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关于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5篇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实施方案1为深入贯彻“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根据中共--地委组织部、共青团海东地委、共青团民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中央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始终把共青团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近年来,我镇党委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党建带团建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是充分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党的中心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活跃基层、打牢基础,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的迫切需要;是为党的队伍源源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任务。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青少年思维更加活跃、诉求更加多样,团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机遇和新挑战,这对党建带团建工2/33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建带团建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稳定大局,以带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带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建立广泛覆盖、富有活力的团的基层组织,教育团员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勤奋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造就一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团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加强带团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团干部素质和能力(一)从优选拔配备团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党、团员充实到团干部队伍。特别要选好配强团支部书记,加强团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镇党委有团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由镇支部书记主持的团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团建工作;统一制定团组织建设规划和标准,认真落实团支部书记的报酬;做好村团干部培训工作,村级团支部书记每年培训一次,村团支部委员的培训面每年要达到30%以上;坚持28岁以下的青年“推优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的原则;村党支部要重视共青团工作,建立一室多用的团员活动室,有条件的村适当解决一部分经费;按“三位一体”的要求配备村团支部书记,是党员的团支部书记要进入“两委”;3/33村团支部书记报酬按不低于村“两委”主要干部三分之一的数额落实;落实好“推优”工作。(二)从严教育管理团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重视带好团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引导团干部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帮助团的领导干部养成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的作风,查实情、说实话、干实事的作风,不求名、不计利、不争官的作风。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和团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对团干部的成长观教育,引导团干部用党性原则指导自己立身行事、干事创业,讲原则、重品行、守纪律,经得住政治、事业、名利、生活的考验。大力加强团干部培训,把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基层团干部特别是团组织书记的培训,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注重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提高团干部服务大局和做好青年工作的本领。三、加强带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扩大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一)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巩固和加强村级、机关等领域团的基层组织。指导团组织创新基层组织设臵方式,重点抓好团组织工作,已建立党组织的要尽快把团组织建立起来,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先建立团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28岁以下青年较少、35岁青年较多的单位,团员人数达不到建团条件的单4/33位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本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担任。中学学生在700—20--人的一般配备专职团干部一名。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团的委员会书记,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的规定。保证开展共青团工作的必要经费。(二)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务求“党建带团建”取得新成效。全镇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过程中,借助教育工委的成立进一步完善团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并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师德师风建设和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学校团组织建设,要重视加强学校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视对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要重视加强和改进少先队工作,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完善志愿辅导员制度,积极支持少先队开展活动,努力形成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的和谐工作机制。(三)重视发挥团组织的作用党组织要经常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搭平台,为团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重视发挥团组织的动员优势,组织和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第一线5/33建功立业,特别是在危急时刻、重大任务中,组织青年突击队、抢险队、志愿者等,冲锋在前、拼搏奉献。(四)推动基层组织阵地共建共享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基层团组织建设活动阵地,要有效整合基层组织阵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镇级和村级的所有党组织活动场所,要让团组织使用,向团员青年开放。四、带创先争优,形成党团共建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一)创先争优同推进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确定创先争优主题,制定党团共建创先争优方案,做到党团组织争创目标相一致、活动载体相衔接、推进节奏相协调。指导团组织把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凝聚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中心任务上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以一流的态度、一流的作风、一流的工作,创造一流的业绩。支持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要注意为团组织帮助青年干实事、解难事创造条件。(二)创先争优同点评把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评诺等有效做法,运用到团的创先争优活动中。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创先争优活动,要把党团共建创先争优作为重要内容,同时点评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自评或请群众评议,要把对团组织和团员创先争优的评议同时纳入。6/33(三)创先争优同表彰重视发挥表彰和宣传的激励引导作用,及时发现和树立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先进典型,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同宣传、同推广、同表彰,促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五、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长效机制(一)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要树立抓党建必须抓团建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共青团工作,每年至少听取2次共青团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重视团干部转岗工作,保持团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有序流动以及合理的年龄结构。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团的重要工作的指导,参加团的重要会议。(二)完善“推优”入党工作制度基层党团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党员标准做好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原则上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团员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使推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基层党团组织要积极理顺关系,将镇(村)团组织和外出务工团组织的兼职干部,以及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中的团干部统一纳入推优范围。(三)落实团组织书记列席党的领导班子会议制度7/33严格落实《党章》的有关规定,除决定人事任免的会议外,团组织书记应列席同级党委、党委的会议,让团组织书记更好地了解大局,服务大局。(四)建立考核和保障制度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每年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进行1次检查,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要真心爱护、真情关心、真诚帮助基层团干部。注意发现和树立党建带团建工作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宣传表彰,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和社会氛围。要加大对团的工作物质支持和经费保障,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投入,保障共青团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实施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的重要要求,现就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8/33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共青团十八大精神,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着力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为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主要任务(一)坚持各级团委和教育部门党建带团建、队建1.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下发的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文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学校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应不少于2次。中小学要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从制度上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中小学党建督导考核,作为单列督导考核内容,分值不少于10%。2.夯实各级团委全团带队职责。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少先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少先队工作,每季度听取1—2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及时协调团的各条战线帮助、支持少先队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联系服务少先队辅导员的制度机制。要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干部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人才培养体系,将少先队工9/33作作为团干部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要大幅度提高少先队工作在各级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中的分值和权重。要推动本地区财政单列少先队工作预算,未能单列的要在本级团委工作预算中明确列支,原则上不低于本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的25%。将各级团组织团费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比例从10%提高到20%。在各级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常委人选和表彰评优名额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少先队辅导员代表。3.加强党组织对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管理。要突出政治素质和政治标准、政治要求,按照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标准,对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进行考察、选拔、配备、管理、使用、保障,并报同级教育部门备案。工作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大队和中队辅导员,应列入教育系统和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序列。在各级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参加。(二)健全完善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工委运行机制4.明确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工委核心职能。全国少工委要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决策部署,重点做好战略规划、制定政策、设计工作内容、制定规范标准、资源供给、评估考核等工作;省、市级少工委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重点做好全国少工委各项政策的转化落实、统筹实施、资源配置、评估考核等工作;县级少工委要聚焦落实执行,重点做好政策落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活动开展等工作。5.在地方各级少工委实行“双主任”制度。由省、市、县级团委、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同时担任本级少工委主任,共10/33同承担领导本地区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职责。探索省、市、县级“双主任”(即团委、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交叉挂、兼职制度,推动省、市、县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和教育部门交流挂职。6.健全地方各级少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地方各级少工委办公室一般设在同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