式。4应用软件系统构成4.1系统构成联网收费系统中,应用软件系统的构成如图1所示1DB11/T1165.9—2019收费车道级收费分中心级收费所(站)级收费所(站)数据传输软件收费所(站)账务管理软件收费所(站)票证管理软件收费1111|丨111总中心数据11|丨,1总中心账务11丨丨,1总中心稽查11||总中心参数11||,1总中心收费11|丨总中心报表11|丨,1总中心时间总中心级1|丨111传输软件11丨丨11管理软件丨丨11管理软件||11管理软件||11监控软件11||11管理软件11丨丨11同步软件车道子系统数据传输子系统分中心数据1\11分中心账务丨丨|丨分中心稽查||:11:;分中心参数||||分中心收费|||丨分中心报表丨:!分中心时间传输软件111111:管理软件丨1丨丨||管理软件11:||丨11管理软件11||||监控软件11|丨||管理软件丨::丨同步软件账务管理子系统稽查管理子系统参数管理子系统/I111111|11111|\11MTC车道11|丨车道数据传|1;|!i丨|丨丨|1|111M11|k!:;:!车道时间同1111管理软件11|丨输软件|li:1丨:1111丨丨11|1|111M11I11k1ii1:步软件11111ETC车道|li:|(ii丨丨丨丨丨丨丨丨|1|1MM丨丨丨丨丨丨11V管理软件|1|I:|111丨丨丨丨11丨丨|丨|1|111MM丨丨丨丨丨丨11丨丨丨丨1收费监控子系统收费所(站)1■11便携式设备管理软件1111收费所(站)收费所(站)参数查询软件iiiiiiMMii报表管理软件!:!丨:丨丨:丨时间同步软件报表管理子系统时间同步子系统图1联网收费应用软件系统构成图42子系统划分收费应用软件系统按业务宜分为车道子系统、数据传输子系统、账务管理子系统、稽查管理子系统、参数管理子系统、收费监控子系统、报表管理子系统和时间同步子系统等。收费应用软件系统按管理层级应分为车道级系统、收费所(站)级系统、分中心级系统、总中心级系统。43软件组成应用软件系统的组成如下:——车道子系统应包括MTC车道管理软件、ETC车道管理软件。MTC车道管理软件适用于无人值守发卡机、移动式收费的便携收费机和手持收费机;——数据传输子系统应包括车道数据传输软件、收费所数据传输软件、分中心数据传输软件、总中心数据传输软件;---账务管理子系统应包括收费所账务管理软件、收费所票证管理软件、分中心账务管理软件、总中心账务管理软件;一一稽查管理子系统应包括分中心稽查管理软件、总中心稽查管理软件;---参数管理子系统应包括收费所参数查询软件、分中心参数管理软件、总中心参数管理软件;一一收费监控子系统应包括便携式设备管理软件、分中心收费监控软件、总中心收费监控软件;一一报表管理子系统应包括收费所报表管理软件、分中心报表管理软件、总中心报表管理软件;一一时间同步子系统应包括车道时间同步软件、收费所(站)时间同步软件、分中心时间2同步软件、总中心时间同步软件。DB11/T1165.9—20195应用软件通用要求5.1安全性要求应用软件安全性要求应符合DB11/T1165.8中的相关要求。5.2用户权限要求5.2.1用户信息应用软件系统应统一管理用户身份信息,各应用子系统应具有详实的用户信息库。应用软件系统应根据时间管理要求将最新或变更的用户身份认证信息发送到各应用子系统。5.2.2身份认证应用软件系统应采用统一身份认证方式,并支持双因素认证。5.2.3单点登录每个层级独立的应用软件系统应实现用户的单点登录。5.2.4用户权限应用软件系统应基于业务需求不同管理用户权限。权限管理应提供用户委派、业务范围限定、用户锁定和激活等功能。用户角色和权限定义应符合表1要求。表1用户角色和权限设置表序号用户角色用户权限1收费员使用车道管理软件在车道执行发券(卡)及收费操作2车道维护员在车道执行系统维护操作,执行各类管理程序,并具有配置权限3收款员具有对收费所账务的校核、处理和查询统计权限4票证员具有对通行券(卡)和发票的管理权限5便携设备管理员具有设备的管理以及监控权限6分中心监控员具有对分中心账务的校核、处理和查询统计权限,并具有车道监视和分中心参数管理权限7分中心稽查员执行分中心稽查管理,具有对账务、收费员和特殊车辆的稽查权限8分中心运行维护员执行分中心参数的维护及下发、人员维护等9分中心系统管理员具有收费分中心级所有应用软件的最高权限10总中心监控员具有对中心账务的校核、拆分、结算和查询统计权限3DB11/T1165.9—2019表1用户角色和权限设置表(续)序号用户角色用户权限11总中心稽查员执行总中心稽查管理,具有对账务、特殊车辆的稽查权限12总中心维护员执行参数的维护及下发,人员维护、角色权限定义等13总中心系统管理员具有收费总中心级所有应用软件的最高权限5.3路网信息统一应用软件系统应采用统一的路网信息库,避免路网信息的二义性。路网信息包括收费业务管理机构、收费组织机构和收费标准。5.4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存储管理应符合DB11/T1165.4中的相关要求。6应用软件技术要求6.1车道级系统6.1.1车道管理软件通用性要求车道管理软件应至少具备以下功能:一一对车道设备进行管理与控制,采集车道控制器、非接触式IC卡读写器、票据打印机(出口配置)、二维码打印机(入口配置)、费额显示器、车道摄像机、车牌自动识别设另1J、车辆检测器、车道通行信号灯、天棚信号灯、声光报警器、自动栏杆、手动栏杆、RSU等设备的状态,按车道操作流程正常工作;一一具备脱机工作的能力:当车道系统连接的收费站(广场)局域网或上级网络出现故障时,车道系统应正常收费,并不丢失数据;一一无需人工干预,由车道独立生成子班次统计数和自然时段统计数;一一根据通行介质中记载的入口信息,计算通行费并显示于收费终端;一一根据通行费优惠参数,对符合规定的车辆通行费打折或免征;一一记录收费员的每一次操作信息,形成详细的日志;一一车道各种特殊事件的处理,并向上级实时传送特殊事件报警信息;一一参数文件离线导入功能。6.1.2MTC车道管理软件功能MTC车道管理软件应由收费员完成收费流程操作与控制,收费流程包括上班、下班、过车交易、降级交易、复式收费等。过车交易操作流程详见附录A。MTC车道管理软件应具备以下功能:一一按收费车道操作流程对车道外围设备进行控制,实现入口车道发券或刷卡、出口车道路网通行费计算与打印发票等收费功能,将收费数据存入本地数据库;一一支持复式收费模式;4DB11/T1165.9—2019一一能够控制摄像机对来车进行车辆及车牌图片的抓拍和车牌识别处理;一一应具有工作模式切换功能,可在待机模式、正常操作模式、降级操作模式、维修模式之间进行切换。6.1.3ETC车道管理软件功能ETC车道管理软件应自动完成收费流程和设备控制,收费流程包括上班、下班、过车交易等,过车交易操作流程详见附录B。ETC车道管理软件应具备以下功能:——入口车道能够控制RSU与其通信区域内的0BU建立通信,完成双向认证以及对IC卡写入入口信息;一一入口车道对发行方参数表中存在的0BU或IC卡进行正常交易;将入口信息通过0BU写入IC卡后,能够根据执行结果控制车道外围设备(如车道信号灯、自动栏杆、信息显示屏等)状态,放行或拦截车辆;——出口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