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现核酸阳性人员或疑似病例处置预案范例【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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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学校出现核酸阳性人员或疑似病例处置预案范例【通用5篇】学校出现核酸阳性人员或疑似病例处置预案1为做好疫情期间预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此制度(试行)。一、疫情期间,各处室、学院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二、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校防疫领导小组,及时先隔离并引导就医。三、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中心5cm以内位置;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四、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毒。五、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的师生:(1)仔细询问师生是否有武汉旅居、接触史,若明确无,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隔离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2)有武汉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由疫情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2/51六、各学院由专人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各部门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七、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由保卫处负责,每日配置1-2名保安对进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八、对体温检测超过℃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进行复测。九、对体温异常人员(≥℃),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报防疫领导工作小组。学校出现核酸阳性人员或疑似病例处置预案2定点医院对有症状者及时开展相关医学检查,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判定是否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由芜湖市专家组会诊确定,疑似病例立即住院隔离治疗,疾控中心接到报告立即调查核实,及时向卫健委报告,及时向教育局通报,由学校通知病例家长或病例家属。二、学校配合市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疑似病例基本信息了解,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登记;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疫点(生活、工作或学习场所等)消毒工作,积极协助样品采集等做好相关工作。三、学校应配合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立即开展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恐慌,及时通知其他学生和教职员工减少相互间交流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3/51四、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学校配合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五、如疑似病例被定点医院排除,解除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患者治愈后需居家观察3天方可复学。六、一般接触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落实停课、医学观察等措施。七、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继续进行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校内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处置流程第一步:立即报告学校应急处置组;第二步:应急处置组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做好个人防护,引导至隔离(健康)观察室(执行标准防护,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医用帽子、乳胶手套);第三步:防控指导员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核实不适症状,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做好记录,告知应急处置组通知学生家长(进入隔离观察室: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护目镜、胶鞋;进入健康观察室: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隔离衣、胶鞋)第四步:学校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和转运专车,由家长或学校指定专人陪同下送往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报告教育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就医途中执行标准防护:患者戴医用外科口罩,陪同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护目镜);4/51第五步:消毒人员立即对该学生呆过的场所进行全面规范消毒;第六步:其他同学正常上课,并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告知真实情况,消除恐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和外人接触,加强健康状况监测);第七步:定点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后,解除一般接触者风险,患病学生继续接受治疗,临床治愈后3天,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复学证明返校复学。定点医疗机构转运说明:1、发热并有可疑流行病学史患者,联系“120”专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2、发热无流行病学史患者,联系转运专车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3、其他可疑症状(无发热)患者,联系转运专车送往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学校隔离(健康)观察室可疑症状人员处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班主任姓名:联系电话:一、体温测试时间:体温(℃):二、主要症状、体征:乏力、咳嗽、鼻塞、流涕、咽痛、5/51胸闷、气促、腹泻、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痛、胸痛、呼吸困难等。(在症状上打“√”)三、流行病学史:1.发病前14天内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居史或居住史;问询结果:(有打√,无打×)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问询结果:(有打√,无打×)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问询结果:(有打√,无打×)4.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问询结果:(有打√,无打×)四、应急处置:1.如何报告:2.如何转诊:五、缺勤缺课随访结果:防控指导员(校医):签名2020年月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课证明(存根)6/5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长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就读学校:初步诊断:处理意见:目前症状基本消失,排除新冠可能,建议复课。诊断医师:年月日(医疗机构盖章)(注: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家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课证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长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就读学校:初步诊断:处理意见:目前症状基本消失,排除新冠可能,建议复课。诊断医师:年月日(医疗机构盖章)(注:学生凭本证明返校复学)学校出现核酸阳性人员或疑似病例处置预案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7/51一、本预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公众健康的事件。二、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1、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传染病防治工作在校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属地卫生主管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2、组织领导学校由分管校长领导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组织校内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餐饮业实行卫生监督。校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校医院接受属地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属地疾病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将属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建议向后勤管理处及分管校领导汇报。3、预防⑴学校利用网络、宣传橱窗、板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学生中设立健康教育选修课,开办8/51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⑵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礼堂、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校医院、交通工具定期进行消毒。⑶加强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爱卫会定期组织对校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的督察,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及时实施整改。⑷各校区和后勤处定期组织对供水的蓄水池、水箱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⑸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⑹按国家计免制度对统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对大学生进行甲、乙肝疫苗接种,并逐步开展风疹、水痘、流感、流腮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⑺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学生必要时可让其休学回家治疗。⑻校医院要组织医务人员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4、疫情报告⑴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院报告。9/51⑵校医院医务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医师报告。由负责传染病管理医师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控制⑴凡发现校医院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校医院应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对诊断明确,校医院有条件收治的传染病人,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治疗。⑵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校医院派员指导相关校区或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校医院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⑶校医院要做好医院职工的自身防护工作和医院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院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⑷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接到市、区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预警报告,校医院应立即上报学校有关领导。与属地卫生局及疾控中心的各方专家共同研究后向学校领导建议是否10/51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后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工作目标和原则⑴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本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⑴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学校成立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校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各党总支、各院系或各处级单位分别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领导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⑵工作职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系统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自履行工作职责。校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工作小组工作。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成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校内有关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和11/51发布,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校医院负责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疾控中心报告疫情,接受属地管理;负责突发事件防治技术指导和医疗保障工作。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宣传教育工作。人事处全面负责教职工的防治工作。学生处、团委负责对全校学生的防治工作。食堂、教室、实验室、及办公室的防治工作由原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后勤物质保障。保卫处与各校区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和各部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3、预防和应急准备⑴预防:①校爱卫会组织开展日常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校医院应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②后勤管理处及各校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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