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发言同志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三农”工作全局,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重大论断,科学回答了新时期“三农”发展的许多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再到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科学把握了世情、国情、农情的最新变化,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宏大的发展视野和对“三农”时和势的精准洞察,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当前,站在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起点上,“三农”工作重心发生了历史性转移。要更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这一重大论断,围绕“产业兴旺、治理有效”要求,牢牢抓住乡村产业发展这个“牛鼻子”和乡村建设治理这个根本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为建设农业强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夯实根基、打牢基础。一、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稳粮保供”政治责任“无农不稳、无粮则乱”。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应变局、开新局就必须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压舱石。守牢红线保产量。耕地是粮食安全的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一是要抬高政治站位。要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政治高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拿出“长牙齿”的硬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果断的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战略底线,确保面积不少、主粮稳产。二是要建立工作机制。要建立动态监测、定期巡查和归口管理的工作制度机制,严格规范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级资规局要常态牵头开展常态巡查、监测,并积极对接响应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定期下发的耕地问题图斑,就违法占耕等问题,通过原地复垦、异地恢复等方式及时有效整改到位。三是要加强普法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做好法律普及工作,广而告之,形成统一共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耕地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多管齐下促增量。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指示要求,在保产量基础上,通过规模种植、科技赋能积极求增量,确保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一是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始终坚持“良田粮用”,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通过长期努力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二是要转变思维观念。要及时转变思维模式,大胆解放思想,用工业化、集成化、规模化、标准化的视角重新看待农产品生产方式,在群众自愿基础上大力推动土地流转,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模式重构。三是要坚持科技赋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农业的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进步和创新。”要坚持把科技作为稳产增产的根本出路,在推动土地流转实施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推进AI、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与传统农业生产要素深度融合,实现生产过程的精准感知、智能控制、智慧管理,从而使传统农业摆脱自然因素影响,解决靠天吃饭的问题,不断提高产出比。利益补偿稳定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一定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不让种粮大县在财政上吃亏。”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农村人口老龄化、乡村空心化形势严峻,“谁来种地”的问题不断凸显,影响制约了农业强国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就是要在健全种粮农民受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上下真功夫,解决好“有人种粮”“愿意种粮”的问题,切实做到现有耕地“能种尽种”。一方面,要在奖补上发力。要在中央奖补政策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奖补办法,拿出真金白银充分调动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种粮积极性,吸引未就业大学生、自主创业退役军人等从事粮食生产行业,切实稳住种粮人口;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对粮食主产区财政转移支付和对产粮大县的奖补。另一方面,要在反哺上发力。坚持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不动摇,在地方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尽力而为,拿出专项资金不断完善农村道路、水利、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村成为令人向往的地方,从而吸引资本、人口、产业向农村转移聚集。二、聚焦产业兴旺,不断强化乡村振兴产业支撑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再次指出,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积极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支撑点,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发力点,没有产业的支撑,乡村振兴就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聚焦各地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以“产业强”的底色厚植“农业强”的基础。突出产业融合。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接二连三”,协同发力。一是攻坚项目招引。重大项目是产业兴旺的重要支撑,要坚持“项目为王”的工作理念,围绕农业产业提质升级,聚焦重点区域、行业龙头,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大型龙头企业为重点,持续在农业产业项目招引上下真功夫,大力引进一批经营质态优、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链主企业、头部企业,推动本地农产品精深加工特别是预制菜等新产业发展,在农产品“吃干榨净”上强链补链延链,努力将更多产业附加值留在农村,造福农村。二是注重主体培育。聚焦示范创建、标准化生产、管理服务等关键环节,大力实施本地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经营主体提质扩面行动,以新型农业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做优园区载体。充分发挥各地国家级、省级农业园区的引领带动作用,按照工业化思维发展农业产业,推动“项目向园区集中、资源向平台集中”,并着力完善产业配套设施,一体打造种养殖、深加工、保鲜仓储、运输销售全过程全产业链条,不断强化农业园区平台的项目承载力和发展支撑力,切实以各级农业园区在农业产业融合中的主阵地作用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四是深挖多元价值。要立足各地自然禀赋和文化底蕴,充分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掘乡村在生态、文化等方面的多元价值,协同推进农业与旅游、康养、研学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从主要“卖产品”,向更多“卖风景、卖体验”转变。优化要素供给。要紧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发展乡村产业的政策堵点和痛点,围绕用地难、贷款难等,进一步优化要素供给、优先资源配置,不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环境。一是优化金融供给。强化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在涉农重大项目建设上的主体担当,放大现有农业重大项目融资平台的功能作用,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探索实践以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企)融资担保方式,搭建“国企+金融”平台,撬动金融、工商及社会资本,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保障农业重特大项目建设和特色农业产业链发展。二是保障土地供给。强化内部挖潜意识,在不占用耕地面积、不破坏生态环境和功能的前提下,单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支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配套辅助设施等用地,为农业产业发展留足用地空间。三是加强人才供给。乡村要振兴,产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既要有带头人也要有专业人。要选准基层村书记、吸引乡贤“凤还巢”、用好本地土专家、培育农村新农人,同步实施“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正向激励机制和长效引导体系,鼓励在外乡贤返乡创业兴业,激励本地技术人才长期在农村一线干事创业,并继续推动职业农民培训行动,切实构建乡村产业发展的人才矩阵。强化政策引领。一是要科学规划布局。要因地制宜优化农业产业配置,科学规划农业产业布局,依托各地“土特产”的特色农产品资源,因地施策、各有重点地布局特色农业产业板块,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做到“一地一品一特色”,在此基础上推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实现规模发展,避免同质化和恶性竞争,让各地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各美其美、各得其利。二是要突出考核激励。用好考核指挥棒,突出农业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建设进度、支持保障和经济效益,以及争取和使用上级涉农财政资金的积极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等,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发展相关考核指标,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在农业产业上投放主要精力,对考核优秀单位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相关科技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大力营造抓农业、强产业、促振兴的良好氛围。三、突出三治融合,全面夯实乡村振兴体系保障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自古以来,郡县治,天下安;乡村治,郡县稳……乡村治理事关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要坚持在抓班子、建制度、立规矩上下功夫,持续抓好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充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优化网格党组织建设,明确组织职责,延伸服务触角,真正把大家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认真践行“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治理理念,进一步完善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度,积极推行“村小组自治”等“微自治”,常态开展“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等基层民主协商活动,引导村民主动参与村庄治理事务,实现政府治理与农民自治同频共振、良性互动、协同推进。探索村民自治“积分制”管理等有效形式,对每户家庭的家庭生活、公益美德、社会治安等情况进行量化公示,激发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厚植乡村法治根基。依托“四频一网”和网格化治理平台,以村民小组为基准,将村民信息、安全隐患、巡察信息、警务信息等与之关联,形成实时数据分析、舆情动态研判、综治与公安监控探头共享的网格划分与治理模块,实现信息平台“大融合”,切实做到及时掌握农民利益诉求,依法打击乡村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处置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创新德治实践形式。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宣讲;建好用好乡镇道德讲堂和“好人广场”,放大宣传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深入挖掘农村传统美德资源,润物无声地引导农民群众向上向善;以乡风文明为抓手,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带头抵制封建迷信、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不断淳化乡风民风。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