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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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3篇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1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创新举措,是落实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是确保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近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集中刊发学习贯彻《意见》笔谈文章,供学习借鉴。用制度作保障巡察方为利剑在全党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中央重新修改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开展巡察工作的五大原则,为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制度保障,明确了根本遵循。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能更好地推进巡察工作创新发展,有助于打通管党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坚持政治巡察,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的作用。坚持用“四个意识”去衡量,深入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2/31针政策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时,是否保持政令畅通,存不存在“中梗阻”等现象。在巡察中,红安县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规不规范、健不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推动被巡察单位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向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强化担当履职,落实主体责任。巡察监督是市县党委管党治党的利器利剑,党委不发力,巡察就无力。红安县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格局,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安排,积极探索实践,制定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统筹推进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确保无禁区无死角。县委常委会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每轮巡察结束,书记专题会听取汇报,对每轮巡察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安排部署下一轮巡察工作,真正把巡察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整改落实。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红安目前已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共巡察3个乡镇和13个县直单位,发现问题线索134条。同时推行“整改方案报审制”和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定期督查、对账销号等“一清单三制度”,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倒逼改革、完善制度、促进发展。截至目前,3/31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问题79个、修订完善制度23项,并在主流媒体红安网公开巡察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紧贴基层实际,突出巡察重点。巡察要体现基层特点,关注于细、关注于微。要突出“关键少数”,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将专项经费多、群众反映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或部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巡察重点,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盯紧基层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违规摊派、向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财物的“黑手”。在去年巡察县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时,了解到其主任钟国富相关问题,县纪委结合前期掌握情况,锁定相关证据后对其采取“两规”措施。在今年巡察华家河镇期间,发现张寨村村干部截留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线索后,县委立即安排县纪委、华家河镇党委迅速对该违纪行为进行核实,涉嫌贪污截留的村干部受到严肃查处。(作者:余学武,黄冈市委常委、红安县委书记)用好巡察利剑推进从严治党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强决心。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把4/31巡察工作扛在肩上,把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抓巡察。巡察是政治巡察,最根本的任务是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开展巡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实。当前,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抓好。在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市委巡察办、各巡察组成员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掌握精神实质,把握总体要求,确保中央、省委、黄冈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在麻城落地见效。把握职责定位,剑指“重点领域”抓巡察。《意见》明确了巡察监督任务,对巡察的职责定位、对象范围、监督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开展巡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剑指监督重点。要剑指突出问题。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剑指关键环节。围绕抓好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5/3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着力发现并解决纪律、腐败、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城乡低保、惠农资金使用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聚焦脱贫攻坚这个重点,着力解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扶贫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剑指关键少数。紧盯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科所队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服务窗口一线工作人员及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干部,确保“巡”到关键处,“察”到关键人。推动工作进位,聚焦“促进发展”抓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推动发展是衡量巡察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加强工作创新,注重成果运用,不断提升巡察质量,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原原本本反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整改落实。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事事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加强巡察整改督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将整改情况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机关,运用“四种形态”进行梳理和处置。要促进标本兼治,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和倾向性问题,要指出“病根”、揭示“病因”、剖析“病害”,推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促进改6/31革发展稳定。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巡察工作同建设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省级重要增长点、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争创科学发展试验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努力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作者:杨遥,麻城市委书记)让政治巡察在基层落地生根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创新举措,是落实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是确保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对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具有重大意义。县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高点站位、高位推进、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政治巡察。突出政治方向,对标看齐要精准。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方位的“政治体检”,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牢牢把握“四个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牢牢把握政治核心,坚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牢牢把握监督重点,坚持用“六项纪律”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要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7/31紧紧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全方位查找管党治党不严不实的问题,既要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又要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担当精神。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关键要精准。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巡察要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才能使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才能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把责任压实,县委要发挥主导作用,把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巡察工作在基层落细落实。要将问题找准,针对当前一些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巡察要有力发现群众反映强烈、权力集中、廉政风险高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群众最关心什么问题就盯住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让政策落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专项巡察,精准发现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扶贫政策落地,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突出目标同向,组织实施要精准。推动巡察向纵深发展,关键在于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工作保障要“强”。县委要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巡察机构人员,建好巡察人员“备用库”,积极探索巡察人员激励机制,全力保障巡察工作经费,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措施办法要“活”,坚持以常规巡察为主,灵活运用专项巡察、点穴巡察、“回头8/31看”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个别座谈、问卷调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走访调研、数据分析等手段,切实有效地发现问题,充分彰显巡察利剑威力。协调联动要“紧”,注重发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作用,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县委巡察组落实巡察任务的具体作用,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机关、财政、审计、公安、信访等部门联动机制,攥指成拳、同向发力。突出价值取向,成果运用要精准。要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根本作用,关键在于成果运用,重点在于推动解决问题。问题反馈要到位,巡察结果报告要突出“政味”和“辣味”,反馈问题要一针见血、不遮不掩、原汁原味,把问题原原本本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要到位,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层层剥笋、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找“病因”、开“药方”,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巡察组要及时跟进,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问题处理要到位,要强化追责问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曝光典型、警示一片,切实有效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功能,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提升基层执政能力。(作者:汪柏坤,罗田县委书记)落实政治责任加强政治巡察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9/31今年7月,中央办公厅印发《意见》,为市县开展巡察提供工作指南,对市县建立巡察制度、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一是体现了党的决心。《意见》向基层释放了中央重视巡察的强烈信号,表明了中央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决心。建立巡察制度、推进巡察工作,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全面贯彻党的意志主张。二是体现了党的智慧。《意见》与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一脉相承,与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有机衔接,展现出中央制度设计的系统性谋划。《意见》明确规定了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职责任务、监督质量、机构队伍和组织领导,为市县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的规范性指导。《意见》指出“要立足基层实际,不断探索创新监督形式、方法、手段”,体现了中央充分考虑基层特点、鼓励创新的创造性思维。三是体现了党的韧性。时代不断发展,形势不断变化,面对“四大危险”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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