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方案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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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方案精选4篇以下内容“停车场方案精选4篇”是由合同范本网编辑给您提供的,欢迎您参考下载本文希望能帮到您。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才能掌握项目的主动权,为了确保活动科学有序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工作方案,重要的事情需要作好方案设定。停车场方案篇【第一篇】为维护洛宁县城良好形象,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依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xx〕2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县经济水平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借鉴周边县收费标准,经研究,对洛宁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提出如下方案:一、机动车停放收费定价管理形式和范围(一)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1.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国有建设投资公司等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2.重要的交通枢纽停车设施: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换乘站等。3.经批准的道路临时泊位。4.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点停车设施。5.公立医院、学校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配建的停车设施。6.大型节庆活动期间,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二)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1.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的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二、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点)收费标准(一)城区内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以内免费,收费时段为:早8:00-晚8:00,其他时段不收费。(二)其他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内免费,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三)新能源汽车按以上标准减半收费。三、车辆类型机动车划分为摩托车、小型汽车、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四个类别。汽车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xx)规定执行,小型汽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中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大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四、下列情况或车辆应免收停车服务费(一)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机动车停放超过30分钟免费时间未驶离的.,计费起算时间按入场时间计算。(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的车辆。(三)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四)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五、加强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存放服务收费行为(一)停车场经营者应依法取得停车服务经营资格。(二)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机动车存、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形式、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停车场点应加强收费管理,加快推进停车收费电子缴费技术建设,设置相应的电子计时装置,确保计时、计费准确。停车场收取存放服务费,必须使用合法票据,收费人员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存放者有权拒付车辆看管服务费。(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经营者上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时须提前一个月在经营场所向社会公示,不得联合涨价串通涨价,自觉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五)停车场收费人员进行收费时应穿着统一标识服装,佩戴明显标志和相关证件。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存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停车场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停车场方案篇【第二篇】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成立由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团委组成的“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内出现的“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治理内容目前校园范围内,尤其在公共区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的现象。其中,“乱停车”主要表现在:未在学校划定停车位区域停放车辆,未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进出学校等现象。“乱摆放”主要表现在: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宣传广告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摆放且事后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乱张贴”主要表现在:在学校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各类张贴物、悬挂各类横幅,未经负责部门审批同意进行张贴和悬挂,张贴物、横幅内容过期不清除等现象。二、治理要求(一)针对“乱停车”问题1、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2、车辆在校内行驶要遵从保卫部门的指示和引导,不能任意行驶。3、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停车场方案篇【第三篇】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城市停车场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先交经营权转让费用后使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如需延期支付,需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2、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3、装修免租期:无。4、租赁用途:仅限停车场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5、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6、竞价保证金:3,000,000元。7、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移交。8、装修情况:无。9、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电话,请有意竞价人竞价前须与转让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价标的所有情况。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二、招租方式与内容: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3、竞租标的的转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转让费=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4、受让方确定后须立即自行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一切费用自理,在规定的区域、时段进行车辆收费看管,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__]117号)。若出现丢失、损坏,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赔偿,与转让方无关。5、如遇鼓楼区单位举办活动或防台、防汛等需受让方无条件配合提供临时免费车位供使用。6、在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先交经营权转让费用后使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如需延期支付,需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7、转让方按现状移交停车场,移交后在停车场维护、改造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风险(含地面划线、道闸照明系统改造增设、防台防汛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华侨小学停车场、井大小学停车场、达明小学停车场、温泉小学停车场、屏山小学停车场、新开智学校停车场、科艺宫停车场、机关大院立体停车库等8个停车场对外开放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次日早上7:00;周末全天候对外开放,其余时段单位自用不对外开放。剩余39个停车场为全天候对外开放。9、财富酒店停车场、温泉公园南侧绿地式停车场、则徐小学综合楼的地下停车场、左海公园北大门停车场、南岛渔村停车场等5个停车场为带租赁转让经营权(详见附件2),剩余租期约1-5年不等,受让方需继续执行现有租赁,转让方需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将同期租赁收益全额转交给受让方。10、经营权转让期内受让方享有47个停车场的全部经营权(上述部分停车场有约定不对外开放时段除外),可自主选择自营、转租或合营等经营方式。11、经营权转让期内受让方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如因受让方擅自停业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12、转让方实际提供的车位数与竞价约定的车位数(5710个),如上下浮动不超过1%,则视同转让方提供车位数与实际一致,按原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转让方提供的车位数少于竞价约定车位数超过1%,则转让方需提供以下两种方案供受让方选择执行:1、提供相似地段同等价值车位用于置换减少车位;2、按车位数减少的时点,按竞价中标价测算减少车位剩余年限总价值,按现值折算后返还给受让方。当转让方已提供上述两种方案供受让方选择,视为已按合同要求履约到位,受让方如拒不选择,视同违约。13、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项目资产所有权、项目收费权、经营权抵押、质押或转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场地,三年内不允许再参与转让方任何形式的资产经营权招标(含招租)。14、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15、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16、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仅限停车场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3竞价人须为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需国有独资或持股超过50%的国有控股企业),竞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需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价方公章。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停车场服务。5须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停车服务人员和设施维护人员。6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中标价支付全额转让费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7其他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17、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国有企业法人作为意向承租人:①国有企业法人(需国有独资或持股超过50%的国有控股企业)且经营范围须含有停车场服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需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均需加盖竞价方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三、时间安排1、公告时间:20xx年9月6日至20xx年9月27日。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xx年9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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