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县公安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工作汇报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县公安局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现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坚持日常管理和适时组织开展清理清查行动相结合,使民警对辖区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做到了发现得了、管理到位,全面落实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加大了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一是深入摸排。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深入各出租屋开展调查,把入户调查作为基础勤务,苦练人口管理“基本功”,由村(社区)民警带领协勤逐街、逐楼、逐巷、逐户进行核查,从中发现房屋出租户,摸清出租屋底数。通过每户的入户走访,广泛接触村(居)民群众,以聊天、拉家常等方式,对辖区的房屋出租户做到发现得了,登记得上,管理得了。二是动态管控。坚持“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广建信息员,有意识地培养和壮大信息员队伍,确实做到为我所用,充分发挥收水、电费、保安物管人员等基层群众的优势全方位地构筑“触角深、来源广、反映快”的信息员网络,提升房屋出租户的动态管控水平。三是突出重点。坚持“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在狠抓房屋出租户、承租人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对承租人分层次管理,将游手好闲、经济来源2/2不明的、单身租住、无业人员租住、短期租住、多人合租等重点承租人纳入视线,进行重点监控。坚持一般人口面上管、重点人口心上管、高危人群监控管的原则,提高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规范房屋出租户巡查走访制度,坚持上门走访,分层次管理。四是强化责任。以签定《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责任书》为契机,力争做到“二见面”:与房屋出租户户主见一次面,与每个承租人见一次面;达到两个目的:告知有关规定,明确户主治安责任;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努力从中发现疑人疑物。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疏于管理的房屋出租户的查处力度,追究其法律责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增强其依法出租的意识。五是加大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检查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民警是流动人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保证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发挥检查考核的监督作用,完善日常检查考核机制、责任倒查机制和信息研判机制,并严格奖惩,引导和激励村(社区)民警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