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关于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最新4篇】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一篇】同志们: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会会议精神,对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刚才,魏波同志宣读了《曲沃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水利、环保、住建和史村镇、高显镇、北董乡的负责同志分别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可以看出,大家对于抓好此项工作信心十足、决心很大。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习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习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实施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建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省河长制工作领导组组长的省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总河长的市级河长制。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要求,2/26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县域河湖情况调查摸底,实行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要围绕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全县正在深入开展的“五城联创”活动,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要明确目标原则,准确把握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关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迅速行动,加快治理,使县域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9月底前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乡两级河长制,切实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强化系统治理,分河道、分项目制定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分段控制、分类治理、分步推进,确保全流域、全过程治理。(二)要压实河长职责,形成治水合力。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河长制要求,及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落实到科室、细化到岗位,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3/26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河长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职,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河长制办公室要抓好河长制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河长和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统筹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要建立河湖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公众监管渠道;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承担的任务逐一研究细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三)要紧扣重点任务,持续强化举措。河长制的实质在于系统治理,必须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一要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要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处理好上下流、左右岸关系,促进河湖协调健康发展。要加强执法监管,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坚持长效机制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捕捞、侵4/26占水岸线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行为。二要治好水。以水质保护为重点,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切实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要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快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有效控制河流水体污染,确保污水无直排;要开展钢铁、焦化等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加快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要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化肥、农药施用量控制为重点,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要加强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重点推进浍河河道综合治理。对于这项工作,刘市长已做过两次专门批示,要求县委、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水质达标。会后,刘泳同志要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拿出合理的治理举措,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全面付诸实施,确保达到消除污染、净化水质、改善环境的良好效果。三要护好水。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备用水源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重点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要加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大力实施河湖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周边生态环境,开展水生生物种植及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四要用好水。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水生态环境优势加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将防洪保安与生态、景观、休闲、文化等社会化功能相结合,与生态城市、环城水系、美丽乡村5/26建设相结合,对县域内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使河道成为一条安全线、生态线和风景线。同志们,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点定位、狠抓推进,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二篇】同志们:今年10月11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今天,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总结交流各地河长制成功经验,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河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同志、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江西、江苏、浙江三省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河长制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重庆、广西、湖南、宁夏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考量和相关举措,北京6/26市海淀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大家讲得都很好。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总书记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发表重要论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制定实施河长制的政策文件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并审议通过《意见》,充分彰显了中央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总书记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看,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加快生态7/26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看,当前我国新老水问题交织,集中体现在河湖水域萎缩、水体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等方面。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河湖重开发轻保护,重治标轻治本,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河湖不堪重负。解决这些问题,亟需大力推行河长制,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从完善水治理体系看,河湖管理是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地区探索建立了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积累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需要大力推行河长制,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各级水利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第二,把握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意见》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对实施河长制作出了科学系统8/26全面的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由各地党委或政府印发实施。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坚持把《意见》作为总依据、总遵循,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准确把握指导思想。《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凝练概括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运行机制,确定了河长制的目标是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准确把握这一指导思想,并切实贯穿到河长制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是否有利于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作为首要考虑。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紧紧抓住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激发各地各级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动能。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河长制落实到位。各地要按照“四个坚持”9/26的要求,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着力点、关键点和支撑点。三要准确把握组织形式。按照《意见》要求,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的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