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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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热选4篇】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第一篇】**年,我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黑河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黑发〔**〕31号)中布置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按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黑办发〔**〕43号)以及《关于开展**年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号)要求,现将五大连池市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多次组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截至目前,政府及其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清零,全市无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及所属部门共取消行政权力114项,省政府要求削减1/3的目标提前完成。我市对应省级取消的行政权力已全部取消,省级下放到我市的行政权力已全部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到位并有效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不存在“接不住”情况。2/28(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一是规范权力清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16号)相关规定,于5月份印发了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于10月底顺利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和调整责任清单工作,保留行政权力3346项;二是编制责任清单,共编制责任事项22538余项,对每一项依法保留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绘制了简洁高效,便于社会监督和纳入网上办理及监管的行政权力流程图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并根据有关依据变化及工作实际,适时对流程图进行调整。三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全市各部门共梳理出10项中介服务事项,转化1项,取消1项。全部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四是调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初开始,我市对市直各类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收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对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认真的走访调研,经过调查核实,我市市直近年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减免各项收费政策,不存在收费项目名目混乱,收费标准不清等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清理规范基础上编制了保留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金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加强市场监管。一是积极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发〔**〕17号)3/28文件要求,对企业工商登记做了认真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保留34大项,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5大项99小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许可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市统一实施“先照后证”登记。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工商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利用窗口电子触摸屏、登记提交规范、登记流程读本等,公示许可项目、许可程序等内容,增加登记注册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书面告知和书面承诺制度,保证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序衔接;二是推进“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10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企业“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统计登记证,实行“四证合一”登记模式,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目前全市各级登记窗口正在有序开展换照工作。(四)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修改完善了《五大连池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逐级落实“平安五大连池”创建工作责任。着力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全面落实我省社会应急管理相关办法,按照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4/2818号)要求,制发了《五大连池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规范应急值守、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加强演练宣教、健全工作机制等4大类13项重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发布了《五大连池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在五大连池市政府网站环保局子站公开公示审批验收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要求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保护开发力度,全市整体纳入大小兴安岭重要森林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位于全省前列。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制定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政府制发文件、签署重要合同,作出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不予研究制发。实行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法治化水平。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28(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了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整治力度。通过现场监督或者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务大厅及窗口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将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监督检查的重点。今年对接到的10余件次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无立案。(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下发了《五大连池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将“双随机”改革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并多次下发文件,对“双随机”工作作出部署并汇总进展情况,指导各部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等具体操作问题,同时加大督办和考核力度,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政府督办事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建立了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市级25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共2955项抽查事项已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市场主体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占比均达100%。(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经明察暗访,**年市本级无行政执法权直接或变相挂钩部门利益的情况发生,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无干扰行政执法的行为。6/28(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暨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确认。对经市政府审议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35个市直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布;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对确认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不合格的人员,或限期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或调离执法岗位。(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认真落实《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规定,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7/28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各部门明确应诉责任单位,形成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机制。发布了《五大连池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落实了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年出庭应诉案件2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5月中旬,对辖区内所有道路检查站点进行了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人员人数不足、执法证件过期、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信息记录不完整及证照信息、工作制度等未公开等问题作出了处理。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中随机抽调了18个部门的100宗行政执法案卷,对案卷中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依据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行情况等内容开展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评查单位按期整改。(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8/28督。(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开展**年部门预算和政府预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公开了收支报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年预算执行和**年预算草案》等材料信息;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解决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参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受理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积极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年,我市未发生食品药9/28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大事故。(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年,市本级共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36人次,经审查立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3件。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了复议渠道,提高了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公信力显著增强。**年我市重点推进县级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落实相关工作,目前,我市已全面实行了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按照省法制办的规范化建设要求,遵循“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一套有效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制度,在原有听证、含议、回避、调解等工作制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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