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水务发展战略和目标,进一步深化水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整合、盘活资产,搭建市级水务投融资平台,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务投入长效机制和国有水务资产良性运行体制,提高水务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水平,加大对水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等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形成以水养水、滚动发展,努力实现水务国有资本的快速扩张和资产的增值保值,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二、组建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和公司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二)坚持整合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发挥水务行业整体优势,努力实现水务国有资本的快速扩张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三)坚持公益性与经营性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四)坚持先组建运营再逐步发展完善。对公司的职责范围等以及组建和运营中的问题,分类解决,分步实施。三、任务职能以投融资为主体功能,以资产筹集资金,以资金建设项目,以运营扩张资本,成为融资与投资互动、互为依托的政策性、专业性水务投融资平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务投入长效机制和水务国有资产良性运营机制。(一)构筑投融资平台,多渠道融资,筹集水务工程建设资金,完成市内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任务。(二)负责授权范围内水务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依法享有国有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三)负责涉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组建以项目为载体的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四)从事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镇供水(含农村饮水)、水源工程、灌区新建和改造、污水处理以及与水务相关的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等各类水务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设计咨询和中介服务。四、注册资本以财政专项拨款和市级已建水务工程形成的净资产为基础进行注册,建立铜陵市水务建设投融资平台,初期注册资本来源:(一)市水务局直管的防洪堤坝、排灌泵站(五公里泵站、扫把沟泵站、新民泵站、长江泵站、黑砂河泵站、矶河口泵站等)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供水排水管网等形成的国有净资产2亿元作为注册资本(最终以评估公司估值为准)。(二)自今年起,每年提取4600万元(其中每年市级水利建设基金中提取600万元,水规费收入中挖潜500万元,用于基本农田水利建设的2%土地出让金中提取2000万元,用于城市防洪排涝的5%城市建设维护税中提取1500万元)。三年共计1.53亿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分三年到位。(三)从2012年起,市及市以上投入的政策性水务建设资金作为今后新增国有资本注入公司。五、公司管理水投公司是由市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监管;公司日常事务由市水务局管理。按照国有独资企业相关规定,水投公司架构如下:1.董事会,成员3名。市水务局局长兼任董事长,法人代表;配备副县级专职副董事长1名,并兼任总经理,由水务局提出人选;拟请市国资委指派1人任副董事长。2.监事会,成员3人。由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各指派1人共3人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3.经理层,成员3人。设总经理1名,由副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2名,由总经理提名,水务局考察任命。4.内设机构。公司内设综合部、财务部、投融资部等3个部门,具体人员由水务局从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抽调。综合部具体负责公司行政、党务、人事、监察等工作;财务部具体负责债务偿还、公司财务收支管理等工作;投融资部具体负责水务项目融资建设、开发、运营和水土资源开发等工作。5.工资管理。公司人员工资总额由市水务局核定,报国资委备案同意。进入公司的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原有身份及工资供给渠道不变。公司兼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报酬。6.聘用社会力量,提供专业支持。为抢抓国家及各级金融机构对水利建设增加信贷支持的机遇,迅速使公司合法合规的投入运作,拟聘有实力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提供公司运作、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审计制度等专业支持。六、资金运行水投公司以水务工程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投融资功能和政府信用作用,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按照公司化、市场化规范运作,加强股权和资金管理;积极利用政府扶持政策,确保还款来源;充分利用水务政策优势,积极推进防汛抗旱、城镇供排水、排涝泵站、水源地及堤防岸线资源等经营项目开发,确保效益最大化,争取发展成为投融资能力较强的国有公司。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按有关法规要求,开展涉水岸线、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后产生的收益,以及公司对所有的资产进行管理及投资产生的收益(具体包括:供水管网租金收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设施运营收入,泵站排涝水费收入等)。(二)所有市级水务政策资金,以及从上级争取的补助性政策资金。(三)经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收入,投资入股的项目收益等。以上来源资金主要用于水务项目建设及偿债。七、配套政策(一)鉴于公司承担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公益性较强,给予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公司注册开办,以及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的项目,涉及有关规费和税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能减则减,能免则免,不能减免的实行先征后返,作为公司项目资本金来源和工程建设贷款的还贷来源。(二)公司承担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为争取向银行融资,市有关部门要提供符合有关要求的相应文件。(三)水务部门直接管理的岸线、水土资源,由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政府授权公司专营开发利用。(四)增加市级财政资金对公司的投入,加大资本金,提高公司融资信用度。中央、省级政府水务投资建设资金,直接拨付水投公司;水务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直接划归水投公司;由水务开发治理形成的土地等收益作为水投公司的资产,由其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