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产合同(4篇)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完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一方违约时,它可以向另一方提供法律救济。依法签订合同是双方必须要履行的义务。非常荣幸为分享的“矿山生产合同(4篇)”,让这个好消息得到更多的关注分享给您的朋友吧!矿山生产合同【第一篇】甲方:乙方: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探矿权,是对矿的探矿权的合法持有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各方本着公正、诚信、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甲方探矿权的陈述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别说明,下列述语具备以下含义;探矿权:指甲方对矿的合法探矿权。甲方对探矿权证的..陈述(1)探矿许可证证号:(2)探矿权面积:平方公里(3)探矿证坐标:XY第二条:合作事宜甲方以其拥有探矿权、探采矿合作乙方:全额投资经营(指探采矿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合作期限:十年(20xx年10月起至于20xx年9月止)。合作方式:全方位合作(1)乙方先支付万元,作为与甲方合作安全风险保证金。(2)甲方在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前,保证探、采矿合法正常运行。(3)甲方保证矿探矿证照齐全。(4)乙方保证探采矿工程项目不会因资金问题而停产。(指有探矿开发价值的情况下)(5)经营中的管理,甲方派驻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开发生产管理,乙方负责矿山项目开发的日常经营和生产管理,所有人员及项目开发费用纳入成本核算。(6)合作甲乙双方按除成本外净利润核算,甲方占净利润%分成,乙方净利润%分成。(7)甲方提供该矿山的全部地质勘探资料以供参考。第三条:付款约定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款项。第四条:甲方承诺甲方保证乙方接手开发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若甲方证照不齐和地方政策性处理未妥造成乙方开发受阻,甲方应负责乙方造成的经济赔偿。甲方负责提供探、采矿所需的火工品材料,乙方按实际耗用量按实际价格当月支付给甲方。甲方现有的设备及临建设施提供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乙方承诺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资金问题而停产。(指有探矿开发价值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用。安全生产责任:甲乙双方各负50%。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如果合同任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受约方有权解除协议。本合同签署后,任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作为违约赔偿。第七条: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本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有权对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经由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第八条:其他甲方如果转让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与受让方的合作事宜,甲方、乙方、受让方另行商议。甲方转让矿山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合作开发期间所投入的探矿工程一切费用(施工成本、基础设施和设备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十倍赔偿。甲乙双方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政策和法律调整、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地质结构变化等),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探矿权延续和办理采矿证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提交当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矿山生产承包合同范文1甲方(发包方):黔东南州跨越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贵州省凯里市金井村草坪寨乙方(承包方):鉴于乙方承包甲方矿山开采一事,根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甲方将位于长岭重晶石矿山1矿区的开采权承包给乙方开采经营。2、承包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3、承包费:乙方的开采量在4000吨以下时,甲方每月收取40万元的承包费,若乙方每月开采的产量超过4000吨至8000吨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万元以外,超过4000吨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实际产量(超过4000吨的部分)收取每吨100元承包费,8000吨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吨80元据实计收承包费。4、称量方式:由甲乙双方各自派遣一人参与称量,称量结果由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5、付款方式:每个月16号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万元整,超过部分按照合同第3条的约定结算,乙方应将承包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路储蓄所,账号:6228480030384657018,乙方每月16号之前将上述款项打入该账户即视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过肆拾万元的部分也应当一并打入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6、保证金:为保障本合同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7、若出现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费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时,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贰拾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自动退场,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退还收取的保证金,不支付利息。8、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在乙方承包期间,乙方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承包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垫付相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产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关的行政部门的处罚导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费用,同时,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费,停工期间仍然按照每月40万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费,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10、采矿许可证延期由甲方自行办理,其余证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炸药许可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11、在乙方承包期间,税费、保险费、复垦费、环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或者甲方未交纳相关的保险费用,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所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进行税费的垫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因乙方偷税漏税导致甲方的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由乙方负责赔偿。12、开采权范围内的征地(甲方现在已经征用的土地由甲方无偿交给乙方)、道路改建、扩建、矿石运输、销售、采矿所用的生产设备、水电费、工人工资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13、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由第三方鉴定确认。14、甲方现有的生产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当自行保护和维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具体设备由甲乙双方列出交接清单予以确认,在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或者乙方退场时归还甲方,并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能够正常运行。15、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6、本合同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黔东南州跨越矿业有限公司乙方:住址:贵州省凯里市金井村草坪寨住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合同签订地:贵州省黄平县飞云路16号矿山生产合同【第二篇】一、合同双方甲方(承包方),(以下称甲方)乙方(施工方),(以下称乙方)二、项目名称及工作范围1、工程项目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三、安全生产第一条协议约定1、根据国家劳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甲、乙方须知1、为了加强承包工程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2、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必须在甲方对乙方安全施工审查合合格之后签订,并作为安全生产协议的附件存档。3、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未签订之前,禁止工程开工作业。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到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入厂手续。5、乙方在安全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6、乙方施工责任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负全责。7、乙方施工人员30人及以上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8、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明显的标志。9、甲方安全监察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乙方积极组织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10、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检查。18、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19、乙方每天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应结合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员应坚持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行为。20、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对相关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训诫或停止乙方的工作,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终止承包资格的措施。21、施工期间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及其它安全规定,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考核;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团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事件频发的工程单位,停工整顿,不再录用。第三条甲方应履行的安全职责1、负责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内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3年安全施工记录。对承包特种作业工程(起重机械。电梯等)的承包单位还需审查特种作业许可证。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进行审查,确认有效。2、监督检查乙方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3、负责对乙方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组织对安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方可进入施工现场。4、负责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对乙方制度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确定外包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5、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甲方责任事先进行特殊交待。6、凡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项目,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7、对现场安全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并视情节给予考核。8、监督施工现场公共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使用。9、甲乙双方交叉施工作业时,由甲方负责进行协调指挥。10、未经签订此协议,任何人不得批准乙方施工。甲方有关部门或施工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施工的,由批准人承担安全责任。11、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事故,由甲方责任内部调查、统计上报。第四条乙方应履行的安全职责1、对承包的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分工,承担承包期内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甲方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4、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5、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应当满足安全施工需要,并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使用有隐患的机械、工器具。6、施工人员着装应符合安规的要求,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7、复杂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设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护。8、脚手架必须按标准搭设,围栏齐全,跳板两端固定牢固,不许有探头跳板,搭设的脚手架应按照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地面孔洞必须装设围栏,行走通道设安全隔离,禁止高处作业上下抛掷材料(或废料、垃圾)、工具等。9、施工中,不得碰及工作范围内以外的其他设备,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接水源、电源、气(汽)源等,负责对所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10、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使用,维护好现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