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热选4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12021年,在望江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以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好地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基本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不断提高消费者的幸福感、收益感和安全感。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具体工作报告如下:1.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上线下纪念活动我委高度重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精心准备,精心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推出3·152021年3月15日,由县政府主办、县市场监督局、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县金融媒体中心承办的一系列线上线下活动,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消费者创建企业、个体经营者、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开2/46展望江县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活动上,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龙小桂在开幕词后,依次颁发望江县政府质量奖,发布望江县2020年安全消费创建企业(店)名单,公布2020年望江县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公共服务业代表作服务承诺、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代表作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结束后,我委在政府网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员会官方网站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理性适度维权。二、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新全国12315平台已于今年六月正式更新上线,为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明确工作责任,依法受理并处理好消费投诉和举报工作,强化节日期间全国12315热线值班值守,节假日安排专人值守12315坐席电话,确保节假日期间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严防出现投诉举报空档或缺位。截止目前为止,12315投诉系统平台共接待消费者电话咨询526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共694起,其中投诉541起,举报153起,办结665起,办结率达97%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三、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根据省市局放心消费创建方案总体部署,在我局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及示范单位发展计划,并全面启动放心消费进乡村工作。2021年我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局积极发动引导我县公用服务行业、私营企业、知名商标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经营主体参与3/46放心消费创建,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个放心为内容,按照培育创建标准,调动各类经营者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目前为止,我县已培育指导66家经营者进行参创,建立培育督导台账,并为各参创单位制作了与工作制度相关的登记簿,要求各单位按制度办事,随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在经营者申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县消保委组织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在66户参创单位基础上优中选优29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并为示范单位发放牌匾。在县级放心消费放心示范单位中优选4家作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并在2020年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中推荐1家作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材料已上报市消保委。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丰富创建工作载体,进一步健全舆论监督,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采取“部门主导、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评价”的模式,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将线下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纳入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评选认定标准,鼓励参创线下实体店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我县今年计划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40家,后经过开展活动宣传,今年我县共发展新增43家线下无理由退货企业。推动经营者要有严格的进货查验制度,超市商场等有条件的经营者可以实施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电子信息管理档案,方便日常查阅需要,要认真处理好日常消费纠纷,严厉打击农村地区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村消费市场的监管4/46力度。四、诚信企业建设为促进企业信用建设,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督促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负责任、讲信用,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安庆市消保委依照“自愿申报,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市开展第十三届“安庆市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经过申报、初审推荐、复审、公示等程序,我县共四家企业被授予“安庆市诚信企业”称号。五、odr企业申报建设为进一步发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作用,完善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辖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的企业。我局积极引导有关市场主体成为ODR企业,及时化解消费纠纷,通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县消保委组织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已选定3家企业为odr企业,并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座谈、业务指导、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对ODR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消费纠纷处理、平台操作应用的培训和指导,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六、推进普法宣传,加强消法教育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青少年消费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培养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科学消费观念,提高依法维权及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消费环境,我委联合望江县5/46市场局关公委、望江县教育局,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广大师生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讲座,向青少年学生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青少年学生传播科学、文明、健康、安全、理性的消费知识,树立诚信、和谐、理性的消费理念。七、转办处理市、县级热线,开展信访回复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费环境建设,确保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通知精神,望江县消保委转接办理来自市长、县长热线共92条,共处理信访件8起,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实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着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做到赢得群众的信任、领导的肯定,社会上的认可。八、2022年消保委工作计划(一)做好全国12315投诉举报系统平台应用管理工作,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调解消费纠纷,创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县消保委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四)根据省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我县情况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按计划完成2022年度6/46对参创单位及示范单位纸质材料的审核与县级示范单位认定工作。并在下一步我们将以试点带动示范效应,高要求、高标准逐级评选认定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并实施动态管理,督促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示范单位更好地落实消费维权责任和义务。(五)odr企业申报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县odr企业建设,积极引导有关市场主体成为ODR企业,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六)加强消法教育,推进普法宣传。进一步推动消法教育进校园,将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不断深化,进一步培养和树立青少年学生的维权意识、正确的消费观念,引导他们理性消费、健康消费,懂得维护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校园消费环境,促进社会消费和谐,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七)及时完成省市消保委和县市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2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银行**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7/46一、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银行**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二、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三、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四、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8/46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五、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3一、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确保12315诉求渠道畅通,提高消费诉求解决效能进一步提高12315工作效能,使12315真正成为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信息互动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听取意见的平台、解决问题的平台。严格按照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督办、回复、回访、归档等程序要求,认真处理好消费者诉求。根据市局要求,分局今年将建立12315快速反映小分队,对消费者请求工商执法人员现场处置的申诉,力争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进行有效处置。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分流、9/46调解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切实提高申诉协调解决率、举报办结率。要主动做好重大申诉举报案件的回访工作,切实做到消费者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强化12315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动态分析申诉举报热点和消费市场秩序状况,形成12315数据分析报告。要针对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分析消费需求的新特点和消费维权工作新变化,不断提升12315数据分析的科学性、预见性,切实发挥12315数据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费警示、政府决策参考、经济结构调整、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大力推进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广大消费者(一)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作用。要积极主动地搞好组织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把“一会两站”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内容,纳入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总体工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搭建消费维权新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工商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