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货情况说明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与贵公司签订精煤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T供(YL)2013101203,合同数量5000吨,交货时间为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31日,截止本日止我公司仅供货1397.56吨,尚欠3602.44吨,现就我公司出现延迟供货一事作如下说明:因我公司10月25日下午3时操作工人违反操作程序至使压力机损坏,以致不能正常洗煤,压力机设备从山东发货过来,现已于11月30日收到设备,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安装调试,争取尽快恢复生产。请贵公司考虑与我公司的长期合作以及我公司的客观困难,给予充分理解及支持,申请解除本批次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我公司将想尽一切办法尽快恢复生产,并在即日开始发货,现保证于2013年11月15日前供足与贵公司签订的合同数量。特此说明黔西南州荣兴矿业有限公司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