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范例【通用8篇】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第一篇】广东省是社会组织大省,目前全省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51963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其中省本级2775个、广州市6500个、深圳市9026个。全省社会组织共建立党组织8099个,其中党委126个、党总支219个、党支部7754个,党组织覆盖率%,党员近万名。做法与经验广东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中央精神先行先试,着力创新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在工作思路上,坚持抓党建就是政绩的理念,着力创新社会组织党建政策、管理体制、党组织设置形式、党建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等,初步形成了整体设计、分步推进、破立结合的社会组织党建总体工作思路。在思想认识上,坚持四破四立,即破除一部分社会组织和领导无所谓心理,树立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事关全局的观念;破除极少数党组织的畏难情绪,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的观念;破除少数不是党员的会长戒备心理,树立社会组织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党的政治引领保障的观念;破除个别党员身份的专职工作人员的雇佣心理,树立在社会组织同样可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观念。在管理体制上,2009年,成立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2012年8月改为党委),截至2017年3月,全省22个地(市、区)相继成立社会组织党委,53个2/66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省、市、县各级社会组织党(工)委设在民政部门,领导各级行业协会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同级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所属下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组织部门抓总、民政部门牵头、业务主管单位各负其责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广东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紧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抓党建。将社会组织党建贯穿于成立登记、年度检查、等级评估、换届改选、评优评先等综合监管全过程。成立登记时,凡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同步成立党组织,同步完成党员信息登记,并将此作为成立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年度检查时,将党组织建立情况和党组织活动情况列为必检内容,检查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同步更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等级评估时,将党建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占总分的30分(总分1000分,5_评定必须达到950分以上),将评估结果作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依据。换届改选时,同时检查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教育管理等情况。评优评先时,对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的社会组织,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推进组织覆盖。明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无论规模大小,都要求组建党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广泛尝试单独联合组建、区域组建、行业组建、挂靠组建、委托组建等多种方式组建党组织。3/66广州市针对规模较小、党员较少的社会组织,与所属街道、社区党组织实行挂靠建依托园区、楼宇等建立党建工作站,并先后成立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联合党总支、广州市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委等。深圳市依托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组织,开展拟成立社会组织的党员统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等工作,推进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同步孵化。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模式及活动方式。针对社会组织特点,广东省积极推进规模以上行业(产业)协会党委建设,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向其分支机构、非公有经济会员企业延伸,如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全力推进党建+模式,将党建与协会秘书处和会员企业的各项具体工作紧密结合,促进行业产业发展。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与60家行业协会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推动24个行业协会成立廉洁建设委员会,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广州市将2017年确定为党建创新年,确立实现市社会组织党委直接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突破100个、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应建必建率100%、党的工作覆盖100%、建设一个社会组织党建数据库、一支坚强有力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打造10个新的党建示范点等六大目标。创新党员活动方式和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开展活动,如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行业协会的红色信协手机客户端、深圳微信党建平台和广_会组织党建平台等,广州市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立足岗位比奉献等主题活动。适应社会组织特点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为避免社会组织党4/66组织工作虚化倾向,切实解决党员活动难、管理难和发挥作用难问题,突出三明确一规范。明确隶属关系。省、市级社会组织归口省、市社会组织党委领导和管理,还未完成脱钩工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原则,确保每个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都有相应的责任主体。明确产生方式。社会组织的负责人,由理事会提名、党组织审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的负责人,首届由上级党组织提名、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换届改选由支委提名、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明确工作方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枢纽作用,在枢纽型组织中建立党委或党总支、管理社会组织党支部、设立或明确相关工作部门和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党员之家,带动相关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规范党务工作。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成立流程及相关文书范本、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流程、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方案、社会组织党费管理制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经费保障。2012年,广东省委专门下发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省财政每年给予新成立党组织每年3000元的启动资金,给予在职党员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补贴活动经费,全职党组织书记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职务津贴,兼职书记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津贴。深圳市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市、5/66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党组织活动经费按每个党员500元的标准、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核拨,近3年已核拨1875万元,社会组织党组织上缴党费全额返还,市两新工委筹资2100万元设立党内关爱扶助金,许多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党员互助金员工互助金等,对困难党员员工给予帮扶。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委明确对直接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缴纳党费全额返还。二是人员保障。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委委员每人直接联系一至两个社会组织党组织,定期到社会组织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指定一名党建工作联络员,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沟通联系。深圳市通过财政财政支持、社会选聘方式,向35个重点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专职组织员,向街道社区派驻828名专职组织员,承担辖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职责。三是阵地保障。深圳市在全市15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总部基地统一规划建设党建工作阵地,53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248个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与社会组织共享平台资源。广州市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可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街道党员服务站和社区党员之家共建共享。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部分地市、主管部门领导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意识不强,部分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还不是党员,党建工作提不上日程,阻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发展,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普遍;管业务不管党建、管党6/66建不管业务的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脱钩后,以党建工作统揽全局的制度尚未形成,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在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不够。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及作用发挥还比较薄弱。部分社会组织未能很好地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现有社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管理作用还未完全发挥,其所属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的党组织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加大,管理工作还未完全理顺;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经验不足,对分散党员、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管理,缺少经费和场地保障等;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不够正常,受规模较小、党员流动性强等影响,党组织活动相对缺乏、内容单调,党建工作氛围不浓厚;党建指导员派驻制度落实不够好,对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群团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者力量是明显短板。目前,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由于管理体制、工作机构、基础保障等原因,社会组织工、青、妇组织覆盖率较低,党群一体化共建合力还未成体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空间;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仅有一名副处级领导,各地市只有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各区(县)基本没有党务工作人员。思路与建议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起步早、措施实、成效好,具有很好的学习借鉴意义。结合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上,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7/66一是将党建工作全流程嵌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过程。推动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3+1同步要求,3即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人员(党员)信息,督促推动其建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作用;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发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并细化指标体系,增加党建工作所占分值。1即在对社会组织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尽快制定印发相关落实指导意见。二是推动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结果的运用。在批准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改选时,将同时检查其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教育管理等情况,并要求党组织报送相关情况总结;在评优评先时,对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的社会组织,予以优先考虑;购买服务时,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察指标。三是加强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制度建设。在摸清底数基础上,研究制定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成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党费管理等制度和流程,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等,规范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四是继续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到相关部门、地方民政部门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社会组织实地了解党建的基本情况,总结共性问题,探索党建规律,坚持分类指导,切实抓好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同时,将积极借8/66助外脑,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社会组织党建是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社会组织自身又存在着复杂多样的特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各方合力推进,通过调研,我们建议:一是建立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直接联系机制和联络员制度。部管社会组织既有部内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直接联系的,也有部内离退休领导发起成立的,或者由社会知名企业和个人发起成立的,既有民政部履行全部主管职责的,也有直接登记成立的,类型复杂多样,需要分类指导。建议由直属机关党委统筹领导,建立部管社会组织直接联系机制,根据不同类型,由直属机关党委、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部相关司局和事业单位党组织,分别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对于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部管社会组织,实施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修订完善《关于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实施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的意见》(民机党字〔2012〕13号),选派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指导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指导尚未成立党组织的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逐步推动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二是依托现有平台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库。通过登记、年检、评估等方式,同步统计和更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库。一方面,对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实行动态更新,准确掌握情况,抓住工作重9/66点;另一方面,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库,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掌握全国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为配合中组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以及其他业务主管单位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建立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长效机制。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又是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推动者,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理应争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榜样和示范。当前,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力量薄弱、地区差距较大、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较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