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沈阳市水务集团的方案一、水务基本情况全市日供水能力215万立方米,排水管网2500多公里,日污水处理能力130多万立方米,水源井日生产能力10万立方米。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自备水源井目前由政府4个部门及7个区县(市)管理。其中:城市供水由市建委所属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市排水由市城建局所属市排水管理处负责;污水处理由市环保局所属沈阳振兴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环保公司)负责;自备水源井管理归市水利局。资产总额67.2亿元,负债总额23.5亿元,净资产43.7亿元,资产负债率35%。职工总数12240人,其中在职9771人,离退休2469人。(一)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807万元,负责为全市提供城区居民生活及生产用水。所属企业35个,水厂9个,二次加压泵站1300个。日供水能力155万立方米,供水管网3700公里。日均实际供水量140万立方米,用水户130万户,供水服务面积210平方公里,综合指标列全国第6位。截止2007年末,资产总额38亿元(含管网),负债总额20亿元,净资产18亿元。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4.17亿元,利润总额-2,519万元,市财政补贴3,100万元。职工总数9224人,其中在职6934人,离退休2290人。(二)振兴环保公司振兴环保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5.55亿元。负责污水处理及回用的投资、建设、运营。所属污水处理厂8个,设计日处理能力131万立方米,综合指标列全国第5位。截止2007年末,资产总额11.3亿元,负债总额1.55亿元,净资产9.75亿元。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2.4亿元,利润600万元。职工总数768人,其中事业编制132人。(三)市排水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为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城市排水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所属单位11个。截止2007年末,资产总额17.92亿元(含管网),负债总额1.98亿元,净资产15.94亿元。每年财政投入管网维护资金3000万元。职工总数884人,其中在职705人,离退休179人。市内中心城区排水主管网2514公里,其中市排水管理处管理364公里,市内5区及东陵、于洪管理2150公里,共有维修养护员工1364人,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四)自备水源井管理市水利局负责自备水源井审批,收取水资源费。全市已取得许可的自备水源井466眼,日生产能力10万立方米,2007年收费1820万元。(五)开发区及郊县(市)供排水情况浑南新区、沈北新区、张士开发区独立经营供水、排水,日供水能力40万立方米。康平、法库、辽中、新民有各自管理的供水、排水企业,日供水能力20万立方米。存在的问题:一是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分别由各部门和企业负责管理运营,不利于全市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和工作协调;二是全市11个部门及区县(市)分别管理,机构重复设置,管理人员偏多,增加运营成本,造成资源浪费;三是由于供排水管网老化,企业缺乏投融资能力,管网改造维护和项目建设资金完全靠财政投入;四是目前水价不尽合理,企业运营成本高于综合水价,使得自来水公司连年亏损。基于上述情况,组建水务集团,整合水务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有利于城乡发展、资源共享、有效利用、提高效率,推进生态城市建设,进而实现市场化运作。二、集团组建模式按照“突出主业、资源共享、政企分开、高效精干”的原则,整合全市水务资源,组建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为一体、城乡区域统一运营管理的水务集团,重点围绕发展供水、污水处理两大主业,设立四家子公司,实行母子公司运营体系和模式。(一)设立水务集团将自来水公司、振兴环保公司、市排水管理处等企业优良资产整合,设立国有独资水务集团,由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授予资产经营权,集团注册资本40亿元。将水务集团打造成为我市水务发展及项目建设的投资、融资和运营管理平台,逐步吸纳战略投资者加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整合设立四家子公司1.设立沈阳自来水发展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发展公司)。主营自来水生产及新开发水业项目。将自来水公司9个水厂等资产注入。吸纳战略投资者加盟,力争2010年前以自主发行或借壳方式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2.整合振兴环保公司。主营污水处理及新开发污水处理项目。以8个污水处理厂资产为主体(其它固体废物填埋场继续由环保局管理),吸纳战略投资者加盟,力争2009年前以自主发行或借壳方式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3.组建沈阳水务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管理公司)。主营自来水、污水处理费等收缴及供水管网改造和维护。将自来水公司9个营业处及9个区(含市内5区及东陵、于洪、棋盘山、苏家屯)供水管网资产注入。按照市场化原则,再逐步整合浑南、沈北、张士、辽中、新民、康平、法库等7个区县(市)自来水公司及供水管网。4.组建沈阳排水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排水管理公司)。主营排水管网改造和维护。将市排水管理处、市内5区和东陵、于洪负责排水单位资产,及中心城区排水主管网资产注入。按照市场化原则,再逐步整合其它区县(市)排水企业及管网。(三)保留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优良资产进入水务集团后,其它正常经营的企业及壳企业、不良资产和冗员继续留在自来水公司,由水务集团进行托管。水务集团负责对正常经营的企业进行改制,对壳企业和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妥善安置冗员,处理遗留问题。(四)市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职责水务集团是按照政企分开原则组建的国有企业法人,作为水务市场化经营的企业主体。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管职责:市建委负责制定供水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水务集团生产、营运、价格、服务工作,授予水务集团供水特许经营权;市环保局负责制定污水处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水务集团营运、价格工作,授予水务集团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市城建局负责制定全市排水系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承办城市排水设施接设、穿越许可证的审批;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市物价局负责供水、污水、水资源等价格调整确定工作。三、集团发展规划(一)发展目标立足沈阳、面向东北、辐射全国,将水务集团培育成为跨区域经营、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水务集团通过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进行资本扩张,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1.集团总资产由现在70亿元增加到350亿元,国有净资产由现在40亿元增加到200亿元;2.集团销售收入由现在6亿元增加到30亿元,实现利润3亿元;3.自来水发展公司和振兴环保公司实现境内外上市,融资100亿元;4.全市城镇自来水普及率100%,污水处理率100%,中水利用率20%,水质达到国家新颁布的标准。(二)主要措施1.构建运营管理全新模式。由分散管理,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由本地经营,实现跨区域经营;由政府投入,实现面向市场投融资;由多头收费,实现集中统一收费;由各自维护,实现管网统一维护。通过实施品牌战略、资本扩张战略,实现规模化经营。2.建设投资融资全新平台。将自来水发展公司和振兴环保公司作为水务集团发展的两个平台和“旗舰”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吸引战略投资者,加快实现企业上市。通过上市融资、增发、减持国有股、吸引投资者增资等方式,筹措未来重大项目建设、管网改造和解决遗留问题所需资金。3.建立现代全新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运营管理,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有奖有罚的激励约束机制。4.尽快提高企业运行效益。围绕供水、污水处理两大核心主业,拓宽经营领域,开拓两个市场,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做强、做大、做优水务集团,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有关工作建议1.授予水务集团“三权”。一是为支持水务集团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授予水务集团资产经营权;二是为实现全市水务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授予水务集团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三是为实现统一收费和资源整合,授予水务集团自备井污水处理收费权。2.鉴于水务集团刚组建,政府对企业原有的扶持政策(如供排水管网维护改造财政资金投入等)在水价未调整到位前予以保留,“扶上马,送一程”。3.考虑全国大城市及我市水价标准,在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合理调整供水、污水处理等收费标准,改变水价低于成本的不合理现状。4.对市排水管理处等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实现平稳过渡、理顺关系,待全市事业单位转企业改革完成后,逐步并入到水务集团。5.由分管城建副市长牵头,主管副秘书长、市建委、城建局、环保局、水利局、国资委主要领导负责,自来水公司、振兴环保公司、市排水管理处参与,进一步完善重组方案,力争在上半年完成水务集团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